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畲族的精神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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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畲族》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982
颗粒名称: 第七章 畲族的精神气质
分类号: K288.3
页数: 18
页码: 199-2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畲族的精神气质,具体包括淳朴谦和的自然天性、坚韧耐劳的开拓精神、达观洒脱的人生态度、百折不挠的抗争意识、敦亲睦邻的团结观念和忠勇爱国的朴素情怀。此外,文中还提到畲族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淳朴、谦和的天性,这种天性是畲族人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他们秉持着与人为善、淳朴谦和的自然天性,不轻易与人发生冲突,而是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这种天性也表现在他们遵规守纪的行为上,他们尊重法律,遵守约定,不轻易违背承诺。
关键词: 畲族 精神气质 自然天性

内容

要简洁、准确地概括畲族的精神气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汉文史书、方志、笔记中,涉及畲族精神气质的文献不少,但多是一些零星的评论,而且夹杂着明显的民族偏见,对畲族往往以“盗”“贼”“蛮”“奸”相称。1932年何子星发表的《畲民问题》一文,较系统地对畲族的精神气质作了总结,认为畲民的道德观念具有以下十大特征:互助,事群,简朴,忠顺,信义,谦让,忍耐,和平,勤劳和刻苦。“他们具有这十种德性,诚然是一种优良的民族”①。何子星关于畲民“德性”的研究,大概可以看成是最早对畲族精神气质进行系统的、深入的研究。王逍的《畲族民族性格刍议》,则是近年少见的对畲族精神气质进行专门探讨的文章,认为“畲民族性格中最鲜明的、最突出的特质是‘坚韧、淳朴和洒脱’的品格”②。郭志超等则认为,忠勇精神是畲族民族性格的集中体现③。综合前人的研究成果和个人的调查研究,笔者认为可以将畲族的精神气质归纳为:淳朴谦和的自然天性、坚韧耐劳的开拓精神、达观洒脱的人生态度、百折不挠的抗争意识、敦亲睦邻的团结观念、忠勇爱国的朴素情怀。
  第一节 淳朴谦和的自然天性
  畲族是一个酷爱和平、与人无争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他们一向秉持着与人为善、淳朴谦和的自然天性。如非受到难以忍受的欺压和歧视,畲族总是乐于与人和平相处。曾任漳州知府的刘克庄就比较中肯地指出,畲民之所以揭竿而起,是因为他们受到了豪强地主过度的剥削,所谓“贵家辟产,稍侵其疆,豪干诛货,稍笼期利,官吏又征求土物蜜蜡、虎革、猿皮之类”。这种“超经济”的盘剥,使得畲民苦不堪言。面对豪强的盘剥,畲民还无处投诉,“畲人不堪,诉于郡,弗省”,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无助的畲民“遂怙众据险,剽掠省地”。所以刘克庄也不得不承认:“夫致盗必有由,余前所谓贵豪辟产诛货,官吏征求土物是也”“每祸事必有所激,非其本心。”①
  关于畲族淳朴善良、谦和友善的自然天性,历代文人都有相当的认识,并在史料中留下了许多记载。如清初范绍质《瑶民纪略》说,畲民“家人嗃嗃,妇子嘻嘻,各食其力亦无阋墙御侮之事。其风朴陋,大率畏葸而多惧,望见衣冠人至,其家辄惊窜。入市贸布易丝,率俯首不敢睥睨,亦有老死不入城廓者,噫嘻是殆。所谓山野自足,与世无求,与人无争者欤”②。道光《《建阳县志》也说:“自汉元封迄今凡二千年,犹淳淳闷闷,有太古遗风。性甚驯,不至如楚粤之僮瑶好乱喜杀,以自戕种类,大祗食贫作苦。闻见囿于深山穷谷之中,虽与汉人交接历有年所,仍安朴陋,不稍染浇诈之习。”③光绪《福安县志》也同样记载说:“畲民……性多淳朴。”
  畲族的淳朴谦和的民风还表现在他们遵规守纪的行动上。由于长期受到歧视与排斥,加上经济贫困,畲民在诉讼中总是处于不利地位。因此畲民很怕见汉官,在生活中总是谨小慎微,避免与汉人冲突,以免引来无妄的官司纠纷。即使偶有争执,也多是邀请亲族长辈,从事和解。畲族同治《景宁县志》就说:“畲民……畏官法,鲜犯科。”①20世纪30年代王虞辅在浙南平阳畲区调查是这样评价畲民的循规蹈矩:“畲民秉性,诚实浑厚,与汉人交易,分文必偿,与人约,必实践,其待宾客,切实淳厚,则无虚伪之客套。商店以其不失约,不短欠,认为好主顾;地主以其不抗租,不欠粮,引为好佃农。”②
  民国年间,史图博以一个西方人类学者的眼光,通过对景宁敕木山畲族的调查,对畲族淳朴、谦和的民风提出了自己的认识:“畲民一般是爱好和平的。他们被某些汉人说成有些粗暴,这种看法恐怕得归因于以下事实:有人认为畲民是低一等的民族,有时候还要让他们感觉到这一点。某些人把他们叫做畲客或畲客牯,或把妇女叫做畲客婆时,畲民格外生气。于是他们开始骂人了,也许终于动起武来了。”③
  正因为畲族拥有这种淳朴谦和,为人称道的民族特性,清朝的学者杨澜才对畲族大加赞赏,称畲民“盖在各省诸苗中最驯良者矣。”④
