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緬甸签訂貿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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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昌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40120020230000858
颗粒名称: 我和緬甸签訂貿易协定
分类号: F752
摘要: 1961年,中国政府和緬甸联邦政府为了增进两国之間的經济貿易关系,幷进一步加强中緬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間的友誼,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1月27日在北京签訂了貿易协定。这个协定在31日公布。
关键词: 缅甸 贸易协定 经济贸易关系

内容

(新华社北京31日消息)我国政府和緬甸联邦政府为了增进两国之間的經济貿易关系,幷进一步加强中緬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間的友誼,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1月27日在北京签訂了貿易协定。这个协定在今天公布。
  协定共分十一条。协定規定,締約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促进和扩大两国間的貿易。双方同意,两国間的貿易应以进口商品总値和出口商品总値平衡为原則;对于进口或出口的商品,在进出口許可、海关手續、船舶进出和停泊港口等方面,按照各自政府的現行法令和行政慣例,相互給予最大的便利。协定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协定的附表中,規定緬甸联邦对中国出口的商品有:米及米产品、食用豆类、食盐、馬鈴薯、鵭、錫、木材橡胶和短纤維棉花等十四类;中国对緬甸联邦出口的商品有:各种机械、工具、科学仪器、电工器材、煤、水泥、棉紗和棉織品、茶叶、中药和药材、瓷器、农具、各种土产和手工艺品等二十二类。
  协定說,締約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定中所发生的問題,两国政府应当根据本协定的規定协商解决。

知识出处

南昌日报

《南昌日报》

出版者:南昌日报社

出版地:南昌市

《南昌日报》为中共南昌市委机关报,地址位于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北大道,其前身为《南昌晚报》,创刊于195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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