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两国政府經济技术合作协定、貿易和支付协定、文化合作协定公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昌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0120020230005736
颗粒名称: 中加两国政府經济技术合作协定、貿易和支付协定、文化合作协定公布
分类号: D829.445
摘要: 1961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納共和国政府經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納共和国政府貿易和支付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納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2日公布。
关键词: 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贸易 加纳

内容

(新华社北京22日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納共和国政府經济技术合作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納共和国政府貿易和支付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納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今天公布。这三个协定是中加两国政府于最近恩克魯瑪总統訪問中国期間在北京签訂的。
   两国政府經济技术合作协定說,为了促进两国之間的友好关系和发展两国之間的經济技术合作,幷根据两国友好条約,签訂本协定。协定自签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共二十年。
   协定說,为了帮助加納政府发展經济,中国政府同意在1 962年7月1日——1967年6月30日的时期內,給予加納共和国政府以无息的、不附带任何条件和特权的貸款。貸款金額为七百万加納鎊。这一貸款,加納政府将自1971年7月1日起至1981年6月30日的十年內分期偿还。(下轉第四版)
   协定規定,根据中国的可能和加納的需要,中国在上述貸款金額內,将向加納提供下列范圍內的技术和物資:(一)派遣技术专家和技术人員以提供技术援助;(二)提供成套設备、器材和技术以及其它物資;(三)帮助培养加納共和国的技术人員和熟练工人。
   两国政府貿易和支付协定說,为了促进和加强两国的貿易关系,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則,中加双方每年各出口四百万加納鎊。締約双方同意,在商品的进口、出口或者过境的关稅等方面相互給予最惠国待遇。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两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指出,为了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关系,两国政府根据和平共处的五項原則,以及互相尊重民族文化的精神,双方将互派科学敎育、文化艺术等方面的代表团进行訪問和考察,交流有关的出版物,以及互派留学生等。协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知识出处

南昌日报

《南昌日报》

出版者:南昌日报社

出版地:南昌市

《南昌日报》为中共南昌市委机关报,地址位于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北大道,其前身为《南昌晚报》,创刊于1958年7月1日。

阅读

相关地名

北京市
相关地名
加纳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