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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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38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组织
分类号: K892.2
页数: 12
页码: 668-679
摘要: 本文记述了畲族村寨多以血缘相近的同姓聚族同居。但有的村寨组织已经是打破血缘组织,而以不同姓氏的地缘组织为基础的异性相居。畲村有祠堂和房的组织。祠堂即宗祠,房即宗祠内子孙派系各分支。
关键词: 福安市 风情习俗 组织

内容

第一节 宗族
  畲族村寨多以血缘相近的同姓聚族同居。但有的村寨组织已经是打破血缘组织,而以不同姓氏的地缘组织为基础的异性相居。畲村有祠堂和房的组织。祠堂即宗祠,房即宗祠内子孙派系各分支。
  畲族的宗族结构是“总祠——(同姓宗祠)——支祠——房——家庭”。畲家认为“蓝、雷、钟”本为一家人,而视为同宗。福安畲村藏的清代“蓝、雷、钟”三姓宗谱中,都冠以“盘、蓝、雷、钟”四姓血脉相系的图表,这是畲家特殊的宗族观。福安范坑乡洋坑《汝南蓝氏宗谱》载,“顾我盘蓝雷钟四姓大宗祠肇基于广东凤凰山,与南京一脉相连,建祠之地即吾祖旧址也”①祠内四姓始祖“并列封牌位”。同时,同姓畲族关系更为密切,在宗谱内对同姓著名人物作更为详尽的记载,同姓畲族不管血缘亲疏都以叔伯相称。故畲谚云:“山哈,山哈,不是同宗就是叔伯。”至于“支祠——房——家庭”的结构方式和当地汉族宗族结构基本相同。即“支祠”是以地域开基祖为首的血缘相近的同姓子孙组成的宗族组织。“房”以开基祖的各儿孙组成的宗族支派。“家庭”是组成宗祠的基本单位,宗族内的领袖是以年龄辈分决定的,房有房长,族有族长,他们称为“父老”或“阜老”,由辈份大、年事高、威望重的人员担任。族长、房长逝世以后,则本支另找一位合适人选,不兴世袭制,族长调理族内外、村内外的各种关系,处理宗祠内日常事务,协办各家红白喜事,统领族内人等从事各种宗族和社交活动。特别是宗祠内的三大盛事,即建祠、修谱、祭祖,都由族长亲自主持。宗谱内载族长、房长名下有“八品官带”字样。
  建祠
  祠堂既是族人组织实体,又是象征宗族权威的建筑实体。修建宗祠是对宗族权威的确立。福安畲村著名的祠堂有始建于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重修于光绪八年(1882)的坂中乡大林村钟氏宗祠,建于清咸丰十年(1860)的坂中后门坪村雷氏宗祠(见右图图示),始建于民国十七年(1928),完成于1957年的社口镇谢岭下村蓝氏宗祠。其余的畲村宗祠还有甘棠镇的坑门里村钟祠、山头庄钟祠,康厝乡凤洋村钟祠,城阳乡铁湖村钟祠、前洋村钟祠、茶洋村钟祠,坂中乡仙岩村钟祠、上和安钟祠,潭头乡小坑村钟祠,溪潭乡蓝田村钟祠,社口乡南山村钟祠、徐墩坂村钟祠;康厝乡红坪村雷祠,穆云乡南山村雷祠、燕窝村雷祠,坂中乡廉岭村雷祠、下和安雷祠,社口乡坑里坑村雷祠,甘棠镇小岭村雷祠;坂中乡井口村蓝祠等。
  溪潭乡蓝田村《林前颖川钟氏族谱》载,“嘉庆十三年(1808)起建祖祠,姓名开列于后:阜老:1人(名略)。首事:2人(名略)。择吉:1人(名略)。迁祖祠基址择吉:2人(名略)。”①甘棠坑门里村钟谱载钟氏宗祠的建立与功能:“祖祠坐落本村坑源里(即坑门里),坐未向丑加艮坤,光绪三十一年(1905)乙巳六月二十四日丙寅日寅时鼎建立正座,宣统元年(1909)己酉十月初三日子时鼎建前座。”②又谱内《祠堂引》载,“祠堂之设,原以奉祖牌而妥先灵者也。凡祖龛几案务求其洁,祠前祠后必取乎净,至栋宇墙垣更随时修整,勿使崩坏。除祭祀、公议、演戏之外,如有寄顿杂物及幼犀入祠喧哗者,共宜斥之。祠内公项,后人宜蓄积些微,以为宗人登科发甲谒祖需用。”
