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打击投机倒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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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81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打击投机倒把
分类号: F203
页数: 2
摘要: 建国初期,少数不法商人违抗政府法令,抢购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县工商部门一方面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对不法商人予以打击,加强市场管理和金融管理,一方面结合“三反”、“五反”运动,惩处了一些投机商人,保持了市场稳定。在国家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全县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紧张,物价涨势较快,一些投机倒把分子便乘机活动。当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234起,一般违章案件167起;查获黄金99.21两,白银10两,银元463块,布匹3135尺,粮食3916斤,工业品折价18803元,其它17895元。从1982年至1985年,共查处投机倒把和违章案件687起,罚没金额145703.4元。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 市场监管

内容

建国初期,少数不法商人违抗政府法令,抢购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县工商部门一方面运用经济和行政手段,对不法商人予以打击,加强市场管理和金融管理,一方面结合“三反”、“五反”运动,惩处了一些投机商人,保持了市场稳定。
  在国家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全县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紧张,物价涨势较快,一些投机倒把分子便乘机活动。他们有的内外勾结,城乡串通,坐地批发,囤积居奇;有的倒卖黄金、白银、票证,有的搞地下运输;有的偷税漏税或盗窃国家财产。为了打击投机倒把分子的活动,1963年8月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打击投机倒把和取缔私商长途贩运的几个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成立县整顿市场办公室,开始整顿全县市场。当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234起,一般违章案件167起;查获黄金99.21两,白银10两,银元463块,布匹3135尺,粮食3916斤,工业品折价18803元,其它17895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集体为名乱砍乱伐倒卖木材的事件常有发生,从1972年至1976年,累计偷运倒卖出县的木材达8330m3。这5年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148起,其中千元以上的案件45起;一般违章案件116起。
  1977年以后,县工商部门配合司法机关严历打击投机倒把等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管理。从1982年至1985年,共查处投机倒把和违章案件687起,罚没金额145703.4元。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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