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迷信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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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3069
颗粒名称: 第七节 迷信禁忌
分类号: K89
页数: 2
页码: 377
摘要: 旧时,县人日常生活中的地方性禁忌繁多,含有浓重的封建迷信色彩,大都为今人难以理解而摒弃。
关键词: 禁忌语 风俗习惯

内容

旧时,县人日常生活中的地方性禁忌繁多,含有浓重的封建迷信色彩,大都为今人难以理解而摒弃。
  正月初一,不宜扫地,怕冒犯扫帚星;也不随地泼水,恐泼掉财水。
  逢年过节宰猪杀鸡,“杀”字忌出口,改称“放猪”、“放鸡”。
  夏夜流星多,人们看见便认为天上落一颗星,地上就死一个人。为了避凶趋吉,要吐一口痰或解开一个扣子。
  乌鸦当头呱呱叫,主祸,人们立即用竹杆或石子驱赶,并咒骂。
  婴儿在一时无人陪伴时,睡床边须放一把扫帚驱邪。并忌抱婴儿立于屋檐下或天井口见“天面”以防“天狗”逞凶。
  生人忌入产妇房间,尤其是男人。
  身死异地者,尸体或棺柩不能进入家院。
  城厢附近忌在正月初三日拜年。
  成人死亡,应隐称“老了”;夭折的则隐称”走了”,忌涉“死”字。
  至于迷信,主要有问花树和打锣鼓师两种。
  问花树巫婆装神弄鬼走阴,并以符咒香灰等欺骗病人,俗称“问花树”。旧社会,农村缺医少药,患病者多求助于问花树。许多农民不仅枉去钱物,而且延误治疗,甚至丧生。
  打锣鼓师旧时民间请神汉驱邪捉鬼,为病人抢魂的一套把戏,叫做“打锣鼓师”。神汉设坛作法,煞有介事,借以欺骗不明真相的病家,害人不浅。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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