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鸣岗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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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厦门人物:海外篇》
唯一号: 131030020210000065
人物姓名: 苏鸣岗
文件路径: 1310/01/object/PDF/131010020210000002/001
起始页: 0098.pdf
性别:
时代:
出生年: 1580年
卒年: 1644年
籍贯: 同安县

传略

苏鸣岗,同安人,生于明万历八年(公元1580年)。少时念过私塾,擅武术,弱冠随乡亲10余人南渡航行数月抵达西爪哇之万丹(Bantam)经商。数载后稍有获利,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燕•彼得逊坤谛结互助条约,由万丹迁居巴达维亚(今雅加达)。 苏鸣岗通晓葡萄牙语及马来语,料理事务应付自如,深得当地总督的赏识。 东印度公司占领巴达维亚数月后,觉得有必要在数百名华侨中推举一名领袖来管理华人事务,苏鸣岗为人公正,素为众侨所服,1619年10月11日,东印度公司总督特命苏鸣岗为首任华侨甲必丹,并发表布告说:“缘目下已有四万名华人在吾人管理之下,故亟应由彼等中指派一人为领袖,俾能维持治安及解决纠纷。经全体华人选举之结果Bencon (即SouwBingKong)当选,于是吾人即任鸣岗为华人领袖,管理一切民事诉讼,至于其他较重大事件,则仍归吾人办理。”1620年6月荷印评政院正式成立,苏鸣岗又被任命为评政院议员。他在任职期间,凡有关华人利害事宜无不据理力争,如解决华侨聚居低洼地的恶劣条件问题,以及向荷印当局争取减少华侨工作时间等,皆颇得侨胞支持和拥护。 苏鸣岗任甲必丹时,有驱逐外籍国民离开吧城和雇用10名免缴人头税华人的两种特权。荷印当局给予他的特权还有铸造锡钱币、承包工程、管理赌场和酿酒等。为了华商的利益,苏鸣岗注意调和万丹苏丹与巴达维亚殖民政府之间的矛盾,努力恢复两者之间的友谊。 荷印当局为了繁荣新建的巴达维亚城,在极力招徕华人的同时,严禁华人自由离境,苏鸣岗提出保护华人正当利益的要求,当局同意华侨回中国时可以乘坐东印度公司赴台湾的便船。 1635年,苏鸣岗辞去甲必丹职务、决意离开爪哇回到中国。 1636年8月5日他乘战舰抵达东印度公司控制下的台湾。他此行目的一是为了发展巴城与台湾之间的商业贸易,二是为了回同安省亲。但是他的两个目的都不能实现。发展巴台之间的商业有重重困难,而当时明朝政府对于赴洋谋生的华侨往往加以逮捕或放逐,他害怕回多受到追究。当时台湾总督府需要一华人翻译,苏鸣岗不得已受聘任职3年。1639年2月15日,他重返巴达维亚, 依然保持着声望。1640年,巴城政府设立华侨遗产局,苏鸣岗被任命为遗产局局长,专门处理华侨遗产纠纷问题。 苏鸣岗拥有多艘沙船(即舯舡),航行于各岛之间,从事贸易。 他自己则数十年如一日,胼手胝足,不肯少休。 1644年4月8日,苏鸣岗病逝于巴城,得到政府特别允许,在宅内停柩一月,以待坟墓的竣工。5月葬于䦮迦多罗路之芒果露亚 —(Manggaduwa)。其墓碑上书:“同邑明甲必丹苏鸣岗墓气1770 年,其后裔申请获得墓地权,于1909年加以修葺,1929年巴国公堂拨公款2500盾重新修葺,墓前建一穹门,上镌“苏鸣岗墓道” 5个大字,至今尚存。

知识出处

厦门人物:海外篇

《厦门人物:海外篇》

出版者:鹭江出版社

华侨是历史的产物。在历史长河中,厦门的华侨历史更值得 人们回顾,厦门曾有过不少杰出的华侨人物,既可用来教育厦门 人民及其后代,又可使华侨知道自己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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