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孔子的“正名”思想与姓氏制度有关系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姓氏名号面面观》 图书
唯一号: 131020020210012156
颗粒名称: 17.孔子的“正名”思想与姓氏制度有关系吗?
分类号: K810.2
页数: 6
页码: 61-66
摘要: 本节概括了“正名”是孔子的重要思想,历来的学者多从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角度理解“正名”,实际上,孔子“正名”思想直接的文化前提是姓名制度。
关键词: 福建 研究 姓氏

内容

“正名”是孔子的重要思想,历来的学者多从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角度理解“正名”,实际上,孔子“正名”思想直接的文化前提是姓名制度。
  卫国之君很信任孔子,邀请孔子帮他治理国家,孔子的弟子子路问孔子说:“卫君等着您去治理国政,您准备从哪里着手呢?”孔子说:“先从正名抓起。”子路不解,问道:“什么?您老夫子竟如此迂腐,名有什么好正的?”孔子见其弟子如此不开窍,就把子路教训了一顿,并给他讲了一套“正名”的大道理,他说:野哉!由也。君子于孔子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论语·子路》)听孔子这么一说,“正名”确实是非同小可之事,在孔子看来,正名是治国平天下之根本,国家的礼法刑罚全系于名之正否。那么,孔子所说的“正名”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孔子所要“正”的“名”,并非一般的“名”,即意指各种事物的名词,孔子所谓“正名”,也并不是要端正一般的名词与其所指的关系,以避免名词的误用和误解。孔子对语言学、逻辑学问题不感兴趣。孔子的“名”,是“名分”的“名”,而孔子所要端正的,则是“名”与“分”的关系。
  “名分”是针对人而言的。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一些具体的名或称谓,在家庭中,他被称为“父、子、夫、妻、兄、弟”等,在政治生活中,他被称为“卿、大夫、士”等,在社会交往中,他又有一定的姓氏和名字,他可能是“孔丘”、“子路”、“颜渊”、“叶公”等。诸如此类的名或称谓并非单纯的符号或词语,而都有其特定的社会、文化内涵,在等级制度中,一定的名或称谓都对应于一定的社会等级,对应于一定的权力和义务,尤其在封建世袭制度下,每一种“名”都标志了承担此名的人在社会的财富和权力总额中所占的分额,其所占有的土地、能支配的奴隶、能组建的军队、能使用的车驾仪仗、能穿戴的衣饰服色、能享用的妻妾,甚至每一天能吃饭的顿数,都根据其“名”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份额,这就是“分”,一定的“名”对应着一定的“分”,如果每一个人都能守着他的“名”所能拥有的“本分”而无“非分之想”,这个社会就会一切按部就班地运作,天子的政令就会畅通无阻,令行禁止,就不会有因争权夺利而引起的社会矛盾,这个社会就会永保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而太平无事。“名”的系统实际上是“分”的系统——也就是社会的经济、政治体制的象征化或符号化,统治者不可能每事必躬,但只要他控制了“名”的系统,按名责实,控名御实,就会轻而易举地治理好社会。因此,当卫君请孔子帮助他治理卫国时,孔子决定从“正名”下手。子路嗤笑孔子迂阔,是因为他不懂“名”的厉害,不懂“名”与“分”的关系。
  规定“名”与“分”关系的一套法度规则就是“礼”,礼实际上是一套成文的和不成文的法度,它规定着等级社会中不同等级的权利与义务。孔子的时代,周礼不断遭到破坏,因此,“克己复礼”是孔子所孜孜追求的理想。《论语》中记载说,孔子最得意的门生颜渊问孔子什么是“仁”,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孔子认为,如果天下人都能“克己复礼”,则就人人相爱无争,天下太平了,而所谓“克己复礼”,与“正名”实在是一个意思。“正名”,就是按礼制的规定,根据自己的“名”取自己的“分”,不要有越出“名”的限定的非分之想,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克制自己的欲望和贪心,这不就是“克己复礼”吗?可见,“克己复礼”为了“正名”,而“正名”也为了“克己复礼”。实际上,“礼”与“名”是指的一个东西,它们都是对不同等级的权力和行为的规定,因此,“礼教”又称为“名教”。
