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祠晋主规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锦绣庄氏山腰宗谱》 图书
唯一号: 131020020210010900
颗粒名称: 宗祠晋主规约
分类号: K820.9
页数: 2
页码: 55-56
摘要: 本段记述了庄氏山腰宗祠晋主规约晋主条件、收费及用途、晋主与办祭的介绍内容。
关键词: 宗祠 晋主 规约

内容

一、晋主条件:
  1、敦亲睦族,热心公益,服务桑梓,对宗族、家乡做出贡献,堪为后人楷模及垂念者。
  2、事业有成(包括士、农、工、商),著有声誉,足以显祖荣宗、光耀门笫者。
  3、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晋主者)必须具有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学有专长者。
  4、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晋主者)必须具备县局级(含局级)以上职务,取得成绩者。
  二、收费及用途:
  5、凡符合条件申请晋主者,经审核通过后,应缴纳入祠费300元,奉祀费300元。
  6、原在祠奉祀者(应有具体事证在案可考),捐资修祠有功者,入祠费免缴,奉祀费减半,以示优惠,但以第一次提出申请者为限。
  7、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晋主者)条件等有特殊情况,其收缴各费,得审酌实情,由管理委员会核议减免之。
  8、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晋主者)系港、台、澳及海外者,入祠费和奉祀费酌增缴纳。
  9、入祠奉祀费收入由祠堂管理委员会在银行设专户储蓄管理,得息充为祠堂神主奉及办理春秋二祭之费用。
  10、由祠堂管理委员会成立“锦绣庄氏山腰宗亲文教福利事业基金会”,入祠奉祀收入用于奖学助教等,支持文化教育、社会福利事业等。
  三、晋主与办祭:
  11、晋主在每年春秋二祭各办理一次申请,申请晋主者,必须在每年清明、中秋二节之两个月前提出,祠堂管理委员会审议办理,港台及海外宗亲亦同。
  12、晋主仪式与春秋二祭结合进行,祠堂管委会统筹办理。晋主者家属派代表一人参加祭典。
  山腰祠堂管理委会,1991年11月25日。

知识出处

锦绣庄氏山腰宗谱

《锦绣庄氏山腰宗谱》

出版者:科荣出版社

本文讲述了记述庄氏来源、世系衍派、规约训戒、风尚习俗、人物传记,以及家族兴衰、人员迁徙和族人活动、重大事件,对于研究区域开发和社会经济史、宗族组织和制度、人口变迁和移民历史、民间意识形态和宗族信仰等,具有不可忽视的重大价值。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