  畲族淳朴谦和的民族性格的形成,是与儒家文化的影响和家族教育分不开的。自隋唐以来,大量汉人迁居畲族地区;畲族北迁定居以后,又杂居于汉人之中。这种畲汉混居的局面,使畲族很早就接受了儒家文化的教化,待人接物推崇温、良、恭、俭、让,并使之代代相传,成为畲族家教的重要内容。畲族各姓宗谱都有“家范”“祖训”等内容,将体现儒家道德思想的族规作为子孙后代必须遵循的为人处世准则。如福安市穆云畲族乡溪塔畲村蓝氏宗谱的《家范十条》是这样规定的:“一尊祖宗,二孝父母,三和兄弟,四睦宗族,五务农业,六崇节俭,七善治家,八戒赌博,九息争讼,十严闺训。”又如宁德蕉城金涵畲族乡亭坪畲村雷氏宗谱的《家训》有十六条:“敦孝悌,笃家族,和乡党,重农桑,尚节俭,隆学校,离异端,讲法律,明礼让,务本业,训子弟,息诬告,诫窝逃,完钱粮,护团结,解仇岔。”再如漳浦县浦南钟氏族谱的《祖训十二款》:“家规当法,家法当守;耕读当务,勤俭当为;族谊当敦,嫁娶当慎;教子当严,远族当亲;贫而无谄,富而无骄;祭扫坟墓,室藏谱牒。”
  这些“家范”“家训”和“祖训”,追求的是和谐、宁静的人生境界,保证了畲民永葆淳朴善良的本色。正是在这样良好的家庭、家族教育下,畲族人民“总是非常好客、亲切有礼貌,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争吵,他们既不纠缠不休,也不好奇,更不唯利是图,而是胆怯的、缄默的,是一个和平的、谦虚的民族。他们从事艰苦的劳动,过着极端简朴的生活。①”
  第二节 坚韧耐劳的开拓精神
  畲族先民最迟在隋唐时期,就已聚居在闽、粤、赣交界处广袤的山区。闽、粤、赣交界带千山万壑、交通闭塞、环境险恶,但顽强的畲族先民们却不畏艰辛、披荆斩棘,拓荒、游耕于崇山峻岭之间。正是这种险恶的环境,锻炼了畲族先民坚韧耐劳的开拓精神。
  唐垂拱二年(686年)在漳州设立郡治后,掌握了大量先进农耕技术的北方汉人不断迁入畲族聚居区,他们占据山间河谷平地,用犁、锄将地势开阔之处开垦成永久稳定的良田,给还处于刀耕火种条件下的畲族先民带来了巨大的生存压力,迫使他们向尚未开垦的密林深处分散,从此开始了近千年的民族迁徙历程。长期锻炼出来的坚韧耐劳的开拓精神,帮助畲族人民在千年的艰难迁徙路途中,不断战胜艰难险阻,开拓前行,成为祖国东南山区卓越的开拓者。
  表面看,畲族先民在汉族移民的压力下远徙他乡,与那些“流离以就食者”或“因穷困转徙于外”②的流民无异。然而事实上,畲族的迁徙于与流民的迁徙一开始就有着明显的不同:流民的迁徙大多是向城镇流动,常常不反对向城镇富户、达官贵人低头乞食,甚至以能成为富户达官的食客为荣;畲族的迁徙则是举族“往青山而去”,一开始就以拓荒者的身份,在人迹罕至的山间开疆辟土,拓野千里,在最难以生存的环境下,以自己的辛劳和汗水获取生活所需。畲民这种坚韧耐劳和不事权贵的气节,给周边汉族居民和文人墨客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在许多学者的著作中,都对畲民的坚韧耐劳进行了生动的描述。清嘉庆年间的丽水教谕屠本仁在《畲客三十韵》中,对畲民坚韧耐劳、辛勤耕耘的场景做了这样的描绘,畲民“攀陟重岩艰,依栖穷谷僻;斫畲刀耕举,烧畲火种墌……开垦有畸零,树艺无空隙。舆丁及担夫,余力耐劳剧。笞辱等人奴,谋食不遑惜”①。《景宁县志》也记载,景宁畲民“耕作而外,凡羊肠萦逶之中,或舁扛页或负担汗流,相属者率皆是民也”②。
  与同时代汉族女性被封建男权束缚,普遍将脚裹成畸形的“三寸金莲”而足不出户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畲族女性远离封建社会的男尊女卑思想的浸染,加上生存的压力,她们没有条件端坐闺阁,而要承担甚至比男人更繁重的劳动,因而她们的坚韧耐劳更让文人学者钦敬不已,并留下了许多关于畲族妇女劳动生活的记载。在这些记载中,畲族“女子不缠足……常批蓑戴笠,跣足负耒,日与男子同耕种。生子逾月,服农事如常日,只哺儿一次”③,或“三五女负薪,鬻市两脚赤”④,或“析薪荷畚,旅层崖如平地……种山为业,夫妇皆作。生子坠地,浴泉间不避风日”⑤。更有甚者,“生子三日即强负至田畔,悬于树,躬耒耜不懈”⑥。畲族妇女的这种超乎寻常的勤劳,赢得了族内外的普遍尊敬,这大概也是畲族妇女在社会生产生活中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原因之一。
  20世纪20年代末,辛勤劳作的景宁畲族女性也给在敕木山做调查的德国学者史图博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浙江景宁敕木山畲族调查记》中写道,畲族的“妇女们特别勤劳。她们维修工具,干绝大部分农活,甚至必须到树林里去砍柴,挑极重的柴火担子”①,而大约同时代的浙南平阳畲民“无论男女,黎明即起,早饭后即携其工具或背其婴孩赴田间工作,或入山砍柴、采茶、挑担、拔草。妇女之耐劳,尤胜男子”②。
  畲族妇女因勤劳坚韧的秉性,使其成为生产领域中举足轻重的社会角色,这大大改变了畲族妇女的地位。尽管畲族与汉族均属父系继嗣体系,但与某些汉族农村重男轻女、招赘受歧视的习俗不同,畲族社会极少有“重男轻女”的性别歧视观念,上门女婿也同样受到尊重。这种男女平等的良好观念,不仅有利于我国农村家庭赡养关系的维持,更有利于我国人口性别比例的平衡以及社会、家庭的和谐与稳定,也有利于我国人口的健康发展。
