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共存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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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人物:海外篇》
唯一号: 131030020210000137
人物姓名: 陈共存
文件路径: 1310/01/object/PDF/1310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179.pdf
性别:
时代: 近现代
出生年: 1918年11月
亲属: 陈敬贤;陈嘉庚

传略

陈共存,1918年11月出生于福建厦门,他的父亲陈敬贤,即是著名侨领陈嘉庚的胞弟。陈共存8岁时曾在日本的华侨学校受过教育,1935年在厦门大学求学,陈敬贤在1936年去世后,陈共存继续在厦大就读。1937年七七事变抗战爆发后,厦门局势紧张, 陈共存母子南下新加坡投奔陈嘉庚。 1938年间,陈共存在本地私人学校进修英文,1939年到昆明后又转到香港,准备进入岭南大学就读,但后来还是到上海进暨南大学,打算修完大学最后一年课程。当时局势日益恶化,迫使陈共存中途放弃学业,于1940年夏季回到新加坡经营贸易。 陈共存南来之前,离开暨南大学后曾在上海设立中国南洋进出口公司,由中国进口茶叶及滑石粉到新加坡。他开始涉足商场纯粹是为了解决母子俩的生计,因为只依靠伯父按月接济毕竟不是长远之计。 他在新加坡以同样名字设立了一间公司,借用陈嘉庚次子的谦益饼干厂办事处作办公地点。陈共存在这间办事处内安置了两张桌子,向一位叔公借了 1万元后,便开始经营生意,主要是由中国输入帆布、茶叶及滑石粉,在本地转售出去。 战争时期,物价天天上涨,陈共存所进口的货品,寄放在华侨银行货仓里,只要稍有利润便将货物脱售。进口生意经营了一年多之后,日军进攻马来半岛,陈共存的处境相当危险。幸好有张永福的孙儿张桢池掩护,陈共存拿到良民证后,将存放在华侨银行货仓的货品拿出来贩卖,得到整1。万元。还清债务后,改名为陈福源,申请旅行证逃出日军管辖区。 陈共存乘火车到槟城后,改乘帆船抵达泰国南干冬,再由曼谷设法去安南(现越南),打算由那儿潜回中国。 二次大战结束后,陈共存母子俩决定回国,他们驾车辗转途经安南北部,最后安抵上海。陈共存把上海的存货卖掉,得到1.万余元,遂于1946年4月再次乘船返回新加坡,在李光前主持的华侨银行内借了一个角落办公,经营出口生意,主要是将木材卖到上海去。 李光前对于陈共存的经商手腕甚为赏识,便决定和陈共存合营出口业,设立了南业有限公司,缴足资本为20万元。李光前以南益名义参股60%,陈共存出资25%,其余股东是他们的亲戚。 南亚有限公司开始时是专营木材及树胶出口生意,1948年至 1949年间,出口这两种货物到上海,以南亚为最大宗。但当时中国,国共内战方酣,陈共存便决定向日本谋求发展,可说是战后本地第一个到日本经商的华人。 经过一番考察后,南亚便在东京开设分行,经营树胶买卖业务。但有鉴于树胶买卖是由日本盟军总部统办,只得改弦易辙,由日本进口杂货到新加坡来转售。 1949年以后,陈共存便在新加坡、香港、日本及韩国等地搞出入口贸易。 1950年间,陈共存代表南亚有限公司,再次到中国与华北进出口公司接洽树胶交易。中国同意开出信用票,按市价买树胶,向李光前的南益公司购买树胶,南亚充当代理公司,每宗交易抽取 0.5%。中国每份定单是定购数千吨,当时朝鲜战争转剧,胶价涨至1磅2元左右,1000吨即达500万元,中国的定购量可谓惊人。 英国殖民地政府在1951年禁止输出树胶到中国,由南亚经手的交易,还有两三千吨寄不出去,而行情却大跌,损失数百万元。 虽然曾向出口管制官华克办交涉,也无结果,甚至已运出本地港口的树胶,货轮驶抵香港时,也被扣留。南亚只得将实情向中国解释。 英政府实行对中国禁运后,也大事逮捕曾经和中国做生意的商家。陈共存虽未被捕,但也蒙受一场虚惊,后来他转向日本及印尼谋求发展。 朝鲜战争结束后,英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时胶价大跌,影响新、马经济发展,便解除对中国所实施的禁运,也批准新、马的中华总商会合组考察团到中国访问,访问团团员计有高德根及李延年等人,双方签署了贸易原则合约。 1956年及1957年间,陈共存主理的南亚有限公司,也忙着从越南和柬埔寨输入树胶,然后把杂货供应这两个地区。因为南亚的业务搞得有声有色,李光前乃委任陈共存负责将南益属下的树胶厂恢复营业,并有意请他参股。陈共存为了避免使南亚和南益的业务发生利益上的冲突,便婉言拒绝了。 结果,陈共存与李光前和李成义父子决定合组炎方私人有限公司。炎方主要是买入印尼树胶,经过品质检查及分类后,再予以分批转售出去。炎方的业务由陈共存全权负责,但陈共存是一位不领薪水的董事经理。 炎方的业务迅速扩张,营业额每年达几千万元,业务最好的一年是1959年,当时一年内共赚了几千万元。一切树胶买卖业务全由他一人决定,一张桌子上装了好几个电话,都是由他自己接听。早上10时上班,往往要忙到午夜。 陈共存由60年代开始,比较积极从事社会服务活动,无法兼顾南亚的业务。在60年代中期以后,南亚的业务活动几乎停顿下来,该公司仅购买银行及大众钢铁厂股份,作为投资,也兼营产业投资。到后来陈共存甚至炎方的日常事务也很少涉及,只在有必要作出决策时才参与提供意见。最后陈共存决定以个人名义买下南亚的其余股份,并自70年代起从事产业发展。 在70年代,中华总商会常派遣代表团访问中国。