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森林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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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687
颗粒名称: 四、森林工业
分类号: F427
页数: 1
页码: 284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全民工业的森林工业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森林工业

内容

新中国成立前,木竹采伐由山区林主自行经营。利用森林资源从事木竹加工业的竹、木匠遍及城乡,分为圆木、小木、竹器等门类,生产家具和小型农具。
  新中国成立后,森林生产以国营为主。木竹经营由国家统一管理。1953年后,在各乡建立林业站6个,负责辖区内木竹采购和地销。1956年,赤水、苦竹木材采购组雇用外地临时工,分别在文会、营前、新安国有林及苦竹镇集体山林,采伐松原木4700多立方米。1957年建立洽港、北排、严坑林场,隶属苦竹翠雷山垦殖场。1963年兴办龙井、东华山、旴江林场,隶属县林业局。至1984年,共生产木材13.03万立方米,毛竹432428万根。是年,全县以木、竹为主要原料的县办国营加工厂3户,年末固定资产原值415.27万元,其中生产用323.38万元,产品销售收入730.27万元,盈利53.77万元。
  1985年后,森林工业分为木材及竹材采运,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县内森林工业企业5个,职工95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3人。固定资产原值683.5万元,总产值396.7万元(1980年不变价),产品销售收入933.4万元,总利润57.5万元,上交利税5312万元。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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