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政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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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30006270
颗粒名称: 第三编 政治活动
分类号: D67.57
页数: 71
页码: 249-31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封建社会时期,畲族社区长期与世隔绝,未被纳入编户管理,受到政治压迫、民族歧视和经济剥削。20世纪30年代,畲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参与新民主主义革命,为福安解放作出贡献。1949年后,畲民社会地位提高,畲区受到重视,畲族干部得到培养,民族团结进步得到倡导。在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中,畲民参政议政,政治生活日益丰富充实。
关键词: 福安市 政治 活动

内容

第三编 政治活动
  封建社会的畲族社区,长期与世隔绝,虽然畲族于唐代迁入福安,至清初畲村已遍布“扆深山中①”但仍“不入编户②”,官方与畲民的关系松驰。乾隆年间,闽省畲族才被“编图隶籍”,统治者正式对畲区实行政治管理。民国时期,统治阶级进一步加强对畲区的控制,广大畲民深受政治压迫、民族歧视和经济剥削。畲民举步维艰,连起码的生存权利都不能保障。20世纪30年代,畲族发扬固有的不畏强暴、英勇善战的民族传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投身推翻三座大山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为争取福安的解放作出特殊的贡献。1949年10月以后,畲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畲族的社会地位空前提高。50年代开始,畲区日益受到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80年代,党和人民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民族事务,在畲族聚居地建立畲族乡人民政府,并且,关心、培养畲族干部,倡导民族团结共同进步。在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中,畲民参政议政,政治生活日益丰富和充实。
  第一章 民族地位
  第一节 生存权利
  清代中期以后,特别是民国时期,畲族生活艰辛,如《畲族社会历史调查》载,畲民“政治上除受封建地主压迫外,还有大汉族主义的歧视。”①畲族人民中流传五怕:“一怕抓丁、二怕派夫、三怕苛税、四怕逼租、五怕辱骂。”②“特别是1934年土地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反动派为了对革命的畲、汉两族人民进行残酷的镇压和严密的防范,在福安境内普遍建立保甲制度,发良民证,具连坐切结。当时的保长一般由汉族地主担任,也有少数畲族地主、富农担任的。国民党反动派通过保甲制度向畲民派粮、派款、派捐税、抓壮丁。捐税有壮丁费、房屋捐、电杆费、保甲费、区丁费等”③。
  福安俗谚:“天下最小,剃头、扛轿、吹鼓手。”民国时期在福安城内担当理发匠、轿夫和吹鼓手等三种职业者多为畲民,尤以轿夫和吹鼓手任者更多。他们在城关谋业处境艰难。如民国二十九年(1930)6月26日城关四家轿店钟连锦、蓝树禄、吴清弟、雷蓝昭联名给县长高诚学的报告呈文中叙述:“窃民等皆系山乡畲民,计在本城关开张有轿夫店四所,所有轿子皆系由民亲身与同业等,自抬得些工值以唯自己与家属人等之一线生命,讵本年份百凡用品价格飞涨异常,不得已乃将向来所定每轿抬十里二人共合工值八角之款稍提高为一元五角,以之抵制衣食尚不敷所出,但民等皆系赤贫,无力改图别业,仍不得茹苦含辛以资苦度。讵近来钧府所属各机关如各乡镇茶业处所、本县保安队常备队、警察局韩坂镇公所等人员无论公私事件出发,动辄籍派差为题任意勒雇。每十里仅给从前所定工价八角,自己雇用犹有不足,甚复以工价低廉之故弓其亲友等纷至沓来,应付不暇,致民间雇轿每有不及时,稍一不遂即横施殴责,困苦难以言状。……此外又查民等各家皆无隔宿之粮,而本城米商等对于民等轿店食米亦拒不给买。”上述国民党政府军警人员的敲榨与城内米商的拒卖可知畲民轿夫在城内谋业的困境。
  畲民进城人身安全不得保障,如民国二十六年雷一声修月斗村雷谱载:月斗雷氏“兆赐,乳名佛赐,字毓达,行亲五。公于民国丙寅十五年十月遭周荫人溃军过境拉夫在城,被拉无归,传闻病死浙江温州,因载目后,以志劫焉。”
  住在山村的畲民也受歧视。他们住在深山无山权,许多畲民的祖屋没有石制柱础,仅用木制柱础,以示建房地基不属自家所有,如甘棠田螺园、老蛇岗、下白石秦坎等村祖屋都是木制柱础。畲族进入深山开垦荒地植树造林,山场时常被汉族地主占用。上述现象一直沿续到20世纪50年代初农村土地改革之前。1952年4月福安县人民政府实行土地改革,全县8711户畲村农户分到土地房屋,畲民有了永久居住权与土地使用权。
