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南城县其它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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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245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南城县其它团体
分类号: C91
页数: 1
页码: 132
摘要: 第三节其它团体县商会民国2年(1913年)成立,设会长,为政府承办部分商业事务。15年,改称县商民协会,采取委员制。19年复称县商会,改为理事、监事制。县商会下设各行业的同业公会,并附有救火部,从事消防队工作。 县商会在名义上是全县工商界的代表团体,实际上只维护大工商业主的利益,排挤中小商人。其主要工作是:1、排解工商界内部纠纷;2、承办军队派款;3、与政府部门协商由商界承担的税收和各种临时捐款,帮助银行摊销公债;5、救火消防。 县禁止日货委员会民国21年(1932年)成立,设文书、调查等股,从事抗日宣传工作,并组织“仇货”(即日货)检查队,历时一年余。 县抗敌后援会民国27年(1938年),国民党南城县党部主持成立南城县抗敌后援会,成员有各机关团体负责人及地方士绅,会内设总务、宣传、征募3个组;宣传组下辖一个宣传慰问工作团。29年,奉令改为南城县动员委员会,县长兼任主任委员,下设总务、调查、组训、宣慰、救济5个组。31年,该会撤消。
关键词: 社会团体 社会组织

内容

第三节其它团体县商会民国2年(1913年)成立,设会长,为政府承办部分商业事务。15年,改称县商民协会,采取委员制。19年复称县商会,改为理事、监事制。县商会下设各行业的同业公会,并附有救火部,从事消防队工作。
  县商会在名义上是全县工商界的代表团体,实际上只维护大工商业主的利益,排挤中小商人。其主要工作是:1、排解工商界内部纠纷;2、承办军队派款;3、与政府部门协商由商界承担的税收和各种临时捐款,帮助银行摊销公债;5、救火消防。
  县禁止日货委员会民国21年(1932年)成立,设文书、调查等股,从事抗日宣传工作,并组织“仇货”(即日货)检查队,历时一年余。
  县抗敌后援会民国27年(1938年),国民党南城县党部主持成立南城县抗敌后援会,成员有各机关团体负责人及地方士绅,会内设总务、宣传、征募3个组;宣传组下辖一个宣传慰问工作团。29年,奉令改为南城县动员委员会,县长兼任主任委员,下设总务、调查、组训、宣慰、救济5个组。31年,该会撤消。

知识出处

南城县志

《南城县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出版地:1991

本志记述了南城县1912~1985年间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各项事业实行改革开放与全面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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