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县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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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广昌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160
颗粒名称: 二、建县后
分类号: K921/927
页数: 1
页码: 17
摘要: 介绍广昌县从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三月二十五日建县到1983年8月划归抚州地区期间隶属情况
关键词: 建县 隶属

内容

南宋绍兴八年(1138年)三月二十五日建县;属建昌军。
  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建昌军为建昌路。广昌属之。
  明洪武二年(1369年)二月,改建昌路为肇昌府。九月改为建昌府,直至清代广昌均属建昌府。
  民国1912年(民国元年)废府,广昌县直属江西省。1914年,全省分豫章 、浔阳、庐陵、赣南四道,广昌属豫章道。1926年废道。县由省辖。
  1931~1934年,广昌为中央苏区政区,属江西省。
  1932年2月,广昌、南丰两县合并为南广县。1933年4月分开,复原建置。1933年8月,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关于重新划分行政区划的决定》,广昌县析出南部置赤水县。1934年6月09月,广昌与赤水合并为广赤县。
  1934年10月,国民党军进占,复名广昌县,属第十一行政区。
  1935年4月~1949年9月,属第八行政区。
  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广昌,属宁都专区。1952年宁都专区并入赣州专区,广昌改属抚州专区。1954年7月改属赣南行政区。
  1964年撤销赣南行政区,改设赣州专区。1970年又改为赣州地区,广昌属之。1983年8月划归抚州地区。

知识出处

广昌县志

《广昌县志》

出版者:江西省广昌县县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地:1994.12

广昌位赣东边陲,盱河上游,居阂粤赣交通要冲。境内气候温和,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三大特产(白莲、晒烟、泽泻)蜚声中外;文物古迹颇丰,风景名胜众多;代有人杰,名人志士迭起。于公元1138年建县。修志之举,源远流长,历代修志12次,始于元至大二年(1308),终于清同治六年(1868)。民国曾修续志,但因战乱未果。历代志书,散失殆尽,现存康熙二十二年(1683)版本(孤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和清同治六年版。《广昌县志》断修逾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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