  千百年来,畲族人民虽然在辗转迁徙中过着“火笼当棉袄,火篾当灯草,辣椒当油炒,番薯丝吃到老”的艰辛生活,但他们坚韧不拔的民族意志和勤奋耐劳的优秀品格并没有被多舛的命运、艰辛的岁月所磨蚀。正是畲族男女的共同劳作、辛勤拓荒,将我国东南山区的莽莽丛林、荒岭僻野化为山间秀陌、茶园粮仓,为祖国东南山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遂昌县志》说:“吾乡佃作黎,强半属畲客……岩栖亘茅舍,火耕劚秀陌。”③《处州府志》收录宋云会云和杂咏,“佃田多是盘瓠种,雨过夫妻尽把犁”,宋云会注“夫妻并耕云邑,荒田多赖开垦”④。《景宁县志》也说畲民:“佃耕之以活,邑之陇亩,其治者半。”⑤这些汉人史志典籍中的记载,鲜明地展示了畲族开发祖国东南山区所立功勋,也是对畲族坚韧耐劳的开拓精神所作的最好注释。
  第三节 达观洒脱的人生态度
  艰苦险恶的生存环境,长期艰辛贫困的生活,不仅造就了畲族人民坚韧耐劳的开拓精神,也造就了畲族人民达观洒脱的人生态度。这种达观洒脱的人生态度,已经成为畲族独特的民族性格与民族气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畲族世代劳作于人迹罕至的穷乡僻壤,处于封建正统儒家文化辐射的边缘,一些豪绅恶吏还在民族歧视的观念下,极力阻挠畲族子弟读儒经、考科举。在这种环境下,畲族人民自然更容易受道家文化和佛教文化的濡染,因而与汉人相比,他们少了几分儒家的内敛和矜持,多了几分道家、佛家的奔放与洒脱。这种洒脱、达观,深深地蕴涵在畲族浩瀚的山歌以及丰厚的民俗文化之中。
  畲族是个善歌的民族,畲乡堪称“歌的海洋”。畲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形成了以歌代言、以歌叙事、以歌兴教、以歌为文、以歌抒情、以歌言志的歌咏风俗,俗不离歌。畲歌包罗万象,大凡生产生活的各个场合,都可以通过歌声来传达。具体来说,有日常生活习俗中的来客对歌、拦路对歌、擂台对歌、“做表姐”对歌、喜庆做客对歌、歌节歌会对歌等引歌、盘歌类,有种田、放牛、拾柴、采茶、种苎等劳动歌类,有《高皇歌》《封金山》《长毛歌》《打酒员》《钟良弼》《解放歌》等叙事、时政歌类,有婚丧嫁娶、生儿育女等生命仪式歌类,有男女爱慕相思、离别互诉衷肠等情歌类以及为人处事、人生礼仪等生活教化歌类,等等。浩瀚的山歌,是畲族人民达观洒脱的生活态度的最好明证。在近千年延续的歌声中,畲族人民淡忘了生活的艰辛和痛苦,看到了明天的美好和希望。
  畲族的洒脱与乐观也鲜明地体现在无处不在的民俗生活之中,时时展现出畲族人民特有的洒脱、乐观与幽默的精神气质,尤其是在婚礼民俗中,更将这种幽默、乐观的民族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汉族地区,婚丧嫁娶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强调应吉、应礼,一切按程序铺开,彬彬有礼而公式化,气氛显得较沉闷。畲族的婚嫁民俗虽然也有自己的程序礼节,但畲族人在热闹、正式的婚礼仪式中仍不忘幽默。道光年间的《建阳县志》就曾经记载过福建建阳地区畲民的婚礼:“及期,婿前导,新妇裹红帕于首,衣蓝色衣,张雨伞,徒步随之,女父殿其后,若拥护然。至婿家,亲宾已先匿,庭无一人,新妇必先詈之曰:‘汝家绝人种耶?’众始出应之曰:‘正赖汝来接人种耳’。”①新娘进门这等隆重的场合也可以变得如此诙谐,畲族人民的洒脱与乐观的性格可谓是深入骨髓了。至于在嫁娶途中以歌取乐,则在各地畲族风俗中随处可见,如,浙江建德县的畲民“新妇出阁与新郎同持一伞,步行至乾宅,沿途唱歌取乐”①,浙江龙游县的畲民“若婚嫁则极简略也,至期男往迎,与女步行至其家,夫妇且行且歌,亲友往送者,互相答和,出门时必同持一伞盖之”②。沈作乾在丽水的调查资料,更对歌声缭绕的畲族婚礼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他写道,畲民“婚礼很简单,吉期,新郎穿新衣,步行到岳家亲迎,岳家必用酒饭款待,但就席的时候,桌上并没有一点东西,必要等新郎一一指名而歌。如要筷,则唱《筷歌》,要酒,则唱《酒歌》……有一物,则有一物之歌,其歌甚简,仅三数句而已。新郎唱着,司厨的人和着,其那所要的东西就应声而出,叫做‘调新郎’。席毕,新郎和新妇交拜成礼,然后……(悬)祖像于堂中,大家围着歌拜。拜毕,辞别舅姑,郎妇步行而归。……途中,新郎唱结婚歌,新妇和之。到了婿家,谒翁姑,庙见毕,婚礼即算完毕”③。
  这种欢歌笑语伴随婚礼的风俗,在闽东一带的畲族中得到更为尽情地演绎。在闽东,新郎不直接前往女家迎亲,而由精通礼仪、能言善歌的“亲家伯”代表男家前往迎娶,随行协助“亲家伯”的“行郎”也必须善于对歌。在整个婚礼过程中,戏弄“亲家伯”、拦路盘歌、嫁女酒、长夜对歌等环节,都要“比肚才”,以歌唱和,歌声不断。“亲家伯”是一个特殊的角色,也是一个被戏弄的对象,在对歌过程中戏弄“亲家伯”的喧哗嬉闹的场面层出不穷,畲族人的大度、率真、开朗的性格显露无遗。长夜对歌是在出嫁当日,“嫁女酒”之后,女方请来善歌的姑娘与“行郎”对歌。有的对歌从嫁女酒酒席中途就开始,边唱边吃,酒席吃完接着对唱。唱的歌有《娶亲歌》《嫁女歌》《采茶歌》《结成双》《恩爱夫妻》等。对歌一般为一夜,有时也连唱两夜。两夜的对歌一般第一夜唱《上东来望》《路径歌》《十条起》等,第二夜则唱《娶亲歌》《嫁女歌》《字歌》《柴名花名歌》等。对歌所唱既有固定的传统歌言,也可以兴之所至,随编随唱。对歌至深夜,客人吃完点心,就到了新娘该起行的时间,男家“亲家伯”就要唱《催亲歌》,催促女家尽快安排新娘出门。