  1953年6月1日福安县成立选举委员会,1954年4月福安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立,福安畲族作为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参加全县的第一次普选。全县畲族选民9225户31181人,其中男性17955人,女性13226人。详见下表;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1952年10月仙岩乡畲族农民雷霖其作为华东区少数民族代表参加北京国庆观礼团,他是福建省第一次晋京参加国庆观礼的畲族代表。回到南方,他在浙江杭州和福州福建省政府大院作报告,谈晋京情况。1954年白岩下村畲族妇女吴脓妹为晋京国庆观礼代表,1957年8月全国畲族首次组成专团赴京参加国庆观礼,代表来自闽、浙、粤、赣四省,共32人,其中福安2人即雷全妹、钟成秀,雷全妹任副团长。1959年福安孟洋公社社长雷瑞华晋京参加北京国庆观礼。1960年9月13日福建省民族参观团赴京参加国庆观礼,雷霖其任副团长,福安畲族代表7人,甘棠洋岙钟老英、溪潭马山雷细弟、坂中和安钟金凤(女)、康厝金斗洋雷森春、社口竹兰下雷伏龙、下白石半岭雷石顺、城关镇邱梅清(女)。另3人为晋京国庆观礼代表,即溪尾林洋村雷阿桂、溪柄碧后村钟成椿、康厝金斗洋村蓝淑妹(女)。1961年松罗后洋村钟良富为晋京国庆观礼畲族代表。1963年国庆前夕,福建、浙江组成少数民族观礼团,团长是福安县副县长雷锦灼,全团42人,福建省21人,福安畲族代表2人。该团于9月23日自福州出发,27日到达北京,在京参加周恩来总理主持的国庆招待会,受到毛泽东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参观了北京名胜古迹与现代建筑,访问了北京毛纺厂、市郊四季青、红星人民公社,又到唐山、遵化、天津、上海、杭州等地参观。11月13日返回福州,参观林祥谦烈士陵园和玻璃厂。15日省委第一书记叶飞等党政领导人接见全团代表,并与代表共进晚餐。1964年甘棠山岭畲族公社团支书钟燕金为晋京国庆观礼代表。同年,省民政厅组织少数民族参观团到福州、厦门、连江、福清、古田等市县参观。该参观团中福安代表6人。1966年康厝红坪大队女社员钟莲妹和溪柄西岭后洋大队钟七弟为晋京国庆观礼的畲族代表。1969年坂中乡林岭村蓝团姿(女)为晋京国庆观礼代表。1978年县革委会副主任雷瑞华为晋京国庆观礼代表。1984年松罗乡后洋村党支书钟成洋为晋京国庆观礼代表。
  第二节 区划管理
  清光绪十年(1884)版《福安县志》刊“各都畲民村居”182个,这是今藏官修志书中首次对福安畲村的披露。
  民国31年(1942)福安设32乡385保,其中以畲族聚居地设保的8处,占2.07%,分别是实验乡吴厝下保、廉岭保、仙岭洋保,王松洋乡龙潭面保,桥溪乡燕坑保,溪潭乡马山保,山溪乡林洋保,蓬山乡井口保等。
  民国35年(1946)福安设12乡镇173保,其中以畲族聚居地设保4处,占2.31%。分别是山溪乡林洋保,石门乡茶洋保,穆阳镇溪亭保,蓬山乡井口保。
  1949年以后随着社会政治建设的发展,陆续设立以农村畲族人口为主体的基层行政区域。
  1949年各区畲族聚居地的行政区域:
  第一区 仙坂 廉江
  第四区 溪亭 中藻 凤梧 下蓬 许井 渡头 燕洋
  第五区 岳田
  第七区 林洋
  上述11乡占全县146乡的7.53%。
  1954年各区畲族聚居地的行政区域:
  第四区(穆阳)渡头 下逢 凤洋 溪亭 金梧 蟾溪
  第六区(甘棠) 双留
  第八区(溪潭) 蓝田
  第十一区(湖坂)仙岩 廉岭 许洋 井口
  上述12乡占全县172个乡的6.98%,其中凤洋、蓝田、仙岩、廉岭等4乡的畲族人口占90%以上。
  1960年各公社畲族聚居地的行政区域:
  城郊公社 日宅 林岭 许洋 井口 和安 仙岩 月坪
  上白石公社 南山头
  社口公社 利岔 坑里坑 上山 山里 谢岭下
  穆阳公社 南洋 洋坪 凤洋 金斗洋 燕洋 蟾溪
  溪潭公社 马山 蓝田 南山
  甘棠公社 春雷云 何厝 山岭 过洋 小岭
  溪柄公社 采花
  孟洋公社 茶洋 山界 王加棣
  上述31个大队占全县338个大队的9.17%,其中日宅、林岭、和安、仙岩、坑里坑、谢岭下、洋坪、凤洋、金斗洋、蓝田、南山、春雷云、山岭、小岭等14个大队的畲族人口占90%以上。
  1975年各公社畲族聚居地的行政区域:
  城郊公社铁湖 白坑茶洋
  坂中公社 和安 岩林 许坪 井口
  上白石公社 南山头
  潭头公社 柘头
  社口公社 坑里坑 半山 上山 利岔 山里
  穆阳公社 溪亭 中沃 王楼 燕洋 南山 蟾溪
  康厝公社 南洋 红坪 东山 金潭 凤洋
  溪潭公社 马山 仙石 蓝田
  甘棠公社 坑门里 何厝 山头庄 岭尾 过洋
  下白石公社 通湾洋
  湾坞公社 梅洋
  溪尾公社 林洋
  松罗公社 茶洋 王隶
  溪柄公社 长洋 东〓
  上述40个大队占全县300个大队的13.33%,其中16个大队畲族人口占90%以上。
  1990年以畲族人口占60%左右的村委会78个,占全市449个村委会的17.37%。
  第三节 参政议政
  1933年8月,福安建立历史上第一个工农红色政权,即福安革命委员会。并逐渐建立区苏维埃政府,至1934年2月全县先后建立19个区苏维埃政府,其中下西区苏维埃政府主席雷富弟。同年4月,福(安)霞(浦)边区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政府肃反委员钟耳弟。1935年8月在福安、周墩(今周宁)交界地的竹洲山畲族山区成立宁(德)寿(宁)边区县苏维埃政府,主席钟日柱,金斗洋、八斗等是区苏维埃政府所在地。上述情况表明土地革命时期畲族革命者直接参与了工农红色政权的建设。
