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卢旺达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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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昌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0120020230011523
颗粒名称: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卢旺达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71年11月15日南昌报登载登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卢旺达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卢旺达 公报

内容

新华社北京十四日消息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卢旺达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卢旺达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的利益和愿望,决定自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十二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坚决支持卢旺达共和国政府反对新殖民主义、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的斗争;支持卢旺达共和国政府在各国人民之间奉行的和平合作政策。
  卢旺达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的政府。
  两国政府同意发展两国之间的外交,和平和经济、技术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大使
  仲曦东 (签字)
  卢旺达共和国总统府经济、技术和财政事
  务协调部长 德·加斯翁加(签字)
  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于基加利

知识出处

南昌日报

《南昌日报》

出版者:南昌日报社

出版地:南昌市

《南昌日报》为中共南昌市委机关报,地址位于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北大道,其前身为《南昌晚报》,创刊于195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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