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泉州谱牒华侨史料与研究》 图书 |
唯一号: | 131020020210003740 |
颗粒名称: | 三、经济上的有利可图是移居琉球的重要动因 |
分类号: | D632.4 |
页数: | 2 |
页码: | 1145-1146 |
摘要: | 如果说琉球对航海人才的需求和航路的相对宽松为移琉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明清朝贡贸易实质是一种封贡关系下的经济交易,作为中国方面宣示“朝贡贸易实际上总是“经济上的好处使贡使不断违禁。38琉球在朝贡贸易中更处于有利地位。琉球的贡期比别国频繁,琉球贡使在中国享有很大的优惠,明政府不仅大量赏赍琉球,而且对琉球贡使所携私物给予免税,甚至琉使在北京会同馆与中国商人的交易也不受五天之限,琉球国贡船来闽:及事竣回国所带货物概免征税“清代对各国贡使在会同馆开市期限基本上作了规定”惟朝鲜、琉球不拘期限。 |
关键词: | 琉球 经济 移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