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29年至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牺牲的215个革命烈士中有县级党政干部4人,占1.86%;区级党政干部11人,占5.12%;乡村级党政干部40人,占18.60%;红军、新四军战士17人,占7.91%;游击队、赤卫队、肃反队队员85人,占39.53%;交通员、通讯员31人,占14.41%。他们之中女性1人,其余都是男性。其中5人出生于1880~1889年间,占2.33%;21人出生于1890~1899年间,占9.77%;127人出生于1900~1909年间,占59.07%;61人出生于1910~1919年间,占28.37%;1人出生年不详,占0.47%。
1953年畲族干部7人,其中女性2人,男性5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1.43%,其中20~29岁6人,占85.71%;30~39岁1人,占14.29%,其中区级干部2人,占28.57%,党员2人,占28.57%,团员3人,占42.86%;高中、初中文化程度3人,占42.86%,小学2人,占28.57%,不具备学历2人,占28.57%。
1957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4人,其中女性3人,占干部总数的8.82%;男性31人,占91.18%;其中20~29岁30人,占88.24%,30~39岁3人,占8.82%,40~49岁1人,占2.94%;其中县级干部1人,占2.94%,区级干部5人,占14.71%,一般干部28人,占82.35%;其中党员28人,占82.35%,团员6人,占17.65%;其中初、高中文化程度5人,占16.67%,小学7人,占23.33%,不具备学历18人,占60%。
1987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90人(不包括中小学教师),其中男性79人,占87.78%,女性11人,占12.22%;其中年龄50岁以上8人,占8.89%,40~49岁21人,占23.33%;其中处级干部6人,占6.67%,科级干部25人,占27.78%;其中党员65人,占72.22%;其中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28人,占31.11%,民族学院干训部进修毕业的6人,占6.67%,中专毕业的10人,占11.11%,高中毕业的25人,占27.78%,初中毕业的30人,占33.33%。
1976年全县干部4314人,其中畲族98人,占2.27%。1990年全市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畲族负责人59人。其中男性54人,占91.53%,女性5人,占8.47%;其中大学本科毕业4人,占6.78%,大学专科毕业10人,占16.95%,中专毕业19人,占32.20%,高中毕业16人,占27.12%,初中毕业19人,占32.20%,小学毕业11人,占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