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居住条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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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294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居住条件
分类号: C913.3
页数: 11
页码: 322-332
摘要: 本段内容主要介绍了畲族地区的居住条件,包括房屋住所、人畜用水和村庄搬迁三个方面。在房屋住所方面,近代畲族社区的房屋多为土木结构,面临自然和人为的威胁。在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拨款资助畲民改善生活条件,新建房屋数量增多。钢筋混凝土民居始见于畲村,但数量较少。在人畜用水方面,畲村的饮用水包括地面水、井水和泉水,其中泉水、井水水质较好。畲村水改工作始于70年代,80年代民委成立后成为畲村基础建设的重要项目。
关键词: 福安市 物质生活 居住条件

内容

第一节 房屋住所
  近代畲族社区的房屋为土木结构,而且大多椽檩楼串寄墙,俗称“孩儿掏伞”,屋顶用瓦片或茅草、稻草覆盖。畲谚:“山哈建房无柱石”是指畲家租地建房,房屋不得安放石制柱础,以示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清代金斗洋村,全村房屋被焚毁殆尽。1935至1937年南方三年游击战争时期,曾设立过苏维埃政权的畲村房屋被国民党烧毁,如竹洲山的7个畲族村落,甘棠过洋、杨梅洞等畲村均遭厄运。加之,火灾、山洪、滑坡等因素,畲家房屋受到人为与自然的双重威胁。1979年县民政局调查统计,20世纪50年代人民政府成立之前,全县畲村共有房屋3345座。其中,各乡镇房屋数量统计表如下:
  1953年4月土地改革期间,福安农村畲族登记的房产地基为901.44亩,平均每户0.10亩。房屋16313间,每户1.87间。按各区统计如下表:
  50年代土地改革后,畲族群众建房造屋数量增多,人民政府拨款资助畲民改善生活条件。如1952年民政、老区等有关部门拨出专款为竹洲山畲族山区的革命基点村重建家园,平整了被国民党焚毁的断垣残墙,在废墟上盖起土木结构的新瓦房。1952年3月省民政厅《福建省1952年民族工作总结与1953年工作意见》载:“福安十一区步洋乡茶洋村1952年调查,解放3年全村修建19座新房。”1954年2月1日省统战部《福建省3年民族工作总结》载,仙岩乡新建房屋29座。1958年1月30日福安专署《福安专区1957年民族工作总结报告》载,仙岩乡共493户,新建房屋84座。1959年福安民政科《畲族人民高奏前进凯歌——十年巨变在畲家》载,仙岩大队修建房屋109座,燕洋大队330户,建房124座。
  60年代人民政府对畲村建房问题十分重视。1962年11月19日县人民委员会民政科《关于四年来的民族工作总结》载,“社口区宅林岗村25户,就有9户无房居住,近年有7户新建房屋,因钱不够,故都未落成,已置的屋柱松枋都已开始腐烂。……”1964年12月17日福安专区民族科调查认为:缺房问题在少数民族地区比较突出,“据社口、前山、竹岭公社了解,完全无房13户43人,占1.6%;房屋透风漏雨要倒塌69户211人,占7.8%。”1962至1965年累计,人民政府对畲族山区的物质生活补助款共89997元,其中13100元用于资助畲民修建房屋,占总款的14.56%。共修建房屋88间,其中1962至1963年修建200间,用款1万元,1964年修建48间,、用款0.158万元,1965年修建40间,用款0.152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畲村建房情况无资料可查,1979年县民政局调查统计,全县畲村共有房屋4767座,其中各乡镇房屋数量统计表如下:
  8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发展,畲村建房数量明显增多,结构仍是传统的土木结构瓦房。钢筋混凝土民居始见于畲村,这类结构的房屋为数少而且大多位于交通方便的村落,房主多为从事建筑业、商业等非农业为主业的人。
  第二节 人畜用水
  畲村饮用水包括地面水、井水和泉水,由于畲村的地理条件和经济特点,泉水、井水污染少,水质较好。20世纪80年代,市(县)卫生防疫部门开始对农村饮用水进行测定,其中对部分畲村饮用水测定情况如下表:
  1980年在福建省饮水卫生调查中,福安县全县及畲族主要聚居地坂中、穆阳(穆云)、康厝公社饮用水卫生情况如下表:
  畲族村水改主要是建井、设简易水塔、引入泉水,传统的引水工具是打通竹节的竹筒,称为“水笕”。70年代中期部分改用塑料软管,80年代部分改用镀锌铁管,畲村水改工作全面展开始于70年代,特别是80年代民委成立以后,改善人畜用水条件是畲村基础建设的重要项目。1984至1990年投资于畲村的饮水工程的民族补助经费计19.19万元,占总经费4.21%。
  说明:地面水“其它”栏是除江、河、溪水等之外。2.自来水包括简易自来水。3.水清、不清是指常年水质情况。4.本表统计至1980年11月止。
  第三节 村庄搬迁
  卞宝第《闽峤輶轩录》载,畲民“崖处巢居,耕山而食,去瘠就腴,率数岁一徙。”自明代畲族大量迁徙闽东后,这种游耕传统仍然保留,自明至清畲村数量增了数十倍。民国时期畲民生活区域相对稳定。
  20世纪50年代以后畲村搬迁的趋势是自山区迁入平原,从自然条件、生活环境恶劣的地方迁入自然条件、生活环境稍好的地方,自畲族小村迁入畲族大村,畲族散点聚落迁入人口相对集中的村落。迁徙的高峰期是2个阶段,即50年代和80年代。人民政府对畲村搬迁一贯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经济上的扶持。
  80年代畲村滑坡现象引起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对滑坡现象严重的畲村,人民政府及时采取各项措施使村民安全迁徙,并在经济上大力扶持村民迅速建起新村。如1987年10月10日福建省地质矿产局遵照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光毅和副书记贾庆林关于派员调査福安甘棠等地滑坡事故的指示,派徐副总工程师等3人赶往现场实地调查,于10月22日由省地质矿产局岀具调查报告,[闽地发(87)406号]呈致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报告内容包括:"(一)原因分析:福安县崩塌和滑坡由于区域性上升原因,因而该区山坡陡峻,加上人为开挖破坏了天然边坡和植被,本次暴雨是造成塌滑的触发性因素。7个崩溃地点场为畲族和畲汉居住村。此次,未造成重大的损失,但部分地点有潜在危险。(二)防治措施:根据调查材料,建议7个村点分3类进行处理,(1)不宜根治,急待全村搬迁的有康厝乡东山村、穆云乡牛池岗村;(2)需逐步搬迁的有甘棠乡小岭村靠滑坡地的部分,并对坡地采取填实裂缝、上部设排水沟等措施;(3)其余4村(内畲族村为坂中乡白石岩下村,其余穆云乡龙出、溪潭乡西隐和岭头村为汉畲杂居村—引者)通过综合防治,采取石块护坡,填实裂缝,设置排水沟,改稻田为旱地,清除危石等办法治理。……”同年年底省民政厅拨款5万元,地区民委拨款1万元支持东山畲村,资助村民搬迁,户均可得625元,人均可得163元。康厝乡政府于东山村山下蛤蟆洋边协调建房用地24.5亩,乡土地管理所进行统一规划,整成74座房屋地基。至1992年5月,建成2层房屋5座,1层3座,简易房屋31座。全村96户366人可以搬迁91户344人,水、路、学校等设施初成规模。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福安市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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