  据福安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统计,福安老区(苏维埃政府)基点村213个,其中畲村55个,占25.82%,村名如下:
  城阳乡:楮坪 茶洋 葛藤坑 洋岗头 官洋岗 粗坑 老鼠朝仓 长潭 纸坪 维岭 茶坑 前洋
  上白石镇:聚仙岗
  甘棠镇:如蓝 油西坑 白云庵 田螺园 老蛇岗 杨梅洞 洋溪里 山头庄 笊篱壑 石壁头 䉪村 刘洋 小岭
  溪潭乡:马山 大山下 济里 七埞 瓜溪
  赛歧镇:罗里坑 牛坑 丹里 鳌峰
  松罗乡:古老厝 横牛 孟尾 苍头下
  潭头乡:鹅山 垄头 祠堂前
  穆云乡:上竹洲 下竹洲 三湾 十二泡 屏中山 曲坑石厝下
  康厝乡:凤洋
  下白石:松〓下
  溪柄镇:采花桥 白梅岭 东山 上金竹坪
  1949年7月23日福安县人民民主政府成立。10月,县人民民主政府改为县人民政府。12月13日至17日,福安县第一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会议主席团成员13人,其中畲族1人,蓝伏妹(女),会议选举产生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19人,其中畲族1人,蓝伏妹。
  首届各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畲族代表人数统计表如下:
  1951年11月2至7日,福安县第一届第六次各界人代会召开。会议改选产生第一届各界人代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33人,其中畲族1人,蓝伏妹。
  1952年7月31日至8月6日,福安县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会议主席团成员28人,其中畲族2人,蓝宗成,蓝清德,占7.14%。会议选举产生了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7名,其中畲族2名,钟细弟、钟得勤,占7.14%,会议选举产生福安县县长、副县长2名,人民政府委员25名,其中畲族2人,钟细弟、钟德勤,占8%。
  第二届各次各界人代会畲族代表人数统计表如下:
  1954年4月10日至16日,福安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266人,其中畲族28人,占10.53%,女性7人,占畲族代表数25%。会议主席团成员27人,其中畲族1名,吴脓妹(女)。会议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2名,县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27人,其中畲族1名,蓝廷宝。1955年11月福安县人民政府改为福安县人民委员会。11月20至21日召开县人大一届五次会议,会议选举产生副县长3人,其中畲族1人,雷锦灼。
  1956年12月24至27日福安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318人,其中畲族33人,占10.38%。雷锦灼任大会选举委员会主席,会议选举产生福安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1名,县长、副县长5人,雷锦灼任副县长。
  1958年5月25至28日,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320人,其中畲族33人,占10.31%。会议选举产生福安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2人,其中畲族1人,雷全妹(女)。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4人,雷锦灼任副县长(1959年2月任命)。选举产生出席省第二届人大代表6人,其中畲族1人,雷全妹。这年乡(镇)三届人大代表3515人中畲族代表408人,占11.61%,人委委员1509人中畲族委员189人,占12.52%。
  1962年9月19至23日,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241人,其中畲族26人,占10.79%。雷锦灼任第四届人委副县长。
  1964年8月22至26日,第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324人,其中畲族47人,占14.51%。雷锦灼任大会秘书长、选举委员会主席兼办公室主任。选举产生第五届人委委员15人,其中畲族1人,雷全妹(女)。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4人,雷锦灼任副县长。选举产生省第三届人大代表6人,畲族1人,雷全妹。
  1968年4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闽北指挥部批准,成立了军、干、群代表“三结合”的福安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人委职能。并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县革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常委11人,畲族雷瑞华于1975年6月至1976年10月任副主任。
