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科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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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唯一号: 130931020210000090
机构名称: 新闻出版科
文件路径: 1309/01/object/PDF/130910020210000011/001
起始页: 0219.pdf
起始时间: 1991年2月28日

机构描述

1991年2月28日宁德地区编委根据省编委闽编〔1991〕018号《关于设立地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构的通知》,正式批准设立地区新闻出版办公室,编制3人,为正科级机构,挂靠地委宣传部,由省新闻出版局与地委宣传部双重领导。2002年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文化与出版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原市新闻出版办公室负责的新闻出版和著作行政管理职能交给市文化与出版局,设新闻出版管理科,主要行使以下职能:1、拟定全市出版物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和规定并组织实施。2、拟定全市书报刊、电子出版发行业发展规划和发行网点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3、审核报批出版物批发单位的设立。4、审批和管理书报刊、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单位,负责非法出版物鉴定的有关工作。5、审批全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出版,审核报批报纸、刊物的出版。6、负责驻地报刊记者站的行政管理工作。7、组织或协助查处本市违反宣传纪律、出版法规的报刊出版单位。8、组织或协助组织本市报刊出版队伍培训。9、审核报批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审核报备和管理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10、负责全市音像制品市场的宏观管理和全面监督、检查、协助组织、指导重要出版物的宣传、发行、协助省租型出版的中小学课本、中央统编学习材料及其他出版物的组织发行工作。11、规划、报批、指导全市出版物展销会、订货会、书市。12、指导县(市、区)新闻出版工作。2003年8月起全市新闻出版行政执法人员27人执有新闻出版总署制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证》。至2008年9月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行政执法证》61人。2006年12月新闻出版科负责人郑杏玲被新闻出版总署评为全国新闻出版系统“四五”普法先进个人。

知识出处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宁德市文化志1993-2008》

本书讲述了1993年至2008年,宁德市文化建设呈现出公益性文化事业日益繁荣、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崭新局面。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如期建成,实施艺术精品带动战略,加强艺术科研和艺术教育,成果斐然;全市各级各类文化机构、团体和文化艺术工作者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辛勤耕耘,创作大量文化新作品,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文化服务,成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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