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图腾制度的实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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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姓氏名号面面观》 图书
唯一号: 131020020210012127
颗粒名称: 2.图腾制度的实质是什么?
分类号: K810.2
页数: 5
页码: 4-8
摘要: 本节概括了图腾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原始的命名制度,对图腾实质的最流行看法是万物有灵论学说,此种学说将图腾制度视为一种信仰或观念体系,并认为与图腾有关的其他文化现象如图腾命名、图腾禁忌、图腾仪式等都是由此种图腾信仰发展出来的,这种学说在当代的中国学者中仍十分流行。
关键词: 图腾 命名 姓氏

内容

命名制度既然与图腾制度一脉相承,那么,要正确理解人类的命名制度,就有必要首先正确理解图腾制度的实质。
  图腾制度实质上是一种原始的命名制度。
  学者们对图腾制度的实质众说绘纭。自从图腾制度被西方人类学家所发现,它就激起了学者们持续而浓厚的研究兴趣,关于图腾制度的研究成果至今仍然叠见新意。学者们由各自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出发,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认识图腾制度这种文化现象,如分别从神话学、人类学、宗教学、民族学、社会学的角度入手对之进行分析,因而得出各自不同的结论,形成了对图腾制度的各种不同看法。
  对图腾实质的最流行看法是万物有灵论学说,此种学说将图腾制度视为一种信仰或观念体系,并认为与图腾有关的其他文化现象如图腾命名、图腾禁忌、图腾仪式等都是由此种图腾信仰发展出来的,这种学说在当代的中国学者中仍十分流行。
  万物有灵论实际上是一种关于原始人类的认识论,或者说是一种关于原始思维的学说。此种学说最早是英国19世纪的人类学家E·B·泰勒提出来的。受西方近代哲学侧重于认识论的传统的影响,西方人类学家(包括泰勒)在对现代原始民族文化进行研究时,亦首先关注对他们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的研究。泰勒认为,野蛮人的思维是一种本质上不同于文明人(西方人)的思维方式,他们首先由于做梦、昏迷、死亡等现象,认为人是有灵魂的,梦、昏迷、死亡等都是灵魂暂时脱离了肉体躯壳外出游荡,灵魂是可与肉体分离的,人死后,灵魂依然不亡。野蛮人在认识世间万物(如动物、植物、器具等)时,又“推人及物”,认为万物也与人类一样有灵魂,正是灵魂才使万物具有了生命力或活力,此种观念,就是万物有灵论。
  从万物有灵论的观念出发,人类学家认为图腾观念就应运而生了。原始人类既然相信万物与人类一样都不仅有血有肉,而且也有灵魂,因此,在物(尤其是动物)与人之间,就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原始人类尚未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又由于某种动物与某个原始人类群落的关系较密切,或者由于某种动物与人类之间在行为方式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人们遂将此类动物与自己视为同类,或将此类动物视为本族的祖先(神话中有不少讲述本民族的始祖是如何由图腾生育或蜕变而来的),或将此类动物视为自己的血缘亲属(实际上,图腾一词在印第安人的语言中就有“亲属”之义),或者直接把自己认作图腾动物,以虎为图腾的认为自己就是虎,并用虎来称呼自己,如此等等。这就是人类学家在野蛮人社会中发现的图腾制度,而按主张“万物有灵论”的人类学者之说,这一制度的根源就在于相信万物有灵的原始人混淆了人与动物以及其他事物之间的区别。
  万物有灵论对图腾现象的解释实质上是把图腾视为一种信仰体系或观念体系,人们首先有一种将人与物视为同一的观念,然后才衍生出一系列与此观念有关的图腾制度,如图腾禁忌、图腾圣餐、图腾舞蹈。在万物有灵论看来,正是因为原始人类把图腾生物与自己视为同类,并因此而将之奉若神明,他们才在平日禁止对图腾生物的猎杀;而他们之所以又在某些节日上大肆猎杀并食用图腾生物,是因为他们相信通过吃掉图腾生物的血肉就可以与图腾合而为一,重新从图腾(祖先)那里获得生生不息的生命力,这就是图腾圣餐;原始人相信模仿图腾生物的形象、动作也是与图腾合一从而获得新生的途径之一,因此,他们就举行图腾舞,化装为图腾生物,仿照它的举动,载歌载舞。
