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塘祖墓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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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图书
唯一号: 131020020210004790
颗粒名称: 東塘祖墓紀略
分类号: K877.45
页数: 1
页码: 137
摘要: 始祖節齋公,居城南,葬東郊,子述庵公、孫碩德公襯袝之。三世咸偕其配爲墉六,同一盤碁,封若鬣也。其子福黠,侵滛毀墳,傍合彼畦而藝。適汾溪公通籍,以事抵家,頤隱公命之曰:“不理東郊墳,毋以官爲也。”汾溪公受命,與三弟東淮公矢志克復,而後即仕,偕古素公戮力伸理。官丈吾墳地基,東西三十丈,南北四十七丈;福居傍吾墳地基,東西一十三丈六尺,南北四十二丈,謂吾與福讐,墳鄰其居,訟無己也,墳多難遷,居少可徙,判福居令吾購其直白金二十兩,汾溪公辨焉。厥後,汾溪公將改葬二配,古素之考養靜公昌言於宗曰:“盍勸汾溪姪塋於斯?可無虞也。”率宗人力請汾溪公即所購福地爲塋,汾溪公從之。
关键词: 福建 丁氏 墓志

内容

始祖節齋公,居城南,葬東郊,子述庵公、孫碩德公襯袝之。三世咸偕其配爲墉六,同一盤碁,封若鬣也。迨仁庵公定居陳江,念去此遠矣,築室墳側,居守者王顯祥。及顯祥世絕,有徐糞者家鄰吾墳,求承顯祥守,與之。糞在,無他也。其子福黠,侵滛毀墳,傍合彼畦而藝。惟時吾家方窘撤戍之誣一十有八年,未暇與較,福乘之恣改屋,築牆迫吾祖墳,舉宗積憤,度力細難理,且俟。適汾溪公通籍,以事抵家,頤隱公命之曰:“不理東郊墳,毋以官爲也。”汾溪公受命,與三弟東淮公矢志克復,而後即仕,偕古素公戮力伸理。福昌爲彼墳與我抗,訟結五年而後白,訟之興也。官丈吾墳地基,東西三十丈,南北四十七丈;福居傍吾墳地基,東西一十三丈六尺,南北四十二丈,謂吾與福讐,墳鄰其居,訟無己也,墳多難遷,居少可徙,判福居令吾購其直白金二十兩,汾溪公辨焉。福,憯人也,宗人不忘戒心。厥後,汾溪公將改葬二配,古素之考養靜公昌言於宗曰:“盍勸汾溪姪塋於斯?可無虞也。”率宗人力請汾溪公即所購福地爲塋,汾溪公從之。公秩五品,按《會典・塋祀》制,周圍五十步。近者宗有敗類名國範,凌其制內,宗人咸不直之而共正焉。地處平坡,周環皆牆,東抵路,西南今界留荔樹,北界張荔園,內小屋一區以居守者。嗚呼!前人之失,後人之所當戒也;前人之勞,後人之所當念也。歲掃斯勞,其知念裁!生指旣繁,地非荒麓,咸曰:“祖墳可以袝葬,不但堪輿有言,且將而莫之容也,尤非所當自儆耶?”徐福招錄於後,俾後人知失復之由云。

知识出处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陳埭丁氏回族宗譜》

出版者:綠葉敎育出版社

吾丁氏之回族,係來自阿拉伯的穆斯林之後裔,南宋末年,由蘇行賈卜住於閩泉,元末遷居晉江之陳埭。自一世祖節齋公爲始,歷今七百餘載,裔傳二十七世二萬多人,遠播海內外者亦不計其數。若此之綿且遠,世而增昌,發展成了被譽爲“陳域萬人丁”的大姓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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