第一节 收购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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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85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收购价
分类号: F127
页数: 2
页码: 353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规定了农副产品以粮、棉为中心商品比价,合理安排收购价格,以保障生产发展。1957年起,农副产品分成三类进行管理。农村市场收购价:由县商业部门根据合理流向,采取分片地差的办法,上报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1980年,对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的晒烟,实行价外补贴,最高价每担28元,最低价5.5元。1981~1982年,烤烟价外补贴,每担为10~53元。其他县产的土纸、夏布、竹席、蚊香、雨伞、棕衣、斗笠、草绳等价格,由产销双方面议。
关键词: 广昌县 收购价

内容

一、农副产品民国时期,私商经营农副产品,在旺季时压价。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规定了农副产品以粮、棉为中心商品比价,合理安排收购价格,以保障生产发展。
  1957年起,农副产品分成三类进行管理。县城收购价:一、二类物资执行计划价格;三类物资,分别由省、地一级安排。农村市场收购价:由县商业部门根据合理流向,采取分片地差的办法,上报商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963年,县供销合作社和各基层社积极开展自营业务,对三类物资实行协商议价。
  1980年,对完成国家收购任务后的晒烟,实行价外补贴,最高价每担28元,最低价5.5元。1981~1982年,烤烟价外补贴,每担为10~53元。
  1981年起,议购商品扩大,除第三类农副产品外,完成计划任务后的生猪、白莲、桐油及籽、土纸等都可在规定最高限价内开展议价。
  广昌县主要农副产品、畜产品、废品收购价格表二、地产工业品 1958年起,县办工厂生产的肥皂、线袜、罗卜、巾、蚊帐布、纱手套、土碗、钟外壳、算盘、皮鞋、布鞋、旅行袋等,由国营商业核定其出厂价(即收购价)。其他县产的土纸、夏布、竹席、蚊香、雨伞、棕衣、斗笠、草绳等价格,由产销双方面议。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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