  修谱
  畲家重修谱,牛埕村钟谱内《重修颖川钟氏族谱序》认为,“五世不修谱,乃祖宗之罪人也。”③畲村诸姓氏宗谱为宗族人文历史的唯一档案资料,现散藏于各乡镇畲村的姓氏宗谱均于清代以后修纂,见于最早的为乾隆、道光、同治年间,见于最多的是光绪年间和民国时期。修谱的基本格式大抵相同,略有小异。修谱先生多为本邑人,另有浙南平阳、泰顺等县人。修谱先生中有畲族也有汉族。清代畲族修谱者多为浙南人。清代刑部主事福清钟大焜于光绪年间在福宁府修纂钟氏连环谱,他主要活动地点在福安,现藏省图书馆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钟大焜修纂五卷本《颖川钟氏支谱》中福安各畲村钟氏支谱占五分之四的份量。民国时期畲族修谱者有福安人,如坂中月斗人雷一声、其子雷其隐,井口人蓝宗山、仙岭洋人钟肇基等。
  修谱过程由族内若干人分任董事、总理,主持修纂工程,又配若干当事人分赴各地寻访血缘相近的同宗叔伯,由各位叔伯提供本家族人员生卒年月,子嗣状况,婚嫁情况以及墓葬时间方位等内容,这些内容称为“家状”。修谱先生以各人提供的“家状”,按血缘亲疏分为“房”,形成宗族繁衍世系图。修谱过程在宗祠内进行。重修宗谱时,将初修宗谱按“房”各系拆开,再由当事人根据原谱提供的线索寻访各“房”族人,补充发族后新出现的“家状”,修订原错衍的“家状”。修谱先生按现有“家状”重新编定,同时将初修谱重新装订,并与重修谱一并封藏。清宣统二年(1910)吴厝下村吴谱《凡例》载:“本族散处数村,公议造谱,董事已经传达数次,间有详略阙遗者,悉依其所报家状誊真,并无妄行删削。”宗谱修定,族人请来戏班在宗祠戏台演大戏,称为“祭谱戏”。
  如溪潭乡蓝田村《林前颖川钟氏宗谱》载:“道光二年十月修谱姓名开列于后:总裁兼管库并摄理丁簿:1人(名略)。董仕:6人(名略)。阜老:12人(名略)。择吉:1人(名略)。”①
  甘棠镇田螺园《冯翊雷氏宗谱》②的《谱例》详载修谱目的和内容等:
  “编谱者原有定例,须得其法,盖谱例规训甚多,难以尽举,其间要者,数条录之于左,令后贤观瞻,知谱重大,关系非小也。
  “物本乎天,人本乎祖,传世久远,族属蕃衍,固难强系,而追溯源流,自有相因,故以首提斌公(雷氏田螺园派迁福安开基祖)为始祖,重本源也。至各房裔派,复标出起复,分编汇集。庶源流始末,一览无遗。
  “谱式有欧阳永叔、苏氏明允、曾氏子固、刘氏青田,各成其是,唯欧苏二氏之式为最要。欧仿年表,世经人讳,修理分明,脉络贯通;苏依家礼宗图,系联派属,高曾云礽乃,一堂如见,复人尊而行之,未有易也夫。
  “是谱首列支图,用苏氏五世一提之法,以明五服之亲次列齿序;用欧阳氏兄弟编列之法,以明雁行之礼。前列祖训族规,杂录存先泽,弭后患也。
  “谱原纪以传信,非可阙以存疑。其间生卒娶葬年月日时阙而未全者,亦由前人未载,后裔莫详;兹则近代可考者,并无阙略;未详原委者,不敢妄为填写。
  “谱载行实其例,男女备书,先男而后女,男以嗣续为重,女子从人也。生卒所以不书,妇之父,婿之父,有绅衿则书红名,重门第也。
  “名登仕籍,身受国恩,与夫生员举监职员耆老得沐恩荣光宠者,俱用朱笔名书,非徒别齐民,且以励后进也。
  “凡寿至六十者,可称公,盖三十年为一世,六十年为二世故也。若行义可风者立传,有妇德也亦为立传。妇无子而出者不书,义有可绝也,其有子书之,恩无可绝也。
