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副食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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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842
颗粒名称: 食品副食品
分类号: F127
页数: 2
页码: 350
摘要: 食品副食品:猪肉:1957年起,按月、按人定量凭商品粮供应证发放“购肉票”,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0.25公斤。1960年,产妇实行特需供应,凭证购买1公斤。1976年,居民定量标准为每人月供0.5公斤。1978年,调整特需供应标准:婚丧事一次2.5公斤;离休长征干部每月5公斤;劳保工种每人月供应1~1.5公斤;第2胎产妇供应1公斤。1982年,居民每人月供增为1公斤,另外在元旦、春节还酌量增加。1984年,对城镇居民猪肉供应,改由国家按人每月发放肉食补贴1.20元,实行市场选购,直至1990年而未变。对农民肉食供应方法,采取收购生猪回供猪肉办法。1970年起,酒类品种增多,群众以购买大曲、白兰地酒较为普遍。白酒以赣州产“赣酒”为紧俏。
关键词: 广昌县 商品流通 生活资料 食品副食品

内容

食品副食品:猪肉:1957年起,按月、按人定量凭商品粮供应证发放“购肉票”,城镇居民每人每月供0.25公斤。1960年,产妇实行特需供应,凭证购买1公斤。1976年,居民定量标准为每人月供0.5公斤。1978年,调整特需供应标准:婚丧事一次2.5公斤;离休长征干部每月5公斤;劳保工种每人月供应1~1.5公斤;第2胎产妇供应1公斤。1982年,居民每人月供增为1公斤,另外在元旦、春节还酌量增加。
  1984年,对城镇居民猪肉供应,改由国家按人每月发放肉食补贴1.20元,实行市场选购,直至1990年而未变。
  对农民肉食供应方法,采取收购生猪回供猪肉办法。1959年,为毛重的5%,1981年,为毛重的40%,1984年取消回供猪肉的方法。
  食糖:民国至1950年,群众主要食用自制土糖,节日间或购买少量红白糖。1960年至1978年,食糖实行计划供应,每人月供0.25公斤(其中1961、1962年曾实行高价)。但对婴儿、产妇、病号、劳保人员的特需,可凭证明批供。1980年起食糖敞开供应,品种齐全,数量充足。
  卷烟:民国以前,县人多以吸黄烟为主。1953年成立专卖小组,开始销售卷烟,但多为丙、丁级香烟。1960年起,凭票供应,每人月供应4包。1964年,实行敞开供应。1980年始人们对卷烟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大部分以吸甲、乙级卷烟为主。从1986起,市场进口的英国三五牌香烟,已为不少人所青睐。
  食盐:新中国成立后,列为确保商品,敞开供应。但在1961年曾一度采取凭证定量,每人月供应0.75公斤。1963年7月后,继续敞开供应。1987年实行计划供应。1989年起,恢复敞开供应。
  酒:1950~1958年,以销售水酒、甜酒酿、40度左右的广昌白酒、牛庄、二锅头等低档酒为主。1959年后,由于粮食供应紧张,改以薯渣、橡子仁、马格勒蔸、金樱子等酿造的杂酒为主。1970年起,酒类品种增多,群众以购买大曲、白兰地酒较为普遍。1980年后,人们喝酒开始讲究季节性,春、冬两季喝白酒,夏秋则喝啤酒、果酒。白酒以赣州产“赣酒”为紧俏。
  广昌县副食品销售情况表单位:吨、条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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