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制度第三阶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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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501
颗粒名称: 耕作制度第三阶段
分类号: F327
页数: 1
页码: 195
摘要: 本章节介绍广昌县耕作制度第三阶段情况
关键词: 广昌县 耕作制度

内容

1969年以后,一年二熟成为农田耕作主体。水稻种植面积逐年上升,大豆和经济作物播面下降。1970年又把扩种二季晚稻推向一个极端。不少地区将缺水的晚大豆田也改种二季晚稻,以致颗粒无收,以后才坚决纠正。1985年,农村经济进入第二步改革阶段,至1990年持续6年探索并实行新的耕作制:1、白莲套种晚稻,6年共推广43781市亩,除收获白莲之外,又增收稻谷6969.1吨,亩均增粮159公斤;2、烟—秧—稻二熟制,烟草收完后,原田播育晚稻秧苗,扯完秧栽上一季晚稻。或利用二季晚稻秧田,先种烟草,烟草收完,育二晚秧苗,扯完秧,种晚稻。6年累计推广面积19610市亩,主要推行于驿前、高虎脑、赤水、杨溪等产烟区;3、瓜(菜)—稻制,前作西瓜或菜,后作晚稻,一季亩产稻谷500公斤左右。1985~1989年推广面积累计13012市亩;4、推广旱地二、三熟制,组合方式分4大类:一是以晒烟为主体作物,套种芋、豆或红薯。二是以红薯为主体作物,套种芝麻或大豆、玉米。三是早、晚大豆间作春、秋玉米。四是一季早稻,套种小黑豆。这些新的耕作制,达到地尽其利,使历史上遗留下来的莲、烟与粮争地矛盾得到较好解决。1990年作物复种指数为193.96%,创历史最高纪录。复种指数每增加1个百分点,即相当于2180市亩耕地。广昌后备土地资源贫乏,改革耕作制度来谋求增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方法,是现实可行的。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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