  1974年社口牛山湾村畲族妇女钟祖妃为全国四届人大代表。
  1978年3月11至13日,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519人,其中畲族68人,占13.10%。大会主席团成员55人,雷瑞华、雷伏佺任副主席,会议选举产生县革委会委员33人,其中畲族1人,雷赛英。选举产生革委会主任、副主任11人,雷瑞华任副主任。
  1980年12月15至18日,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451人,其中畲族66人,占14.63%。选举产生人大常委会委员13名,其中畲族2人,蓝团姿(女)、钟成福,占15.38%。主任、副主任5人,雷长梅(女)任副主任。选举产生县第八届人民政府正副县长6人,雷瑞华任县长。1983年人大八届三次会议选举出席省六届人大代表7人,其中畲族1人,雷石轩。
  1984年10月26至29日第九届人民代表会议召开,与会代表421人,其中畲族74人,占17.58%,其中女性24人,占畲族代表数的17.58%。大会主席团成员52人,其中畲族6人,蓝珠桃(女)、钟石茂、钟江明、钟奶明、雷长梅(女)、雷金祥,占11.54%,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12人,其中畲族1人,钟明森。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14人,其中畲族1人,钟石茂。选举产生正副主任7人,蓝珠桃任副主任。选举产生第七届人民政府正副县长5人,雷瑞华任县长。
  1987年10月11至15日,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代表307人,其中畲族53人,占17.26%。其中女性16人,占畲族代表数的30.19%。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常务委员11人,其中畲族2人,钟石茂、蓝何美,占18.18%。选举产生正副主任6人,蓝珠桃任副主任。选举产生第十届人民政府正副县长5人,钟明森任县长。1988年4月9日坂中畲族乡仙岩畲族村妇女雷梅娇当选为全国七届人大代表。
  1956年9月12至15日,根据《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国人民政府协商会议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召开政协福安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与会委员48人,其中畲族2人,雷锦灼、雷仙英(女),占4.17%。会议选举产生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21人,其中畲族1人,雷锦灼。同时,县政协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公机构,秘书处秘书长由县政协全体委员选举产生。副县长雷锦灼兼任秘书长。
  1959年9月11至15日,政协福安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与会委员49人,其中畲族2人,雷锦灼、雷全妹,占4.08%。选举产生县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21人,其中畲族2人,雷锦灼、雷全妹,占9.52%。雷锦灼任秘书处秘书长。
  1964年8月21至27日,政协福安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与会委员47人,其中畲族2人,雷锦灼、雷全妹,占4.26%。会议选举产生县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21人,其中畲族2人,雷锦灼、雷全妹,占9.52%。
  1980年12月13至19日,政协福安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与会委员67名,其中畲族8人,雷伏佺、雷全妹、雷仙英、钟石祥、蓝兴发、钟成秀、钟声、钟逢连,占11.94%。会议主席团成员15人,其中畲族2人,雷伏佺、雷全妹,占13.33%,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21人,其中畲族2人,雷伏佺、雷全妹,占9.52%,正、副主席6人,雷伏佺任副主席兼秘书长。成立政协福安县第四届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雷伏佺,副主任委员钟声。
  1984年10月24至29日政协福安县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与会委员102人,其中畲族11人,钟声、钟隆、钟成福、雷全妹、钟逢连、蓝仙英、蓝兴发、钟秀金、钟金姿、雷梅娇、钟石祥,占10.78%,会议主席团成员26人,其中畲族2人,钟声、雷全妹,占7.69%。会议选举产生常委27人,畲族2人,钟声、钟奶龙,占7.41%。
