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厚觀立情願賣絕荒山文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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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图书
唯一号: 131020020210005000
颗粒名称: 張厚觀立情願賣絕荒山文契
分类号: D923.6
页数: 1
页码: 267
摘要: 開墳葬父後,子孫不利,財產破蕩。兄弟商議,欲行遷葬別處,門戶等因費用,託得堂弟張新二、曾宜昭作中,引就二十七都陳宅邊,三面議定,盡絕無悔,文契賣過,的實銅錢六千文,就日交訖,其父墳即日兄弟情願遷葬別處,其地聽從陳家開墳殯葬。其地係是兄弟應分之業,不是盜賣房親及兄弟及他人之者,中間幷無典掛爲礙,如有不明,賣主抵當。其中亦無墳堆瓦棺,在內尙有在山松木盡賣,遮蔭妨礙,聽其砍斫,不敢執占,各無反悔。如有悔者,某罰白銀十兩,入官公用。今恐無憑,親立文契一紙,付與買主收執,永爲己業。
关键词: 祖墓 文契 张厚观

内容

晉江縣五都後洋鄕人張厚觀,有荒山一所,坐在本處土名古老山內,東至大石外砌埔接張宅平埔直落至田爲界,西至大石外砌埔接張宅平埔直落至田爲界,南至路下埔直落至田爲界,北至尖石後爲界,四至明白。開墳葬父後,子孫不利,財產破蕩。兄弟商議,欲行遷葬別處,門戶等因費用,託得堂弟張新二、曾宜昭作中,引就二十七都陳宅邊,三面議定,盡絕無悔,文契賣過,的實銅錢六千文,就日交訖,其父墳即日兄弟情願遷葬別處,其地聽從陳家開墳殯葬。其地係是兄弟應分之業,不是盜賣房親及兄弟及他人之者,中間幷無典掛爲礙,如有不明,賣主抵當。其中亦無墳堆瓦棺,在內尙有在山松木盡賣,遮蔭妨礙,聽其砍斫,不敢執占,各無反悔。如有悔者,某罰白銀十兩,入官公用。今恐無憑,親立文契一紙,付與買主收執,永爲己業。
  嘉靖七年三月 日 情願賣絕荒山人張厚觀
  同賣弟張新三
  同中人曾宜昭
  知證地鄰張木進

知识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出版者:綠葉敎育出版社

吾丁氏之回族,係來自阿拉伯的穆斯林之後裔,南宋末年,由蘇行賈卜住於閩泉,元末遷居晉江之陳埭。自一世祖節齋公爲始,歷今七百餘載,裔傳二十七世二萬多人,遠播海內外者亦不計其數。若此之綿且遠,世而增昌,發展成了被譽爲“陳域萬人丁”的大姓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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