  孔子在回答了颜渊的关于“仁”的问题之后,颜渊又要求他能把“克己复礼”说得更具体点,孔子就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这实际上也就等于说,不属于自己“名分”规定的事情,不要去做,如果做了不属于自己的“名”所规定的事情,就是非礼,就是越分,这是孔子所深恶痛绝的事情。据《论语·八佾》记载,有一次,鲁国的大夫季氏在家里举行“八佾舞”,孔子气愤地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因为按礼的规定,由八八六十四人表演的八佾舞只有周天子才有资格观赏,而季氏只不过是鲁国的大夫,竟胆敢在自己的家中举行八佾舞,自然属越礼的非分之举了。《论语》接着又记载说,鲁国大夫仲孙、叔孙、季孙三家,在祭祖时,也窃用天子之礼,用《雍》这首乐诗伴奏来撤除祭品,孔子听说此事,又愤愤不平地说:“《雍》诗是天子的诗,与这三家有何相干呢?”由孔子对“季氏”和“三家”非礼行为的谴责,可见其“正名”思想与姓氏制度的关系。季氏即季孙氏,也是“三家”之一,“三家”指仲孙氏、叔孙氏、季孙氏,是鲁国的三大世族,三家都是鲁桓公的庶系后代,“仲孙、叔孙、季孙”即为三个家族的氏号,这三个号标志了三个家族各自的血统,仲孙是鲁公第二子之后,叔孙是鲁公第三子之后,季孙则为鲁公第四子之后,“孙”字表明三家是在其家族之祖的孙子这一代开始命氏的,各自以其始祖的排行字为氏,此即命氏制度中的“以王父母字为氏”。这三个家族的氏号,既标明了三家的血统是源于鲁国公族,也标明了三家各自的地位,它们只是大夫之家,因此,这三个氏号也就规定了三家的地位和权力,亦即相对于其氏这个“名”的“分”。但在孔子时代,三家已不满足于其本分了,竟然越礼窃用了本属天子才能用的礼乐。由《论语·八佾》之记载特意强调“季氏”、“三家”的家族氏号,可知孔子正是按名责实,据三家的氏号而谴责其非分之举的。
  因此,姓氏制度,尤其是以氏号体现社会等级的制度,是孔子提出“正名”思想的重要依据或时代背景。氏,是春秋时代宗法社会等级制度的重要标志,是礼制的重要内容,以维护社会等级制度和“克己复礼”为己任的孔子,不可能不知道它的重要性。了解了这一点,方能理解孔子“正名”思想的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也只有了解了这一点,方能更深入地探讨姓名制度的历史文化内涵。
  荀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礼”学和“正名”思想,他在《荀子·正名篇》中把孔子“正名”思想与姓氏制度的关系阐释得很明确:知(智)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辨同异。贵贱明、同异别,如是,则志无不喻之患,事无困废之祸,此所为有名也。
  “正名”是为“明贵贱”,而姓氏制度——尤其是命氏制度——本来就是用以“别贵贱”的。因此,严格实行姓氏制度,使世袭氏族坚守与其氏名相称的名分,自然就是“正名”的题内应有之义。
  当然,孔子所欲“正”之“名”决不仅仅限于姓氏之名,而是广泛涉及一切与人的等级地位、权利义务有关的名号称谓,如亲属称谓、爵号、官阶称号等,孔子曾说过“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意思就是说,君、臣、父、子各自的行为要符合由其“君、臣、父、子”这些称谓所规定的名分,这里,“君、臣”是政治称谓,“父、子”是亲属称谓,它们也是人的“名”,因此也属于孔子要“正”的范畴。
  实际上,姓氏制度与各种各样的称谓体系之间存在着相互渗透的关系,可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如“以王父母(祖父母)字为氏”,就把姓氏制度与亲属血缘关系交织到一起,因此,也就将姓氏与亲属称谓交织在一起,这一点在“仲孙、叔孙、季孙”三氏中体现得尤为典型,仲、叔、季是排行字,孙是辈份字,横向的和纵向的亲属称谓组合成了姓氏。又如“以爵为氏”即以祖辈的爵号为氏,“以谥为氏”即以祖辈的谥号为氏,就把姓氏与社会等级称谓和政治地位称谓等结合了起来,可见,姓氏制度与各种称谓体系密切相关。而且,在各种名号或称谓体系中,以姓氏体系最为稳定和具体,因此,为政而从正名入手,正名而从严明姓氏制度入手,就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之事了。

知识出处

姓氏名号面面观

《姓氏名号面面观》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共设68个问题,力图从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和民俗学的理论视角出发,对中国传统姓名制度的习俗和文化现象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