  总之,在畲族人的婚俗中,歌声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对歌是不可或缺的基本环节。豁达、洒脱、充满乐观主义的畲族人民,就这样把婚礼活动演绎成了歌声此起彼伏,充满欢声笑语的动人的歌剧,显示了畲族人民独特的生活态度。
  此外,不仅在婚丧喜庆场合,即使在艰苦的劳动中,畲族人民也不忘把歌声带到田间地头。《景宁县志》说:畲族人民“其出而作,男女必偕,皆负耒负薪于青嶂绿野间,倚歌相和”①。以歌为乐,苦中作乐,正鲜明地体现了畲族人达观洒脱的人生态度。
  歌声是畲族人民欢乐的源泉,畲族人民把唱歌当成世代相传的一项基本技能,正如畲族歌谣所唱:“歌是山哈好文章,不会唱歌断学堂”“祖公代代无田分,留下歌言分子孙,歌是山哈传家宝,千古万年世上传。”由于畲族人民对歌唱的独特喜好,对畲族而言,唱山歌、对歌已经不再是一种简单的民俗,他们在热烈、浓厚的赛歌、竞歌的文化氛围中,变得日益成熟、睿智,族群内部情感愈加融洽、凝聚,也能给“番薯丝吃到老”那种单调、艰辛的生活增添几分色彩,注入几分快乐。更重要的是使畲族人能够在山歌文化的潜移默化中、在族群资源劣势下,以寓教于乐的方式传承着本民族的文化,使其源远流长、生生不息。②
  第四节 百折不挠的抗争精神
  畲族是一个淳朴谦和的民族,但绝不是一个逆来顺受的民族。由于他们对掠夺和压迫的反抗,历代文献中也留下了不少关于畲族民风剽悍的记载。例如:明代《惠州府志》认为广东畲民“喜仇杀,轻死急之,则易动”③;同治《广东通志》说“畲,岭海随在皆有之……衣服言语渐同齐民,然性甚狡黠,每田熟报税,与里胥为奸,里胥亦依凭之。”④;光绪初年的《江西通志》也引述过去的文献说,“当五岭最东为交广襟喉,地多瘴,与畲人杂居,颇受其害……輋人附居,多射猎为食,傲很无偿,尚谲诈喜争斗”①;等等。尽管史志中的这些描述明显带着特定的阶级与民族立场,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畲族先民面对历代封建王朝的残酷统治和当地豪强的欺凌的那种不畏强暴、勇于抗争的精神。
  如前所述,畲族至少在隋唐之际,就已经聚居在闽、粤、赣交界的广袤区域内。自唐代陈政、陈元光入闽开漳之后,大量内地汉人流入畲族聚居区,畲族先民由此风流云散,开始了漫长的辗转迁徙历程。至清代中后期,畲族的大致形成了今天的分布格局。
  期间他们所遭遇的剥削、压迫和歧视,是难以想象的。面对经济、政治压迫和民族歧视,畲族人民毫不犹豫地奋起抗争。从唐代至明清,畲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以畲族人民为主或有畲族人民参与的大大小小的武装起义有数十起之多,较有影响的就有十余起。
  唐总章二年(669年),唐高宗为了“靖边方”派陈政父子率军入闽,当唐王朝封建政权的触角伸向畲族先民聚居区这片莽莽群山时,畲族先民栖息地的宁静被彻底打破。为保卫乡土,以雷万兴、苗自成、蓝奉高及其后继者等为代表的畲族起义军与唐朝军队间展开了近半个世纪的对抗,唐玄宗开元三年(715年)起义失败。
  南宋末年,由于地主豪强的超经济剥削,畲族不堪重负。景定二年(1261年),在漳、汀一带的畲民掀起了大规模的起义,“群盗益深,距城仅二十里,郡岌岌危矣”,后朝廷采取“会合剿捕”与“入畲招谕”剿抚并举的方针,诱使漳浦“南畲三十余所酋长,各籍户口三十余家,愿为版民”,才把这次起义逐渐平息下去。
  元代畲族的抗元斗争更是不胜枚举,著名的有陈吊眼、许夫人、黄华、钟明亮等人领导的多次武装起义。陈吊眼、许夫人曾率起义军协助张世杰围攻泉州南宋叛将蒲寿庚,并两度攻克漳州。黄华在至元十五年(1278年)十一月率众起义,“聚党三万,扰建宁,号头陀军”,但在元军的利诱下一度被招降。至元十九年(1282年),黄华重新举起反元复宋大旗,队伍迅速壮大到10万人,与元军转战于闽、浙、赣边的广袤山区,元朝调集了浙西、江淮、福建三路大军合围,激战一年多,才把黄华义军镇压下去。钟明亮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冬在福建汀州发动起义,汀州一带畲、汉贫苦农民纷纷参加义军,起义队伍很快发展到10万人,转战于闽、浙、赣三省边界地区,“声摇数郡,江(西)、闽、广交病焉”①,直到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钟明亮病逝,起义才趋于失败。不少学者曾以为畲族的抗元起义与汉人的“抗元复宋”志趣相同,其实不然。在南宋时期,畲族人民就举行过多次反抗斗争,在南宋灭亡后绝没有复宋的道理。畲族人民抗元,更多的应该归因为元朝统治的暴虐和官吏的盘剥无度,时任闽海道按察使的王恽就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由平定以来,官吏贪残,故山寇往往啸聚,愚民因而蚁附。”②
  明代各地畲族起义也相当频繁,如洪武十八年(1385年)和成化十四年(1478年),钟子仁、钟三领导的闽西上杭畲民起义。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蓝松三领导的粤东大埔、程乡畲民起义等等,其中又以正德年间谢志珊、蓝天凤为首的畲汉人民起义规模最大。谢志珊、蓝天凤“自称盘皇子孙,收有传统宝印画像”“原系广东流来,先年奉巡抚都御史金泽行令安插于此”③。他们在正德十一年(1516年)以横水、左溪、桶岗为中心发动起义,并迅速在下新地、稳下、义安等地设营寨80余处,转战湘、赣,纵横千里,声震朝廷。明朝廷任命王守仁为南赣巡抚,节制赣、粤、闽、湘四省八府的兵力,经过血腥镇压,这次起义才被平息下去。为防范畲民再度造反,王守仁上奏朝廷设立崇义县治,县衙就在横水镇。赣南畲族或外逃闽、浙,或隐瞒族性依附汉姓,此后赣南各县的史志中便很少有关于畲族的记载了。