  这种学说听起来似乎头头是道,但细加追究,实际上难以自圆其说。且不说原始人类是否果真相信万物有灵,万物有灵论或许仅仅是西方人类学家囿于其西方思想传统对异民族文化的误解,仅仅就其对图腾观念的解释而言,也是似是而非的。此种学说认为人们之所以会将动物视为自己的同类、亲属或祖先,是由于他们尚无法把人与动物(或别的什么)区分开来,但这种解释毋宁说纯属同义反复,因为它无疑于说,人们之所以未把动物与自己相区别,是因为他们尚未把自己与动物区别开来!退一步讲,即使我们相信图腾观念的起源是由于原始人无法区别人与动物,那么,我们仍不免会问,某个氏族将某种动物而不是别的动物视为自己的同类从而成为图腾,又是为什么呢?他们为什么会对某种事物“情有独衷”呢? 由于万物有灵论及其对图腾制度的解释有种种漏洞,因此,它受到当代人类学家的诘难,法国现代社会学的奠基者埃米尔·迪尔凯姆(又译为涂尔干或杜尔凯姆)在其《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一书中即对万物有灵论进行了有力的抨击,并从社会组织而不是思维方式的角度入手对图腾制度进行了探讨。
  迪尔凯姆作为社会学家,从社会学的角度对图腾制度进行分析,他认为图腾系统实质上是社会体系的象征系统。一个社会组织,如氏族、家族、民族等,总是致力于维护自身的稳定和生存,为此,就需要将这个组织神圣化,即将之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圣物,但是,社会组织是一个抽象的、弥散化的系统,从而难以被把握,为此,就需首先将之直观化为具体的可把握之物,也就是说,使之象征化,用一定的具体事物象征原本抽象的社会组织,这种代表家族、氏族等社会组织的神圣性的象征物,就是图腾。正由于图腾原本是社会组织的象征物,因此,它就自然被社会的每一成员用作其自身的标志,表明其对这一社会的归属感,实际上,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早就发现,图腾的突出作用就是作为原始人类氏族的“徽志”。
  正因为氏族成员用图腾生物如动物或植物作为自己的标志,他们才用这种动物或植物的名称来称呼或命名自己,并因而将自己“等同”为这种图腾生物。由于氏族的每一成员无疑都是这一氏族的血缘后裔或亲属,而图腾又被视为这一氏族的标志,因此,顺理成章地,在人们的意识中就把图腾(实即社会或氏族)视为自己的祖先或血亲。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社会学派对图腾制度的解释恰好与万物有灵论的说法相反:前者不是像后者那样由图腾观念出发解释图腾社会制度,而是从图腾社会制度出发解释图腾观念。
  杜尔凯姆将图腾制度视为社会制度的象征体系或标志体系,这也就等于将之视为一种象征化的命名体系。因为,如上所述,所谓命名,无非就是用一定的符号标志被命名物。如果说,图腾制度是用实物标志一定的社会关系,那么,姓名制度则是用文字语词标志一定的社会关系,以同一图腾为徽志的人们属于同一血缘氏族,正如同一姓氏的人们也许“五百年前是一家”——图腾与姓氏一样,都是为了标明血缘上的同一性。实际上,由于原始社会中个人意识尚未觉醒,个人并非作为具有独立价值与权利的个体而存在,而只是作为氏族群体的一分子而存在。因此,原始氏族的成员往往并无属于个人的“私名”,而只有为同一氏族成员所共有的“共名”。譬如说,一个蚂蚁氏族的成员都以蚂蚁自命。明乎此,则知图腾毋宁就是原始人类的名字,而不仅仅是姓。随着氏族的繁衍、分化,图腾也随之发展衍化出不同的分枝和层次,从而形成复杂的图腾制度,这正如姓名是包含姓、氏分枝及辈份分层的复杂的制度一样。
  总之,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图腾制度实质上是一种象征化的命名系统。这种命名系统在象征了一定的社会结构之同时,也确定了置身于这一社会结构中每一成员的身份。

知识出处

姓氏名号面面观

《姓氏名号面面观》

出版者:齐鲁书社

本书共设68个问题,力图从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和民俗学的理论视角出发,对中国传统姓名制度的习俗和文化现象进行了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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