  1987年10月11至15日,政协福安县第六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与会委员116人,其中畲族11人,雷伏勤,蓝兴发、蓝金松、钟成福、雷长梅、钟隐芳、钟奶龙、钟秀金、蓝仙英、钟金姿、雷梅娇,占9.48%,会议主席团成员22人,其中畲族1人,蓝金松。会议选举产生常委26人,其中畲族1人,蓝金松。蓝珠桃当选省政协五届委员。
  第二章 民族人才
  第一节 人才培养
  1929年中国共产党福安县小组成立,中共党员马立峰、詹如柏深入畲族山区,发展畲族党员,建立畲村党支部,成立畲村苏维埃政府,培养畲族党政干部。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锻炼成长一批畲族政治人才。福安市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215个畲族革命烈士中有县级党政干部4人,区级党政干部11人。
  20世纪50年代初期,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向社会主义革命的过渡时期,刚刚建立的人民政府就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1953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7人,其中区级干部2人,1955年人民政府机构中有畲族县级干部1人,区级干部2人。
  1956年畲族族称正式确定。1957年福安人民政府决定成立13个畲族乡,在畲族乡中有畲族正副乡长30人,占83.34%,乡支部书记11人,占84.62%,乡政委员107人,占79.26%。这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4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区级干部5人,还有乡级畲族半脱产干部。
  1959年中央民族学院武汉分院(即中南民族学院前身)向福安地区招收首批少数民族学生,福安县选送15人,其中6人在政治班学习,9人在高中文理科班学习。这年,全县脱产干部27人,其中副县级1人,区级5人。自1952年10月湾坞区农民协会主席钟德勤到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学习至1965年先后选送进中央民族学院与中南民族学院进修学习的共35人。
  1961年至1963年中共福安县委决定全县精简调整干部。1963年穆阳区精简干部9人,其中畲族7人,这个区的脱产、半脱产干部由1958年的24人下降到6人。城郊区1958年有5名畲族区委委员,1963年被精简后仅剩1名。
  1962年8月26日《福安地委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工作的指示》[地发(62)043号]指出:“福安……等四县,应在县直机关科局长以上干部中,安排1~2名,少数民族较多的区、社,都应该配备少数民族干部。”这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0人,其中下放基层的干部12人。还有10名干部精简回乡。全县半脱产干部34人。
  1963年12月2日中共福安地委统战部《畲族干部对几年来干部工作的反映》中认为,1963年全区畲族妇女干部5人,其中福安4人。“福安县的穆阳、城郊、社口……是少数民族聚居地,而这几个区的区委会、区公所连一个畲族干部都没有。”“福安溪柄区茶洋公社已挂上民族自治乡的牌子,但只有汉族的脱产干部党委书记和财粮两个,没有社长,只配一个连半脱产也不是的畲族副乡长,无权过问政务。”这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7人,其中县级干部1人,区级干部6人,半脱产干部26人。
  1966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2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区级干部5人,半脱产干部38人。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畲族上山下乡和回乡青年经推荐与选拔上大、中专的“工农兵学员”,其中1973年至1976年大专录取11人,他们毕业后大多分配回县参加工作。另农村“社教”积极分子,农村基层干部中的畲族青年,经考核被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这一时期无系统统计资料。
  80年代后,畲族人才培养的途径有5个方面:(1)各级民委直接拨款在省内外培训干部,如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8人,中央民族学院1人,中南民族学院2人,宁德地区卫校24人。学生毕业后由所在学校发给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2)各级党校通过成人高考、中考录取畲族学员,80年代共有20人到省、地、县委党校培训深造。(3)中共宁德地委《关于做好我区县乡换届人事安排的几点意见》指出“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县(市)的班子中注意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乡镇配备一名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党政班子副职或正职”。