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庭公歲時忌晨祀業祭掃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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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图书
唯一号: 131020020210004922
颗粒名称: 象庭公歲時忌晨祀業祭掃條規
分类号: K892.98
页数: 2
页码: 236-237
摘要: 十一世象庭公,諱若楡,字孚佳,生明萬曆四年丙子七月二十六日戌時,卒淸順治九年壬辰正月初九戌時,享年七十七。祖妣勤慈黃氏,潘湖我足公女,生明萬曆六年戊寅八月二十八日酉時,卒淸順治十年癸巳五月初九日巳時,享年七十六。葬在本縣五都東洋山巖路內,康熙二十八年己巳八月二十一日辰時進塘,穴坐內就山乾巽亥巳,外就堂乾巽戊辰,曾師放水,水門幷行丁出口。康熙己丑年十二月做墓面,蓼魁九作天井,甲水轉巽水出口。頤兄弟出銀二十兩,辨祭棹銀壹兩,以成其事。頤兄弟出銀十餘金,仲叔父出銀七、八金。雍正乙卯年三月,生姪盜葬金四首遷起,即於六月,隨奉三叔口口口口口。乾隆丁己年十二月初一日,修理墓及墓道。
关键词: 福建 丁氏 规约

内容

十一世象庭公,諱若楡,字孚佳,生明萬曆四年丙子七月二十六日戌時,卒淸順治九年壬辰正月初九戌時,享年七十七。祖妣勤慈黃氏,潘湖我足公女,生明萬曆六年戊寅八月二十八日酉時,卒淸順治十年癸巳五月初九日巳時,享年七十六。葬在本縣五都東洋山巖路內,康熙二十八年己巳八月二十一日辰時進塘,穴坐內就山乾巽亥巳,外就堂乾巽戊辰,曾師放水,水門幷行丁出口。康熙己丑年十二月做墓面,蓼魁九作天井,甲水轉巽水出口。
  吉人公所傳其語幷條儀錄陳之:象庭公歷涉艱辛,同靑烏家尋高祖壽藏,至於明崇禎癸酉年間,求得本縣五都東洋山一穴,開壙明白,費近百金,祖獨肩。落山時,三曾祖叔被土公嫌之,我曾祖其意不以爲愧。越戊寅歲暮夜,宗祠邊後落小厝,被僮僕塗糞火災,高祖及妣二柩置於天中。曾祖兄弟三壽二百餘歲,明年己卯二月間,添在雙庭公兩旁,係在湖隔山也。東洋所營墳塋,疑惑。曾祖於順治壬辰年五月臨終時,吩咐東洋墳塋,宜改不宜更,他之主人家,王年年時時求他。吾父德軒公,極言王夏兄時來相尋,我飯食不失,求地不必來至切。吾祖吉人公禱靑源僊詩句云“功成行滿任登化”。至康熙戊辰間,江西吉安府萬安縣七里洋靑烏家曾滿哥,改定穴,與祖同己巳年八月二十一日辰時,奉曾口口口口柩厝焉。吾父德軒公,自費近七十餘金,曾師飯食周年。口口口口口度,念曾祖庇蔭,撥出田租二段二坵,載租三石五斗,以爲口口口口口父謝世,仲叔父將此田租公貯。時庚辰年,七世祖鼎建小宗祠,口口口輪港公賣,隨將租積貯銀叁兩,欠銀七錢五分,下季收租湊足,港的分之一。壬午春,通港貯銀,除貼契外,分前尙存銀五兩,將銀付福孝行商。除福借銀三錢無還,畫像銀壹兩一錢,長至乙酉年間,存銀十七兩。時大宗祠重新,議晉主,上下房議我曾祖能充銀四十兩,奉神主入大宗廟庭配饗。奉母命,捐銀四十兩,僅公銀十七兩,出銀三兩者仲叔父也。頤兄弟出銀二十兩,辨祭棹銀壹兩,以成其事。後租港泥輪祀。至康熙己丑年冬,仲叔父念祖墓面,未有灰工幷飯食,先生費銀十七、八金。頤兄弟出銀十餘金,仲叔父出銀七、八金。癸巳年十月,兄頤出自己銀買林繳東洋山,蔡祖契來十二月間,將山界內安葬二曾祖叔及妣幷祖伯叔兄弟,共瓦棺八首,費銀諸兄弟共之。雍正乙卯年十一月,協姪添伊父豎碑。康熙乙未年,兄朝瑞充田租貳石五斗,契銀十二兩正。辛丑年九月間,隨同兄朝琦幷石匠打山界:正山坪埔尾上一界,過東畔山大石上一界,過西畔岩路肩一界,赤楓林西南下一界,面前水坑南大員石一界,東畔路上王墳後石上一界。此處界內開園坵段,共計年歲約稅銀原額登賬,有山圖,路上共計界址八處,此誌。
  雍正乙卯年三月,生姪盜葬金四首遷起,即於六月,隨奉三叔口口口口口。乾隆丁己年十二月初一日,修理墓及墓道。

知识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出版者:綠葉敎育出版社

吾丁氏之回族,係來自阿拉伯的穆斯林之後裔,南宋末年,由蘇行賈卜住於閩泉,元末遷居晉江之陳埭。自一世祖節齋公爲始,歷今七百餘載,裔傳二十七世二萬多人,遠播海內外者亦不計其數。若此之綿且遠,世而增昌,發展成了被譽爲“陳域萬人丁”的大姓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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