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群众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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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97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群众体育
分类号: G807
页数: 1
页码: 353
摘要: 民国时期,各中、小学校开展的体育运动主要有篮球、赛跑、拨河、投掷等项目。抗战爆发后,南昌等地沦陷,许多机关、学校迁至南城,县城人口剧增,出现“篮球热”。县篮球联队“坚强队”在第七行政区各县比赛中多次夺魁,还在民国28年(1939年)举行抗日募捐篮球义卖赛,以门票收入支援抗战。
关键词: 群体体育 体育教育

内容

民国时期,各中、小学校开展的体育运动主要有篮球、赛跑、拨河、投掷等项目。抗战爆发后,南昌等地沦陷,许多机关、学校迁至南城,县城人口剧增,出现“篮球热”。县篮球联队“坚强队”在第七行政区各县比赛中多次夺魁,还在民国28年(1939年)举行抗日募捐篮球义卖赛,以门票收入支援抗战。
  建国后,群众体育活动逐渐发展。50年代,篮球、乒乓球、棋类等运动项目在全县城乡趋于普及。
  1958年后,各机关、学校、工厂普遍推行了广播操、工间(课间)操和劳卫制锻炼。1964年,在劳卫制锻炼测验中,全县有1500人达到青年组锻炼标准,500人达到少年组锻炼标准。1972年,城关镇被评为全省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出席了在安徽芜湖召开的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1976年至1980年间,群众体育运动有了新的发展。全县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的有7人,三级运动员标准的200人。运动项目也由篮球、乒乓球、棋类、田径扩展到排球、足球、羽毛球、自行车、射击、游泳、登山等,参加体育锻炼的职工、学生,居民、离退休人员越来越多,全县中、小学生踊跃参加“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
  1983年至1985年中,通过对部分中小学校学生新的“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活动”的抽查,达标率在700%以上,同时,适合老年人运动的慢跑、拳术、气功、钓鱼、门球、登山等项目也有所开展。
  随着体育运动的发展,裁判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截至1985年,全县获得国家裁判员等级称号的达142名,内有一级裁判员1名,二级裁判员16名,三级裁判员125名。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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