1979年黄祖耀以会长身份率领代表团访问中国时,建议商会成员合资在中国设立制衣厂,由他担任董事经理,陈共存为主席。1980年在中国开办。这些商家也在中国展开多项联营计划,包括开钨矿,生产离心胶液及在海南岛开辟棕桐园等。南亚和炎方公司都积极参与这些联营计划。 陈共存1957年之后开始参加中华总商会的会务,当时高德根和黄桂楠正在竞争会长职位。高德根便邀请陈共存参加,陈共存和李光前磋商之后,接受高德根的建议,支持高德根竞选。 陈共存和陈永裕等人联手,在1962年至1963年间发动的 “打破航运垄断运动”是他一生在公众事务方面的作出的最大贡献。这项运动普遍获得东南亚商家的支持,打破了欧美船务公司的垄断局面。 欧洲列强在东南亚建立殖民地后,用船只把工业原料运载到国内加工,航运成了重要的生命线。在本世纪初期,英国拥有全球最强大的船队。 为了避免竞争过于剧烈而削减载费,英国便向列强建议,凡是川行同一航线的船队应该合组公会,以划一载费。在这项倡议下,第一个由船务公司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是远东航运公会,后来川行别种航线的船务公司也纷纷合组公会。 航运公会的会员多数是颇具规模的船务公司。这些船务公司为了避免非会员来抢生意,便与配货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配货人所应付的载费可享有10%优待。但货物一律需交给航运公会的会员运载,否则船务公司有权取消载费优待,连以前所给予的优待也有权收回。 这种合同制度,使得配货人在签订之后便失去选择的余地。未加入航运公会的服务公司,也无法与公会会员竞争生意。 同时,因为有合同制度提供保障,航运公会便利用种种理由, 随意提高运费,以取得更高利润,它们的船队也可以到一些提供免税优待的国家去注册。在这种情况下,一条船的成本,最迟在 10年内就可赚回来。 配货人出售货品,其售价通常是连运费也包括在内的,若在货品要下船时运费刚好调高,吃亏的仍旧是配货人。 垄断亚洲航运业务的航运公会中,以远东航运公会的规模为最大,历史亦最悠久,其会员的船只乃川行于远东、东南亚、中亚及欧洲各港口,而会员本身多数是国营公司。 当时,总督安德生曾为殖民地的利益而上书英伦政府,主张船务公司进行自由竞争,结果他被调回伦敦,这件事足以说明,航运公会的利益就是殖民地宗主国的利益。 在1962年左右,海峡及纽约航运公会属下的几个会员在多次调高运费后,又借口美国生活费高涨,非再次提高运费不可,这消息一传出,不但本地胶商深感不满,美国的波士顿和纽约等大厂商也表示不能接受。 以陈共存和陈永裕为首的本地胶商便着手与非航运公会会员的船务公司商量。这些不定期班轮的业主表示,航行一趟可载 3000吨,每吨运费为35元,航运公会若调高运费10%后,每吨运费最少要50元。 不定期班轮营业性质是属于包船制度,俗语称为“野鸡船”。 要找足3000吨准备运载的货品,一时之间也难以办到,连美国公司也无法担保会用这么多货品。陈共存便自告奋勇、毅然以南亚的名义作担保,签下了担保书。 陈共存说,当时他认为,由于运费很便宜,货船抵埠时,本地胶商必能配运2000吨货品,不足的货品数额可由他承担。 货轮抵达时,3000吨数额不够分配,陈共存只好让出自己要配运的数额。该船结果是运载了超过3000吨货品。过后,美国的货主也自己组一个公司,专门寻求运费便宜的货轮来运货。 当时陈永裕是树胶公会会长,陈共存是副会长,和航运公会过了一招后,他们便看出,配货人员一盘散沙,只要能团结起来,就不会受航运公会摆布。 本地胶商找到便宜货轮来运货后,船务公会便自动提供特别优待,运费调低至与非会员所提出的一样,但对于其他配货人所配运的货品,运费照样调高。 陈共存等人将胶商发起打破航运垄断的经验说出来后,中华总商会会长孙炳炎和副会长黄祖耀,都认为这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总商会便联络了全国各社团及商会代表,在嘉庚堂召开会议, 议决全面展开打破航运垄断运动,同时组织了工作委员会,由孙炳炎担任主席。 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是要集中配货人的货品及劝请他们取消和航运公会所签订的合同,并替配货人寻找货轮。 中华总商会设立了一个运载中心,让配货人有机会预订载位。 运载中心终于和罗马尼亚的船队合作,使配货人再也用不着受航运公会控制。陈共存说,当时配货人的目的并不是要和航运公会对抗,只是为了要清除不合理的合同制度。 经过多次联络后,中国租船公司也答应以较低运费,运载本地货品。此后,航运公会的任意加价现象便不复出现。 打破航运垄断后,本地商家便合组配货人理事会,过后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商家也合组这种组织,甚至联合国也派人来调查过此事的前因后果。 陈共存于1963—1973年和1979—1983年任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副会长,1973—1977年和1983—1992年任新加坡中华总商会会长。此外他还任新加坡树胶总会会长、树胶装配商公会副会长, 新加坡配货人理事会发起人兼副主席等职。

知识出处

厦门人物:海外篇

《厦门人物:海外篇》

出版者:鹭江出版社

华侨是历史的产物。在历史长河中,厦门的华侨历史更值得 人们回顾,厦门曾有过不少杰出的华侨人物,既可用来教育厦门 人民及其后代,又可使华侨知道自己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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