如三个畲族乡历届乡长都由畲族担任。1990年福安畲族人口千人以上乡镇共配备9个畲族领导干部。(4)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核录用干部,并且劳动人事部门划一专项指标专门录用少数民族干部,1990年录用畲族干部7人。(5)通过大、中专考试,直接录用畲族学生,自1978年开始,福安师范或宁德师范都创办少数民族师范班,专收少数民族学生,福安畲族考生平均每年被录取10人。福州大学、福建农学院、福建林学院、福建师范大学都开设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畲族考生,畲族考生的高考成绩可降低1至3个分数段录取。
  1989年12月共有畲族行政干部109人,基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30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福安畲族在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中的人口总数为168人,占全市比重3.95%,其中男性141人,女性27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畲族负责人80人,占全市比重为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畲族农村基层干部,经过社会实践,锻炼成长,构成一个基层政治人才层面。由于70年代以后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畲族聚居地相继成立村民委员会,使得这个人才层面的人员数量相应增多,畲族基层干部经过市委党校等专业学校的学习培训,通过自身的努力,政治、文化素质也相应提高。
  1970年穆阳公社各大队革命领导小组畲族成员分布12个大队,分别为卫东、下逢、燕洋、王楼、里村、溪亭、温岩、黄如、蟾溪、外洋、玉林、向东,占大队总数15个的80%。全社大队领导小组成员共145人,其中畲族41人,占28.28%。领导小组畲族成员中领导小组组长4人,副组长7人,女性3人。
  1984年穆云畲族乡村民委员会畲族成员分布于18个村民委员会,分别是虎头、溪塔、洋坪、燕科、高岭、上洋、南山、龟凤、上村、外厝、温岩、里楼、岭坑、燕坑、王楼、梨田、中岙、科后,占村民委员会总数32个的56.25%。全乡村民委员会成员179人,其中畲族66人,占36.87%。畲族成员中,村民主任13人,财粮委员14人,女性9人。
  同年,中共穆云乡行政村党支部畲族成员分布于18个行政村,分别是洋坪、燕科、溪塔、虎头、高岭、上洋、南山、蟾溪、龟凤、中岙、下村、里楼、外厝、燕坑、岭坑、王楼、科后、梨田,占村支部总数32个的56.25%。全乡村支部成员128人,其中畲族46人,占35.94%。畲族成员中支部书记13个。
  1989年县人民政府安政综(1989)152号文件规定对50年代村级主干实行定月补助,全县192人,其中畲族23人,占11.98%,月补助金额总计4395元,其中畲族总额520元,占11.83%。
  第二节 人才构成
  在1929年至1949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牺牲的215个革命烈士中有县级党政干部4人,占1.86%;区级党政干部11人,占5.12%;乡村级党政干部40人,占18.60%;红军、新四军战士17人,占7.91%;游击队、赤卫队、肃反队队员85人,占39.53%;交通员、通讯员31人,占14.41%。他们之中女性1人,其余都是男性。其中5人出生于1880~1889年间,占2.33%;21人出生于1890~1899年间,占9.77%;127人出生于1900~1909年间,占59.07%;61人出生于1910~1919年间,占28.37%;1人出生年不详,占0.47%。
  1953年畲族干部7人,其中女性2人,男性5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1.43%,其中20~29岁6人,占85.71%;30~39岁1人,占14.29%,其中区级干部2人,占28.57%,党员2人,占28.57%,团员3人,占42.86%;高中、初中文化程度3人,占42.86%,小学2人,占28.57%,不具备学历2人,占28.57%。
  1957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34人,其中女性3人,占干部总数的8.82%;男性31人,占91.18%;其中20~29岁30人,占88.24%,30~39岁3人,占8.82%,40~49岁1人,占2.94%;其中县级干部1人,占2.94%,区级干部5人,占14.71%,一般干部28人,占82.35%;其中党员28人,占82.35%,团员6人,占17.65%;其中初、高中文化程度5人,占16.67%,小学7人,占23.33%,不具备学历18人,占60%。
  1987年全县畲族脱产干部90人(不包括中小学教师),其中男性79人,占87.78%,女性11人,占12.22%;其中年龄50岁以上8人,占8.89%,40~49岁21人,占23.33%;其中处级干部6人,占6.67%,科级干部25人,占27.78%;其中党员65人,占72.22%;其中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28人,占31.11%,民族学院干训部进修毕业的6人,占6.67%,中专毕业的10人,占11.11%,高中毕业的25人,占27.78%,初中毕业的30人,占33.33%。
