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794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供销合作社 |
分类号: | F127 |
页数: | 2 |
页码: | 334 |
摘要: | 苏区时期,为打破国民党政府的经济封锁,支援革命战争,保障人民生活需要,赤水区苏维埃政府于1932年初,从没收的资财中拨出1万余元的货物,成立南货合作社,后改称消费合作社。1933年,在驿前区、头陂区、尖峰区和中寺区的贯桥乡也相继建立。是年冬,成立县消费合作总社,资金由上级拨款,区、乡、社多由群众集股。1934年8月,红军撤离广昌,消费合作社从此关闭。1937年,公卖局撤销后,各简易社重新转为“预备社”。全县社员总数为59456名,占人口总数的87.7%。随后,农村以区为范围,以集镇为中心,相继建立城关、甘竹、尖峰、驿前、白水、头陂、大株7个区供销合作社及下湖、新安2个乡供销社。供销合作社有流动资金121万元,占全县商业总资金35.48%。 |
关键词: | 广昌县 经济成份 供销合作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