  “凡生子,父命之名,三月长而冠,所命讳字,当考圣讳,祖讳无忌者,不许重名犯上,犯上者例应改之,言顺之义也。改名之法,以卑让尊,以幼让长,礼之宜也。
  “立嗣承祧,宜郑重分明,亦宜昭穆相当,伦常不紊。出绍则书过房,承绍则书嗣子,如系螟蛉则书养子,而牵线则有红黑分明,异姓照例不得乱宗。
  “支图齿序,每世标排,讳字号行列于前,以提其纲,齿序应列而遗漏者,仍依支派,次第补之。
  “徙居远方,一时查访未确者,姑息以俟再考,其入谱未迟者,另入补遗。
  “子孙倘有出继外姓者,名下注明,未录其后,有归回本宗,查对明确,仍录入谱。
  “是谱支图为经,齿序为纬,纵看横看,若合符节,处处画一,毋少差异,族人不得私自增改,改有不符。
  “血线联络不绝,取一本血脉绳绳勿替之意,上下以分,父子房行而列,兄弟由长及次,自大至小,所以明尊卑也。五世一提,取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九世再提,亦取九族之义,同胞兄弟若远隔数页,亦必血线牵以相连取,以别亲疏也。
  “墓坟土名坐向,坐葬年月日时以及祭扫田亩,悉备详载,世代隔远,按图可求,自为五父之悲。
  “祖遗地基,田园山场,断产实业,详载谱末,所以昭祖宗之贻谋,俾子孙世守而勿替也。
  “本族散处杂居,公议修谱,董事已经传达数次,间有详略,悉依其所报家状誊写,并无妄行删削。
  “三十年为一世,谱牒之修当以是为准,恐年湮世远,老成凋谢,久而莫稽,且年历三十,其中生死迁徙所不免,及时增补自无遗失之患。
  “家有谱犹如国之有史者,史所以编年纪事,谱所以纪祖考字行适配生卒坟茔,有大故则观之,至斯谱务宜诚敬,外人不许轻视,须要珍藏箧笥。”
  田螺园《冯翊雷氏宗谱》又载“族规”节录如下:
  “为人以孝悌忠信为本,不可作忤逆事,倘有人面兽心,灭伦乱行者,谱内削名。
  “祖坟山上下左右,原系诸房荫山,不许挖掘,附葬其荫木,亦不许盗砍私卖以伤祖坟,违者革逐治罪。
  “祀田国课,务须早完,若值祭抗欠,辱及祖宗,合族攻之。
  “祖宗遗田园地基祀产,不得私行批扎,其祭祀公业须依次轮流,不许越分背典。
  “族内无嗣,例当亲派继之,若应继无人,方许别承,若应继不继,其嗣父嗣母即择别承,亦受绍一律,应继者有争业,房族鸣官究治,但受绍亦当由亲及疏。不可偏任私受,致干条例。
  “异姓养子既为吾后,凡遇丧祭本宗无服,倘有乱吾家法,族共攻之。
  “子孙不许犯奸为盗,开庄聚赌,及恃众逞凶,害及宗族,违者鸣官究治。
  “子孙原婚娶为承先启后,如妻室无犯七出,不许忌丑离婚,辱及祖宗,违者攻之。
  “族中无论支派亲疏,若有家贫而罹患难死丧者,须体祖宗之心,共相资助,至于寡妇而守节,益当扶持以成美志。
  “族中虽有亲疏而以祖宗视之,均同一体,纵有忌嫌,应听族中理处,不许恃强逞凶而致讼控,违者攻之。
  “族中子孙若有前程及受恩荣耆老,逢年节祭祀,当进前助祭以显祖宗。
  “后世修谱须遵旧制,不得曲笔徇私,至有擅改增转抄副本,卖与异裔,以伪乱真,合族攻之。
  “藏谱之家,不许通仝舞弊,违者治罪,或收藏不谨,以致霉烂损坏等患者,公议重罪。”
  藏坂中大林村《颖川钟氏家谱》①“家状”例:
  “第十一世 瑞熬(红名)名佛清,字兆良,行趾六,奏名法清,号羹廷。娶仙岭岔雷文品翁女名兰妃,奏名金姬婆神,生子三女一,建尔、建眉、建培,女长眉适白塔林仕春。自生咸丰甲寅年八月初八午时,氏生道光庚戌年十月十一日戌时,本宅坐甲向庚加寅申分金,光绪二十六年次庚子十月十八日卯时上梁。”
  关于宗谱收藏与作用,坂中和庵(和安)钟谱载:
  “谱牒重典,一族攸关,当族公举须择殷实之户勤俭之人收藏,每岁六月初六日发曝,七月十五日祭祖鸣锣,请老成有识者将列祖家规宣读讲明数遍,俾人人通晓恪守,及撤馔每页摊阅无虞,收藏箱内,封锁坚固,安顿谨密处,庶免鼠穴虫蠹之忧。”①
  第二节 家庭
  近代以后,畲族社会的基层单位是以父亲为核心,由父母与子女组成的家庭。一般是以3至5口人为多,7至8口人者较少。畲族四、五代人同堂者较少。有三代同堂者,也都是独子的家庭,由父母、儿子、儿媳、孙子三辈人组成。
  畲家中,父亲为一家之长,在家里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他对内管理家庭的经济收支,调节生活需要,安排农业生产劳动等,对外全权代表家庭处理各种社会事务。凡家庭成员要听从他的约束、管教、控制,维护他的尊严,一切行动要听他的指挥,经费支出也要经过他的同意。
  畲家中,母亲视为“内当家”,有权处理家庭内部事务以及亲戚来往事宜。负责烧饭、洗衣、砍柴、挑水,饲养家禽家畜,拧苎线织布,生男育女等。在农忙时节,还要帮助男人下地栽插庄稼等。
  畲族长子可视为“家督”,他是父亲强有力的助手,有监督教养弟妹的责任。
  畲族子女婚后,便分居独立生活,一般是“娶一门媳妇,分一个家”。做父母的都与幼子同住。有的则把父母分开,各跟一个男儿过活。有的是吃派饭。有的则自起炉灶,自食其力。直到真正老病,力不从心时,则由男子分担赡养。这样做的目的,是能使老人自由生活,并能避免不必要的家庭纠纷。
  1949年以前,畲家人比较看重生产资料,即田园山林。把保住祖宗留下的田地和增置田产看作是家庭事业中的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因此,兄弟分家时,都要请母舅做“公道人”,并邀亲族参加评判。父母在者,可由母舅提出留一部分财产,供其生活。待父母辞世后;再行分配,或留做父母坟墓以及每年祭墓时开支,俗称“众田”。然后,给生有男儿的长子留一部分“长子田”,也称“长孙田”,以资奖励大哥和长侄多作贡献,“长子田”一般不得超过全部田产的十分之一。要是田产太少者,只要适当照顾一下长子即可。余下的田地山林则进行全面评比,由数子平均分配。但是幼子则往往可以分得多于兄长的财产。这是由于抚养幼小和长大以后娶妻的需要,俗称“老婆本”。
  田地山林按土地肥瘠,水利条件好坏,搭配适中,分为数股,同胞兄弟在厅堂上摆起香案,在祖公牌前祷告祖先。“阄子落地,逢人‘八字’”。以拈阄为定。至于住房的分配,母舅按“左大右小”的惯例,长子分左边厢房,次子分右边厢房,三、四子分左右后厢房,房屋分配法依儿子大小类推,口说为凭。其他大小农具以及家具,也按质量好坏搭配,分成数股后,由母舅指定或拈阄为定。
  兄弟拈阄后,即立阄书或分单,把义务和权利都写清楚,并经几方签字画押为据。兄弟妯娌要是有意见分岐,发生争执,也由母舅仲裁。这时,母舅说的话,往往被尊重而采纳。
  畲族女子不论出嫁与否,都没有财产继承权。凡年少或未出嫁的女子的衣食住行均由其同胞兄弟提供。
  凡没有男儿的绝嗣户,一般是买子继嗣,或以叔伯的子侄过嗣,或招赘“上门”,以婿为子。只要他们肯随继父之姓氏,即可继承继父的遗产。其继父母殁后,也由其负责收殓、埋葬、造坟、祭坟,接代香火。
  畲族分家的时候,母舅、姻亲及主要亲戚要送碗筷、硋钵,祝贺其添丁发甲。他们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切实提倡伦理道德、尊老爱幼、互助互让、邻里相安、团结友爱、和睦共处、勤俭持家以及戒赌、戒盗、戒斗、戒惰等。