  在长期的斗争中,畲汉人民相互协作,增强了交流。各代统治者也在平息起义后,逐渐采取措施,减轻贫困畲区的税负。到清代特别是康熙以后,由于政治相对稳定,经济日渐发展,畲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也渐趋缓和,统治者对畲族的看法也大有改观。如康熙《平和县志》就说:“旧志论曰:猺性固多悍疾。然居山寂处,自安化外,苟抚驭得人,亦可无事。”可见畲民也并非桀骜不驯、喜欢无理取闹的,关系处理得当,畲族也乐于和平相处。这一说法在康熙年间任兴国知县的张尚瑗所编撰的《潋水志林》中得到进一步验证:“太平乡崇贤里,有山民户。国初兵燹,土旷人稀,流遗争集。闽、广之侨户,自为党类,势遂张。来自郴、连间者,相率摈而孤之,号为山野子,其人多为雷、蓝、毕三姓,占耕其土,自为婚姻,不敢出里巷。既久,力农蓄积,属籍输赋。邑人之狡者,笼其田于已籍中。而蚀其盈羡,遇有逋粮,辄归之山民。官欲为清厘,不可得也。……又二十余年,予因编册审丁,广为劝谕,按户核其诡寄,重惩之。三阅月,始就厘正,削去山民之名,与土著一体。有名之丁,悉造庭听唱,鱼贯抃踊。盖迩年,来其人固益驯习晓畅,就其初特为奸民所愚,岂真狉狉野鹿哉!予之术非有加於黄君,不过踵而行之,但黄君著《治兴异迹》,作《山民图》,圜目鴃舌,出入必挟刀,妇稚皆能搏生,与予所见大有迳庭焉。”①这里的畲民已经看不到剽悍、暴逆的影子,但仍经常被狡诈的“邑人”(汉人)欺负。
  实事上,只要生存环境得到改善,能够过上相对稳定的生活,畲族人民是愿意安居乐业的,他们并非如一些汉族文人所说的“喜杀好讼、野蛮狡猾”之徒。对此,曾对畲民起义进行血腥镇压的王阳明也有所认识,他说:“民不任其苦,知官府之不足恃,亦遂靡然而从贼。”②刘克庄也认为畲民起义是因为“每祸事必有所激,非其本心。”③
  但是在清朝直至民国时期,畲族所受到的各种歧视和排斥也是相当严重的。自从闽、浙、赣交界区域流徙之后,畲族便散布在闽东、闽北、浙南等地,与汉族交错杂居。由于特殊的身份,与当地汉人迥异的服饰、民俗,畲族移民便经常受到当地汉人的歧视、排斥,甚至欺压。前述张尚瑗“邑人之狡者,笼其(畲民)田于已籍中。而蚀其盈羡,遇有逋粮,辄归之山民(畲民)”的记述便是一个典型的案例。面对所受到的民族歧视和欺压,畲民一方面顺应形势,通过改变服饰等方式尽可能融入当地社会中;另一方面,则对不公平的民族歧视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争取教育和科考权的斗争。
  明末清初以来,由于与汉人的接触越来越密切,一些畲族乡民也开始逐渐请汉族塾师教授子弟,培养自己的知识分子。然而在闽东、浙南等畲族民族特征比较明显的地区,把持科举考试的汉族官吏经常排斥畲族考生,禁止他们参加科举考试。嘉庆年间,闽东不满这种民族歧视的畲族学子钟良弼便通过诉讼,层层上告,最终打赢了官司,赢得科举考试的权利,并最终考取功名,成为畲乡第一个秀才。畲族争取科考权利的曲折故事,后来被畲族文人编成《钟良弼》广为传唱。
  20世纪50年代畲族民族识别调查的成果《浙江景宁县东衙村畲民情况调查》中记载:“光绪八年(1882年),旧处州府会考时,东衙村畲民蓝培开、蓝炳瑞、蓝廷福三人应试,马箭、步箭皆中取,但是景宁县汉族的武童生20余人说他们是‘小姓人’,不能考试,致蓝培开等未被录取而回。几天以后,蓝培开等召集了本民族20余人到处州府去打景宁县的汉族童生,当时有从丽水县乡下挑柴到城里卖的畲民也来助战,童生被打伤者十几人,后来经过调解,清朝政府才允许畲民投考。”①钟良弼等人的斗争虽然胜利了,但这种局部地区的胜利看来并没有完全改变畲族人民在科举考试中被歧视的局面。
  畲族反对民族歧视,争取民族权力的斗争事实说明,畲族虽然在入清后逐渐放弃了军事斗争,但这并不意味着畲族不屈不挠的抗争精神的丢失,而只是一种策略的转变,是在新的历史时期适应形势的变化,采取了新的抗争形式而已。从暴力抗争转向合法斗争,体现了畲族的文明与进步。
  第五节 敦亲睦邻的团结观念
  由于长期在东南数省的广袤山区与汉族杂居相处,对于人数相对处于弱势的畲族来说,这种地理和社会的环境都是相当特殊与不利的。从地理环境来看,畲族居住在大山之中,交通不便,猛兽横行,生存条件十分恶劣;从社会环境来看,在大汉族主义和民族压迫制度下,畲民与汉人难以平等地开发和拥有土地,“每每彼所开垦之地,垦熟即被汉人地主所夺,不敢与较,乃他徙。故峭壁之巅,平常攀越维艰者,畲客皆开辟之,然每每刀耕火种之所得,未成卒岁,则掘草药、种茯苓以自活”①。恶劣的自然、社会环境,给畲族先民的生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为了应对恶劣的生存环境,畲族人民很早就形成了崇尚团结的良好观念,所谓“山哈山哈,不是亲房就是叔伯”,通过敦亲睦邻凝聚人心,以团体的力量应对险恶的环境。明万历《漳州府志》说畲族“其与土人交,有所不合,詈殴讼理。一人讼众人同之,一山讼则众山同之,土人莫敢与敌”②。后郭造卿的《防闽山寇议》、顾炎武的《《天下郡国利病书》、清乾隆《龙岩州志》等,也都有大致相似的引述。尽管这些记载带有明显的歧视意味,但也的确反映了当时畲民团结一心的精神意识。
  对畲族来说,敦亲睦邻的团结精神不仅是在险恶环境下生存的行为要求,也是写进族谱的行为规范。在畲族各姓氏的族谱、家谱中,都将敦亲睦邻列入族规家训,作为族人的基本行为准则。
