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业贷款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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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7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农业贷款情况
分类号: F830
页数: 1
页码: 274
摘要: 遍布在农村的信用合作社也配合国家银行办理贷款业务。1981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652.3万元,社员生活贷款120万元。1982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446万元,社员生活贷款597万元。1983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164万元,社员生活贷款1266万元。1984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1267.1万元,承包户生活贷款309.6万元。1985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1248.9万元,承包户生活贷款474.4万元。
关键词: 农业贷款 农村信用

内容

民国28年(1939年),中国农民银行南城办事处办理“战地救济贷款”,贷款对象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社员,按信用社股金的发放,期限半年至一年。全县每年贷款总额为法币3至4万元,虽明文规定社员购买耕牛、种子、农具、肥料等,但大部分为土豪、地主所垄断。民国37年,农业仓库办理以农副特产品作抵押的放款;借出1年,按借款的20%至30%付息。
  建国后,为了扶助农业生产的发展,对农业实行1.8-3厘的低息贷款。1950年,县人民银行发放农田水利、农具、肥料、种子等生产贷款3万元,1951年发放农业贷款18万元。1952年发放农业贷款25.8万元。从1953年起,除继续发放农业生产和社员生活贷款外,还发放大量的农林水利贷款。50年代共发放水利贷款近百万元。如兴修八堡堤,贷款7万元,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完成,使万亩良田免遭洪涝灾害的威胁。1965年,豁免旧欠水利贷款35万元,以减轻农民负担。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县农业银行发放的支农贷款逐年增多。在“六五计划”期间(1981年至1985年),共发放国营农业贷款182.3万元,乡镇企业贷款654.1万元,集体农业及承包户贷款710.7万元,支持信用社贷款1564.7万元。
  遍布在农村的信用合作社也配合国家银行办理贷款业务。1981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652.3万元,社员生活贷款120万元。1982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446万元,社员生活贷款597万元。1983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164万元,社员生活贷款1266万元。1984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1267.1万元,承包户生活贷款309.6万元。1985年,全年累计发放农贷1248.9万元,承包户生活贷款474.4万元。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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