  畲族家教的分工是父教子,母教女,一代传一代地进行身教和言教。他们每当发现子女有出言不善或行为不轨时,就当面批评、指正,把过失消灭在萌芽之中,并以自己的行动来影响小孩。
  “歌言山客当文章”,教导子女唱山歌,就是言教。畲族小孩当牙牙学语时,父母就教他们唱启蒙歌,进行家教,畲族《启蒙歌》例
  如:
  百合开花面向东,畲炮开花满山红,
  葛藤开花环山转,扁豆开花结成双。
  做人乃值一片心,食酒也着念曲情,
  食鱼也念人织网,食笋也念栽竹人。
  畲族寓教于乐,它的山歌内容十分广泛,一学就会,一唱就铭记在心。到了10来岁时,他们便可到各种歌会上去学知识。通常在本村亲来客往的迎客歌的歌会上,听一晚上的歌,至少能记得住主客双方对唱的歌词的半数。这种以传统山歌为本的教育方法,让子女们从小就养成了劳动、生活、做人的规范。因此,畲族人都比较遵守族规家范,安分守纪。要是出了个别偷盗淫乱之辈,一定扭送祠堂不怠,要是忤逆不孝父母者,亦由母舅出面教育。这样经过族长处理以及母舅责骂,扩大影响,使更多人听从家庭教育,引以为戒。
  附录:
  清光绪三年(1877)修溪柄东山《雷氏宗谱》内《家训》篇载:
  “天伦父母恩同罔极,如有敢于不孝者,一经父母报首房长,立即捆缚,小则加责,俟其改过自新,大则削籍除名,终身不许归宗。又有纵妇不孝舅姑,讯明情实,重责其故纵之罪,亦不许归宗。
  “父母有子,当教以义方,勿任骄奢淫佚。最上者,父慈子孝,其次,莫如严。最患养子不教,反姑息护短,以致放佚为非,习以性成,后悔何及。语云:严父出孝子,慈母多败子。此言为父母者所宜三复。
  “兄弟乃手足至亲,务要和气,棠棣之诗所以教人者详矣。不得因些少财物遂生嫌隙,间有兄弟少占便宜,不必认真。诗云:但得家和贫也好,若教不义富何如。
  “子弟当尊敬长上,坐则隅坐,行则随行,所以明有礼也,若有越名犯分,投明族长,责其不逊之罪。
  “朋友列在五伦,当效晏子久敬不衰,贵道义相助,不贵势利相趋近,有无端结成兄弟姊妹,出入无忌,弊不可言。吾族虽系畲民,此种陋习亦宜痛革。
  “父母临终,衣衾棺廓在所必备者,孝子之情也,刻今多有火葬之说,竟敢斫棺而焚之,不孝之罪甚于此,以后族人等葬具称家之有无,断不可以鞠育顾复之恩,而为斫棺焚尸之惨,违者鸣官究治
  “凶横之徒,阻止公论,交构是非,初犯者,定行惩责,再犯者,鸣官究治,三犯者,革藉除名,不许归宗。诗云: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此言为斯人所宜三复。
  “游手好闲,自溺匪类,行流穿窬者,一经闻知,立唤询问,许其改过自新,倘怙终不悛,被人现获投首,立即除名,俟三年后果能洗心,方许归宗。
  “士农工商,各有定业,倘有不肖子孙,不事生业,习学赌博,势必破家荡产,玷辱祖宗,族有此人,当严加惩责,如无反过自新之意,定行斥逐。
  “君子之道,造端夫妇。吾族本畲民,男女耕作,自古如斯,今后务期出作入息以安本业,并要勤慎治家,及敬奉舅姑。然或翁翁不敬,妯娌为仇,牝鸡司晨,唯家之索此妇道之有亏,实夫纲之振。吾族妇人犯此禁者重罚其夫。
  “谱乘乃一族子姓云集其中,必设箱柜封贮,珍垂宝惜,以防虫湿,并不许蓦地拆封盗看,违者重罚。
  “山内老树,祖宗手泽所存,原以护卫风水,任意砍伐根株殆尽殊非克肖,子孙嗣后,务必爱惜,留录成林,庶郁郁葱葱,方成一族巨观。”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福安市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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