  1976年全县干部4314人,其中畲族98人,占2.27%。1990年全市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畲族负责人59人。其中男性54人,占91.53%,女性5人,占8.47%;其中大学本科毕业4人,占6.78%,大学专科毕业10人,占16.95%,中专毕业19人,占32.20%,高中毕业16人,占27.12%,初中毕业19人,占32.20%,小学毕业11人,占18.64%。
  第三章 民族事务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949年7月25日,福安县人民民主政府建立人民政权工作机构,设立秘书室、民政科、公安局、建设科、财政科、文教科、地方税征收处、国税办事处等8个机构,其中民政科兼管民族事务。同年9月24日,改为县人民政府民政科。1955年11月,改为县人民委员会民政科,内设民族事务股,配备专职干部,管理民族事务。
  1957年5月7日,县人民委员会设立民族事务科,配备干部3人,专门管理民族事务,科长钟成秀。1958年5月撤销民族事务科,并入民政科,设民族事务股,配备专职干部,管理民族事务。
  1967年3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政科机构瘫痪,1968年4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设立生产指挥部管理民事,其中包括民族事务。1969年7月改为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1970年3月设立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民事组;1970年7月改为政治组民事组。
  1977年5月,县革委会民事组改为县革委会民政局,并配备民族专职干部管理民族事务。1977年8月县革委会民政局改为县民政局。
  1983年11月10日福安县人民政府“为了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搞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关于成立福安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的通知》安政(1983)414号]成立福安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该机构组成人员:
  主任 陈鸿颐
  副主任 钟成福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谦荣 蓝伏铃 蓝寿呈 蓝兴发 刘炎生
  汤定邦 吴淑英(女) 陈世甫 林佑滔 杨国吉
  钟石祥 钟奶顺 祝亨同 曾品坤 雷逢德
  雷伏铃 雷伏勤 雷少平(女) 缪仍庸 缪刘旦
  县民族事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负责掌管全县的民族事务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检查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建设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保障少数民族人民的平等权利,加强民族团结。”
  1988年10月19日县人民政府对福安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成员作了调整:
  主任 钟成福
  副主任 雷志金
  委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方玉章 蓝伏铃 刘炎生 李毓松 陈世甫
  陈坤寿 陈祖宋 陈福森 林佑滔 祝亨同
  洪国梁 钟江明 钟奶顺 钟秀轩 钟逢连
  钟清平 黄滔 谢方展 雷少平 雷伏勤
  雷泽铃 雷逢德 薛世和
  1949年10月以后中共福安县(市)委、人大、政协也设立负责少数民族工作的机构:
  一、中共福安县(市)委:
  统一战线工作部(简称“统战部”)
  1953年1月—1957年5月
  1963年4月—1966年5月
  政治组民事组
  1970年7月—1976年10月
  统战组
  1976年10月—1978年6月
  统战部
  1978年6月——至今
  二、福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民族民政组
  1984年4月—1984年12月
  民族民政委员会
  1984年12月—1986年3月
  民族华侨民政委员会
  1986年3月——至今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安委员会
  民族工作小组
  1980年12月—1987年12月
  老区民族委员会
  1987年12月——至今
  第二节 管理职能
