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邮电通信
清宣统元年(1909)年5月5日在畲族主要聚居地的穆阳镇设立邮政代办所,民国32年(1943)12月20日撤销邮政代办所,成立穆阳四等邮政局,后升为三等乙级邮政局,隶属福建省邮政管理局。这时涉及畲村邮路有桥溪、咸谷隔日步班。穆阳邮政局还管辖与畲族村有关的桥溪、咸谷邮票代售处和邮政信箱等。民国37年设穆阳电信代办处。
1935年地处穆阳的竹洲山设立中共福安县地下革命交通网之一,开展传递情报等任务。
民国时期畲族聚居地坂中设有邮政代办所。民国36年因迁设在坂中的省立三都中学搬回宁德三都澳,业务下降。当年12月改为邮政信柜,系福安至寿宁步班邮路中途点。
20世纪50年代之前,福安基本没有农村邮政投递路线,邮政代办所进口信件大多采取托人捎转或悬牌招领。
1949年人民政府接管穆阳邮政局。1951年7月穆阳邮政局改称穆阳邮政营业处,12月1日,邮政营业处与电信代办处合并,统称穆阳邮电营业处。1955年改为五等邮电支局。1984年3月为三等邮电支局。50年代初坂中恢复邮政代办所。
1956年全县建立20个乡的义务乡邮站,62个村的收发站和组织群众自办义务邮路217.5公里。同年建立农业社,邮递员58个,大多是乡通信员兼。畲族乡村仙岩、凤洋、金斗洋等设立投递点。
1957年6月至12月整顿全县农村投递路线,51%的农村高级社和56.65%的农村小学通邮。这年成立的13个畲族乡基本上都设立投递路线。1958年扩大邮路,加密班期,伸长邮程,全县达928公里。
1970年畲族聚居地康厝成立邮政所,1973年改设邮电所。1978年坂中成立邮电所。1984年3月康厝邮电所改为三等邮电支局。
坂中審族乡
井口段(逐日步班)内经畲村:和安、桦坪、许洋、后门坪、井口、 月斗、白石岩下。
铜岩段(逐日步班)内经畲村:仙岩、叠石、彭家洋、仙岭头、仙岩下、对面厝、洋坪、白岩下。
亭兜段(隔日步班)内经畲村:亭兜、上天池、下天池、吴厝下、日宅、刘伯岐、凤头、林岭上下村、牛角垄。
穆云畲族乡
留洋段(隔日步班)内经畲村:中岙、里岙、科后、后舍、兰头、犁田、兰柄、林洋湖、上下长坑、燕坑、铁场、篙尾。
蟾溪段(隔日步班)内经畲村:王楼、虎头、溪塔、南山、高岭、茶湾、岔头、华垄头。
苏堤段(逐日步班)内经畲村:洋坪、燕科、洋墈、康厝。
洋溪段(隔日步班)内经畲村:凤洋、红坪、长潭、金斗洋。
社洋段(隔日步班)内经畲村:半山。
界竹段(隔日步班)内经畲村:竹园兜、秋岭。
彭洋段(隔日步班)内经畲村:东山、桂垄。
1952年福安开始基建、大修各区乡电路,逐步形成农村电话网络。畲族村电话的设立始于1958年,1974年开始实行载波线路,各公社畲族村广播电话同一线路,电话遍及全县各大队所在地。由于设备、技术、管理等原因,80年代中期后畲族村电话线路陆续中断。1989年下半年坂中畲族乡集资15万元,在市邮电局支持下,经4个月施工,于1990年4月19日,乡电话与市电话网联网割接成功,使该乡成为福安市继韩阳、赛岐两镇之后的第三个实现电话自动化乡镇,也是全省第一个实现电话自动化的畲族乡。坂中乡新架水泥电线杆629根,安装电话21部,全乡行政村实现村村通电话。
第二节 道路交通
20世纪50年代之前,畲族自然村道路多为土路,较大的畲族村落铺设石块路面,由于岩高岭陡路窄,货物进出靠肩挑背驮。福安境内重要的省际、县际古道少经过畲村。如福安至周宁,境内全长30公里,路宽1.3至2米,块石路面,路经上岙畲村。县内支道,即重要村落的古道也少经过畲村,如溪柄至溪尾古道,全长50公里,路宽1.3至2米,块石路面,此路分岔可通松罗、霞浦,路经林洋畲村。赛岐至穆阳古道,全长50公里,路宽1至2米,块石路面,在土地革命时期为闽东苏区重要交通线,路经长潭畲村。
步行道路多设有路亭。福安境内路亭多为房屋式样亭,为砖木、土木结构,今存在畲村路亭与汉村无异。路亭有路中亭与路边亭之分。路中亭也叫路心亭,有2个门,古道从亭中穿过。路边亭一般依山而立,三面砌墙,一面临路。1987年3月福安交通局对全县所有古道上的路亭进行全面普查,共有163间,其中畲村路亭16间。