  不仅如此,许多畲族族谱还立有族规家法,对违背敦亲睦邻要求的行为进行惩罚。如清光绪福安甘棠田螺园村《雷氏宗谱》的族规就规定:“族中无论支派亲疏,若有家贫而罹患难死伤者,须体祖宗之心,共相资助。族中虽有亲疏而以祖宗视之,均同一体,纵有忌嫌,应听族中处理,不许恃强逞凶而致伤讼控,违者攻之。”③浙南、闽西等地的畲族族谱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而一些畲族村的族规则被村规所代替,这些村规中的敦亲睦邻的要求,实际上反映的也是宗族的意识和要求。
  由于畲族普遍重视敦亲睦邻意识的培养,所以畲族族内和睦、互助、团结的氛围十分浓厚。这种氛围使曾领略畲族风情的汉族文人也大受感染,清初的范绍质就曾赞叹汀州的畲民“无阋墙御侮之事,其性愿悫,其风朴陋”④。意思是说畲族社会中很少有族亲兄弟失和争斗的事情,他们秉性善良诚实,民风淳朴。
  难能可贵的是,畲族这种敦亲睦邻的淳朴民风得到很好的延续,在畲族村寨中至今时时处处还能感受到这种淳朴古风的影子。尤其在互助救助、日常交往、纠纷处理等方面,表现得十分明显。
  在畲族社会中,每当族中有人盖房建屋,或遇婚丧嫁娶等大事时,大都举族相助,族内各家都要出工出力,帮助当事家庭解决问题。当事家庭一般只为前来帮忙的亲友提供饮食,而不论报酬。而当族亲、邻里遭遇困难需要帮助时,畲民也大都能慷慨解囊,倾力相助,所借款项无论多少,只还本钱不计利息,无偿捐助的情况也十分常见。这种宗族亲邻间的互助、救助,在现有条件下大大减轻了解决困难的成本,也大大提高了畲族人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极大地增进了亲邻间的联系和情感,促进了团结。
  在日常交往中,畲族人民十分讲究情谊。宗亲、友邻不论谁家生孩子、考上大学、遭灾生病等等,都要送上点礼物,表达祝贺或慰问之意,虽然礼物多是数个鸡蛋、1斤冰糖、2斤面条之类的平常之物,重礼也不过1只公鸡,就经济价值来说并不高,但“礼轻情意重”,重在表达一种关切之情,增进亲邻之间的密切关系。过去,许多畲族村寨还保留着一种互惠式的交往风俗,不论谁家杀猪宰牛,都要给近邻和亲友送上一斤半斤的肉或一份肉汤,以免经济贫困、买不起肉的亲邻家的老人、小孩因吃不上肉而嘴馋难过。这种良好的风俗一直延续到20世纪90年代,至今在部分畲族山村仍有遗存。
  在宗族内或邻里间发生纠纷时,不论纠纷大小,一般都在族内解决,极少移送官府。按照畲族的习惯,出现纠纷时由族中长者和德高望重、有威望、处事公正且与当事人没有关联者数人出面调解,与族规、家训相关的纠纷按族规、家训的规定处理,其他纠纷按情理和习惯进行处理。纠纷调解强调“以和为贵”,同时顾及公平公正。由于这种纠纷调解的方式是以协商为基础的,既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又照顾到当事人各方的面子问题,同时还不伤和气,因而绝大多数的调解都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关于畲族社会敦亲睦邻、友爱团结的温情场面,20世纪二三十年代在畲族地区做社会调查的国内外学者都深有感触。德国学者史图博说:“我们在畲民那里逗留期间,对于他们的性格得到一个极好的印象。他们总是非常好客、亲切、有礼貌,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争吵,他们既不纠缠不休,也不好奇,更不唯利是图。”许蟠云等人在浙江平阳畲族乡村调查中也发现:“畲民平日相处,亲爱异常,无论蓝、雷、钟、李均亲如骨肉,不拘熟识与否,相爱若家人。”②
  畲族敦亲睦邻的观念和风俗,无疑对畲族族群意识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也有效地帮助畲族人民在漫长的艰难生活中抵御了各种风险和困难,并最终促成了畲族社会和谐、互助、团结、充满温馨的社会氛围。因此对畲族而言,敦亲睦邻的观念和风俗是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的,它构成了畲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畲族敦亲睦邻的传统美德必将跨越民族与时代,为建设和谐、团结、互助、友爱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社会的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六节 忠勇爱国的朴素情怀
  忠勇爱国是畲族精神气质的一个重要方面。这种忠勇爱国的朴素情怀,在畲族世代相传的盘瓠传说中得到了鲜明的体现。盘瓠是畲族传说中的英雄,相传高辛帝时,犬戎来犯,满朝文官武将束手无策,只有盘瓠挺身而出,他翻山越海,智取番王首级,消除边患。盘瓠因此也被封为“忠勇王”。长期以来,盘瓠的传说成了畲族人民汲取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的不竭源泉,在畲族乡村广为传颂。也许盘瓠只是一个传说,但盘瓠渗透着“忠”和“勇”的人格特征,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地演化成了畲族人民深层的内在品质。正如一个学者所说:“源于畲民观念中的民族始祖忠勇王的精神是畲民引以为豪的性格取向,‘忠’和‘勇’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有着永恒的人格魅力,并且成为畲族民族性格的基本因子。”畲族人民还在社会历史实践中不断拓展忠、勇的内涵,“‘忠’就是忠诚,忠于畲族,忠于华夏,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勇’就是勇敢,勇于吃苦,勇于拼搏,勇于胜利”。因此,“一部畲族的发展史,可以说就是充满忠勇精神的编年史”。
