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奧地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奧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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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昌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0120020230008580
颗粒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奧地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奧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71年5月27日南昌报登载了关于中、奥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关键词: 南昌报 外交关系 联合公报

内容

新华社北京二十七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奥地利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奥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奥地利共和国政府根据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自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在六个月之内互派大使。
  中国政府尊重奥地利共和国的中立地位。
  奥地利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
  中、奥两国政府商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惯例,在各自首都为对方的建馆及其执行任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罗马尼亚大使
  张海峰(签字)
  奥地利共和国驻罗马尼亚大使
  艾杜阿特·乔普(签字)
  一九七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于布加勒斯特

知识出处

南昌日报

《南昌日报》

出版者:南昌日报社

出版地:南昌市

《南昌日报》为中共南昌市委机关报,地址位于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北大道,其前身为《南昌晚报》,创刊于195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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