1956年1月,国道104线(北京至福州)福建段福分公路(福州至福鼎分水关)通车,该公路经福安境内长79公里,是福安第一条公路。路经铁湖、铁洋岗、炉下3个畲族自然村。
经福安境内的省道2条,即小浦线、福寿线。小浦线在福安境内扣除溪柄至赛岐的福分线重复线8公里,实长67公里。工程分2段,溪柄至小古镇段于1956年4月15日通车。路经葛藤坪、后洋、里厝、岔门头、茶洋、棋盘后、横牛、古厝、本斗洋等9个畲村。赛岐至浦城段于1959年5月1日通车。路经上半山、下半山、上墓亭、下墓亭、半岭尾、上长潭、下长潭等7个畲村。
福安县道4条,即后黄线、甘下线、福阳线、福穆线。福穆公路(福安至穆阳)于1984年8月1日通车。路经仙岩、对面厝、白岩下、青园、洋坪等5个畲村。甘下公路(甘棠至下白石)于1966年10月通车,路经田螺园畲村。
福安乡村公路始建于60年代中期,但发展缓慢,至70年代后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在全县各乡镇普遍展开。
坂中畲族乡“坂中——井口”线,已修至岭头亭,路经大林、赤花垄、花生园、刘田、上下华安、华安对面村、白石岩下、七定等9个畲村。
穆云畲族乡“穆阳——蟾溪”线,1978年8月通车,路经虎头、洋当心、加头、溪塔、南山、下南、华乾头等7个畲村。
康厝畲族乡“康厝——赤路”线,于1977年5月通车,路经竹园兜、九都、牛池坑、秋竹岗、里湾等5个畲村。
溪潭乡“溪潭——周华”线,于1976年1月通车,路经蓝田畲村。
甘棠镇“牛柏洋——山头庄”线,于1986年12月通车,路经何厝、山头庄等2个畲村。
下白石镇“下白石——外屿”线,于1986年1月通车,路经亨里、坑里垄、林岗头、宫周等4个畲村。
松罗乡、溪尾乡“松罗——下邳”线,于1987年1月通车,路经坎下、溪兜、带洋头、云林、西山等5个畲村。
潭头乡“分洋——后洋”线,于1984年11月通车,路经鹅山、敢岭、竹园、垄头等4个畲村。
社口镇“社口——南溪”线,于1986年5月通车,路经坑里坑、白叶洋、茶坪丘等3个畲村。
松罗乡“松罗——王家”线,于1981年9月通车,路经东洋埕畲村。
赛岐镇、湾坞乡“赛岐——湾坞”线,于1981年12月通车,路经塘后畲村。
福安境内大小溪流遍布,桥梁众多。1987年全县共有桥梁296座,包括乡道桥227座,公路桥梁69座。其中畲族乡道桥为11座。
第三节 电力使用
20世纪60年代末期畲族村开始使用电力。这时,主要是建设农村小水电。
1977年使用电力的畲族大队是城郊公社的白坑、铁湖,坂中公社和安、许洋、岩林,上白石公社南山头,社口公社上山、大坪、利岔、山里,穆阳公社溪亭、蟾溪、南山等。由于设备、技术、资金管理等因素,畲村水电站相继停办。80年代开始,人民政府投资帮助畲村架设高压线,尤其是民委成立后,自1984年至1990年共投资945368元,受益村庄277处,使95%的畲村有了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
第四节 商贸供销
畲族集贸地点,多在福安集镇,如韩阳、赛岐、穆阳等地,他们以农产品交换生产与生活必需品。
福安县组织合作社始于民国25年(1936)5月。民国28年全县有乡、保级合作社78个,分布在韩察区、西溪区、穆阳区、潘岳芹区等4个区。这时合作社种类有生产合作社、运输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供给合作社、公用合作社、保险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7种,纵向统归县合作指导员办事处统一管理领导。到民国32年仍保留4个区联合社外,保、乡各类合作社发展到146个,还有6个专业社。民国时期合作社任务:(1)制订社章发展社员;(2)储运粮食;(3)对社员供给和对社员配给食糖、食盐、煤油、火柴、肥皂、化肥等主要日常生活、生产必需品;(4)对社员开展贷款、保险、推销产品业务,对非社员禁不履行各项业务;(5)执行战时应变计划。这时发展的合作社社员都是汉族大村村民。
