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广昌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3791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集体商业 |
分类号: | F127 |
页数: | 2 |
页码: | 333 |
摘要: | 1957年初,对全县合作商店进行调整,年底有合作商店23个,289户,从业310人;合作小组14个,从业124人。不适应参加合作商店经营的,转为代购代销和经销。1958年,在搞单一的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指导下,全县合作商店“升级”为国营商店,国家统负盈亏,职工转为国营职工。从国营企业中划出小商贩220人,分别组成合作商店。公积金16249元、公益金58525元,当作国家“让利所得”全部上缴国库。1990年底,全县商业部门兴办的大集体商业已发展至52个,从业400人。 |
关键词: | 广昌县 经济成份 集体商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