  自唐代登上汉文史籍的舞台,畲族就以反抗封建压迫和剥削的斗士形象出现。雷万兴、苗自成、蓝奉高、黄连洞蛮等,这些不畏强暴、勇于斗争的形象,正是畲族鲜明民族性格的体现。宋末元初开始,直至元朝末年,畲族人民掀起了此起彼伏、波澜壮阔的反抗元贵族统治的武装斗争,成为闽、粤两省抗元斗争的主力,其威武不屈、百折不挠的战斗精神令元军闻之胆寒。1645年南下的清军进入闽、浙等省。清军屠杀立威的暴行,激起了东南各省强烈反抗,各地群众纷纷组织军队保卫家乡。福安进士刘中藻在闽、浙交界地区“取苎寮、菁寮诸种人(主体为畲民),练之为卒”,“聚众万人”,英勇抗击清军。这支义军转战闽、浙,曾经一度收复庆元、泰顺、寿宁、福安、宁德、古田、罗源等7县。清顺治六年(1649年),刘中藻所率畲汉义军在福安县城被十余万清兵包围,“树栅列寨,困围四月,孤城食尽,外援陡绝”。城破后刘中藻在龟山吞金自杀,其部属一道殉难者“为之死计九千七百余人”①。上演了畲族历史上悲惨壮烈的一幕。
  明嘉靖年间以来,我国东南沿海倭患严重,贪暴成性的倭寇多次侵扰浙南、闽东、闽南等地。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四月初三晚,倭寇向福安县城进犯,知县李尚德闻报,一面“急督民兵守陴”,一面令“召畲人协战”②。这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畲汉并肩共御外侮、抗击倭寇的最早记载。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闽东、浙南、闽西、赣南等地畲区畲族子弟纷纷投身到抗日救国的洪流之中,为抵抗侵略、保家卫国浴血疆场,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畲族是较早参加中国共产党革命斗争的少数民族之一,闽西、赣南、闽东、浙南、粤东等地的畲族人民都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斗争。具有光荣革命传统的畲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汉族人民一道,进行了艰难而曲折的革命斗争,在艰苦卓绝的反“围剿”、长征、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等历次战争中,畲族人民都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据统计,作为闽西革命根据地重要组成部分的上杭县,牺牲的畲族革命烈士就有438人①;浙南在历次革命战争中牺牲的畲族烈士有145人;在闽东,2300多个畲族聚居的自然村中,70%以上属于革命基点村,为革命牺牲的畲族烈士达479人。曾在闽东打游击,得到过畲族人民大力帮助的叶飞将军对畲族人民的贡献有着刻骨铭心的感受,他说:“在三年游击战争最艰苦的年代,畲族群众对革命的贡献是很大的。我们在山上依靠畲族群众掩护,才能够坚持。”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在漫长的革命斗争中,畲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道,用自己的鲜血,为求得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作出了巨大的牺牲,突出地体现了畲族人民忠勇爱国的民族性格和敢于牺牲的可贵精神。
  畲族人民曾经为台湾的统一立过卓越的功勋,涌现了号称“蓝氏三杰”的平台、治台蓝理、蓝廷珍、蓝鼎元等著名人物。由于种种原因,台湾、大陆在1949年后再次分离。为了促进两岸的统一,改革开放以来,两岸的盘、蓝、雷、钟等各姓的畲族人民,通过对谱、寻根、联谊等方式,不断推动两岸民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为海峡两岸的最终统一作出贡献,在新的时期继续演绎着忠勇爱国的朴素情怀。

附注

①何子星:《畲民问题》,《东方》杂志,1932年第三十三卷第十三号。 ②王逍:《畲族民族性格刍议》,《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5期 ③参阅郭志超:《畲族文化评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29~35页。 ①(宋)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十三《漳州谕畲》,四部丛刊本。 ②(清)陈朝曦修:乾隆《长汀县志》卷二十四,范绍质《猺民纪略》。 ③道光健阳县志》卷二《舆地志·附畲民风俗》。 ①(清)周杰,严用光编纂,同治版《景宁县志》卷一二,《风土·畲民附》。 ②王虞辅:《平阳畲民调查》,浙江省第三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编印调查丛书第一种。 ③史图博、李化民著,张世廉译:《浙江景宁敕木山畲民调查记》,中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印,1984年版,第33页。 ④(清)杨澜:《临汀汇考》卷三,《风俗考·畲民附》。 ①史图博、李化民著,张世廉译:《浙江景宁敕木山畲民调查记》,中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印,1984年版,第33页。 ②陆德阳:《流民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2~3页。 ①(清)周荣椿:《处州府志》卷二十四,《风土》,光绪三年重修本。 ②同治《景宁县志》卷十二,《风土·附畲民》,同治十一年刊本。 ③江远清、江远涵:《建阳县志》卷二,《舆地志·附畲民风俗》,道光十二年刊本。 ④(清)周荣椿:《处州府志》卷二十四,《风土》,光绪三年重修本。 ⑤范绍质:《瑶民纪略》,载李绂《汀州府志》卷四十一,《艺文记》,同治六年重刊本。 ⑥黄联玉:《贵溪县志》卷十四,《杂类轶事》,同治十年刊本。 ①史图博、李化民著,张世廉:《浙江景宁敕木山畲民调查记》,中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印,1984年版,第33~34页。 ②王虞辅:《平阳畲民调查》,浙江省第三特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编印调查丛书第一种。 ③光绪《遂昌县志》卷二,《艺文》。 ④光绪《处州府志》卷三十,《艺文志下·诗篇》。 ⑤同治《景宁县志》卷十二,《风土·附畲民》,同治十一年刊本。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编印调查丛书第一种。 ①江远清、江远涵:《建阳县志》卷二,《舆地志·附畲民风俗》,道光十二年刊本。 ①王韧:健德县志》卷三,《《风俗志》,民国8年刊本。 ②余绍宋:《龙游县志》卷二,《《地理考·风俗》。 ③沈作乾:《畲民调查记》,《东方杂志》,第二十一卷17号,1924年,第60页。 ①《《景宁县志》卷十二,《风土·附畲民》。 ②王逍:《畲族民族性格刍议》,《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5期。 ③姚良弼:《惠州府志》卷十四,《外志·徭蛮》,嘉靖三十五年刊本。 ④阮元:《广东通志》卷三百三十,《列传六十三·岭蛮》,同治三年据道光版重刊。 ①刘绎:《江西通志》卷四十八,《舆地略·风俗·南安府》,光绪六年刊本。 ①刘埙:《水云村泯稿》卷十三,《杂著汀寇钟明亮事略》,转引自《畲族社会历史调查》附录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360页。 ②《元史》卷一百六十七《王恽传》,中华书局1976年,第3934页。 ③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十《别录二·奏疏·立崇义县治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50页。 ①《潋水志林》卷七《志事·近录》。 ②王守仁:《王阳明全集》卷十《别录二·奏疏·立崇义县治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350页。 ③(宋)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九十三《漳州谕畲》,四部丛刊本。 ①《畲族社会历史调查》第一部分(1953~1958年),《浙江景宁县东衙村畲民情况调查》“二、民族压迫与反抗斗争”。 ①胡先啸:《《浙江温州处州间土民畲客述略》,《科学》第七卷,1923年,第281页。 ②明万历癸酉《漳州府志》卷十二“瑶人”。《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十六《福建六》。 ③转引自《中国民族文化大观·畲族篇》,民族出版社,1999年,第211页。 ④范绍质:《猺民纪略》,载乾隆《汀州府志》卷四十一《艺文三》,方志出版社,2004年,第876页。 ①史图博、李化民著,张世廉译:《浙江景宁敕木山畲民调查记》,中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编印,1984年版,第33页。 ②许蟠云、范翰芬、王虞辅:《平阳畲民调查》,载《浙江少数民族志》,方志出版社,1999年,第681页。 ①清光绪十年《福安县志》卷之二十二。 ②明万历二十五年《福安县志》第九卷。 ①黄集良主编:《上杭县畲族志》,厦门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07~147页。

知识出处

中国畲族

《中国畲族》

出版者:宁夏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别从民族概况、物质文化、民间文化、社会文化、信仰文化、对伟大祖国的贡献、精神气质、文化传承、族际传承、族际交往、文化发展愿景、有影响的文化人物、重要贡献等方面对畲族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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