1934年中共闽东特委领导的闽东苏维埃政府设立财政部,管理苏区内的商品流通。苏维埃政府设立的“互济会”即为苏区消费合作社前身。同年5月21日闽东特委对苏区经营商业和商品流通作出一系列决策规定,规定“放宽对土豪经商政策”;“允许白区商人对苏区做生意”;“强调买卖公平、储备粮食”等经济政策。闽东苏区所辖区域东山、采花桥等畲族村都实行苏区商品流通的政策。
20世纪50年代,人民政府重视农村的供销工作。1950年9月,县人民政府工商科配合福安专署在本县六区苏洋办起第一个供销合作社。1951年专区各县合作社统为专区供销总社。1952年土地改革后,以全县各区农会为基础,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又相继建立城关、穆阳、溪柄、赛岐、洪口、上白石、棠溪、社口、甘棠、英岐等10个供销合作社。1952年底,全县在上述11个区级供销社的基础上,建立21个分销站。发展社员66138股,股金10035.5万元(旧币)。1952年7月8日,省人民政府《畲族福安县仙岭洋村调查情况》载:畲族“山区交通不便,往返城镇路远,农时耽误生产,组成合作社,输入日常生活用品,等价收购农作物,免受中间剥削,改善生活,活跃经济。”
1953年福安县合作社总社成立,基层社整顿,整社活动贯彻“推销第一、生产资料供应第二、生活资料供应第三方针。”
1954年依靠镇成立中心社。根据《福安第四区(穆阳)供销合作社1954年工作总结》,至1954年底拥有社员5680人,占乡总人口的16.25%,其中畲族877人,占社员总数的15.44%。股金1241万元(旧币),其中入社费568万元、公积金3950万元,较之1953年增加703%。
第四区设有4个门市部,即鱼货生产、布匹百货、京果土产、屠宰等,在苏堤、龙芦设2个分销站,在象运、社洋设2个代售点,11月2日成立7个货郎担,在渡头、燕洋、凤洋、隆坪、留洋、象牛、西岭、西铭、社洋、湖洋、玉林等11个乡的畲族聚居和畲汉杂居村落开展业务。货郎担采取以货换货形式,收购农副产品,供给日杂百货。
1957年农村购销网点继续下伸,全县有77个门市部、97个分销站、50个代售处和20个固定货郎担。网点分布112个乡,占全县乡数的88.18%。这时设立的13个畲族乡有6个设立购销点,占畲族乡数的46.15%。
1958年5月公社化后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基层社与国营商业企业合并,统称商业办事处。1961年6月供销社与商业局分家。农村购销仍主要由供销社负责。60年代许多日常生活用品供应量有限,人民政府专列部分商品作为“民族商品”供应畲村。具体供应工作由畲村所在公社供销社负责。如1963年1月12日专署商业局将部分商品作为救济物资供应福安专区各县畲村。福安指标如下:
食糖9131.75公斤、棉布4835米、羽纱418米、毛冷43公斤、红头绳74.5公斤、绣花罗28.67米、大号角梳821个、纱织带149公斤。
1954年开始,国家对棉布实行计划供应,凡农村人口,布票由供销社代发,每年每人5.67米。这种状况维持到70年代初。60年代人民政府救济畲村的棉布、棉花也由供销社代发。
1970年1月至1975年12月供销社与国营农村商业企业再度合并。1976年以后,供销社分出。至80年代逐步建立比较完整的农村商业服务网络和体系,形成供销加工、储存、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于畲村农业生产,发展多种经营,对种苗、肥料、资金采取预付做法,并提供技术指导;推销农副土特产品;通过购销合同,建立农村毛竹,黄麻、芙蓉李、蘑菇、油桐、茶叶、山苍籽等生产基地;组织工业品下乡,满足广大畲村生活、生产需求。
80年代后期,农村供销系统体制改革,供销系统在畲村设点逐渐减少,五、六十户以上的畲族村民中出现个体供销点,出售日常生活用品,方便当地村民。
1990年统计,福安78个畲族村委会共有供销店211间,店主 211人,其中畲族18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