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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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707
颗粒名称: 二、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427
页数: 1
页码: 294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县办集体工业的经济体制改革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县办集体工业 经济体制

内容

1986年,落实承包责任制。
  1987年,二轻工业企业全面实行厂长负责制和以实现企业纯利润指标为中心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其中:染织厂、瓷厂、服装厂为委任厂长牵头集体承包;农机厂、皮革厂为选聘厂长集体承包;木竹制品厂为个人承包。
  1988年,染织厂、瓷厂、农机厂、木竹制品厂、皮革厂、再生革厂、服装厂签订一定三年经营承包合同。
  1990年,完善企业承包合同。二轻局成立治理亏损企业工作组,先后对二轻供销公司、木竹制品厂、皮革厂等亏损企业进行整顿,并终止承包合同。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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