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信買墳山稅課給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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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图书
唯一号: 131020020210004948
颗粒名称: 丁信買墳山稅課給帖
分类号: D923.6
页数: 2
页码: 251-252
摘要: 於洪武、永樂年間,有祖叔潘糞掃、沙萬,祖父潘得人,伯潘潤生,父潘應生,及曾祖葉眞娘、祖母張二娘,因當本戶軍役等項乏用,將上項墳山、民地、墓屋,幷荔枝等菓松栢雜樹,相繼出賣與二十七都丁彥仁男觀保開墳,口畝產買主收割爲業。右件四至登帶,上手契書一拾紙,幷前賣契書明白。本人資契赴司報稅,除已依例驗價收稅外,所有原降戶部契尾銷用盡絕。未蒙關降本司,今給春字一百十一號半印勘合花欄契尾,付與買主收執爲照者,右給付買主丁信收執。
关键词: 税贴 丁信

内容

泉州府稅課司爲課呈事,今據晉江縣二十七都住人丁觀保男丁信等,用銅錢九千文,憑南隅本圖里班陳惠生作中,買得在城南隅住人潘嗣祖有承祖墳山一所,內栽種荔枝、龍眼、松栢等樹,坐在本縣三十七都東塘頭鹿園內。於洪武、永樂年間,有祖叔潘糞掃、沙萬,祖父潘得人,伯潘潤生,父潘應生,及曾祖葉眞娘、祖母張二娘,因當本戶軍役等項乏用,將上項墳山、民地、墓屋,幷荔枝等菓松栢雜樹,相繼出賣與二十七都丁彥仁男觀保開墳,口畝產買主收割爲業。右件四至登帶,上手契書一拾紙,幷前賣契書明白。本人資契赴司報稅,除已依例驗價收稅外,所有原降戶部契尾銷用盡絕。未蒙關降本司,今給春字一百十一號半印勘合花欄契尾,付與買主收執爲照者,右給付買主丁信收執。準此。
  景泰五年二月 日 吏缺 直櫃巡欄小禎。

知识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出版者:綠葉敎育出版社

吾丁氏之回族,係來自阿拉伯的穆斯林之後裔,南宋末年,由蘇行賈卜住於閩泉,元末遷居晉江之陳埭。自一世祖節齋公爲始,歷今七百餘載,裔傳二十七世二萬多人,遠播海內外者亦不計其數。若此之綿且遠,世而增昌,發展成了被譽爲“陳域萬人丁”的大姓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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