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宁德地区行署关于要求确认福安市穆阳民族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作了批复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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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闽东畲族百年实录》
唯一号: 130932020220000133
事件名称: 1998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宁德地区行署关于要求确认福安市穆阳民族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作了批复
文件路径: 1309/01/object/PDF/130910020220000001/001
起始页: 005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9月22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8年9月2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宁德地区行署关于要求确认福安市穆阳民族经济开发区的请示作了批复(闽政[1998]378号文):同意将福安市穆阳民族经济开发区确认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面积13平方公里,包括穆阳镇的8个村居,穆云畲族乡的4个村,康厝畲族乡的8个村。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享受《福建省进一步促进开发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有关政策和我省有关开发区的各项优惠政策。该区是全省唯一的少数民族经济开发区,国家民委改革开放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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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东畲族百年实录

《闽东畲族百年实录》

本书从概况、乡村今夕、红色历程、经济变迁、文化传承、人物春秋等6个方面,系统反映了闽东畲民百年间前行不息的坚实步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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