  福安市民委是市政府管理民族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是中共福安市委、市府在民族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民委工作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致力于市委、市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在民族地区的具体化实施。主要任务是管理民族事务;协调与民族工作有关的职能部门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事业发展;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维护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具体职能范围:
  1.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及社会发展情况,参与市委、市府制定发展民族地区的政策和规划,管理少数民族的各项补助款、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负责民族的统计工作。
  2.调查研究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体制改革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参与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
  3.办理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和处理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
  4.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民族政策、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反馈民族政策、法规在福安执行和实施情况。
  5.管理民族识别和民族成份的鉴定工作。
  6.协同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部门制定规划,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事业。
  7.配合交通、水电等部门制定改变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规划。
  8.配合农业、林业、茶业等部门,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
  9.广泛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专业人才等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10.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参观团和学者、专家参观、考察、访问等事宜。
  第三节 畲族乡置
  1952年7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畲族福安县仙岭洋村调查情况》中认为畲族“解放后提高了政治社会地位,随着人民民主生活的出现,在实现民族平等权利,享受新民主生活的内容,已成为他们当前迫切的要求”。要求“管理本民族事务。因有民族语言,民族特征,生活习惯,所处经济地理条件与汉人不同,有关内部问题不易解决,要求适当调整聚居村乡划,便于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根据共同纲领精神,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
  1953年1月福安县人民政府遵照1952年政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决定在第十一区畲族聚居地仙岩乡试验建立畲族仙岩乡自治区人民政府,经过宣传发动,民主选举,选出48个乡人民代表,51个乡政治委员,乡长雷霖其,党支部书记钟细弟,乡农民协会主席钟振声。该自治乡东至桦坪畲族村,西至洋坪畲族村,北至大林畲族村,南至仙岭洋畲族村。方圆6:75平方公里,畲族户数495户,人口1749人,占乡总人口99.71%。自治区政府于2月8日正式成立,这是福建省第一个畲族乡自治区政府。3月10日《新农村》报作了专题报道《毛主席民族政策的光辉胜利,福安县仙岩乡成立畲民自治乡》。由于畲族的民族成份没有正式确定等原因,1956年仙岩畲族自治乡撤销并入湖坂乡。
  1957年3月28日在福安召开福安专区首届畲族代表会议。为了贯彻民族政策,“为了发挥少数民族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尊重民族自治权利,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福安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立仙岩等13个民族乡工作总结报告》(1957.11.17)]福安县人委研究决定在福安畲族聚居的若干区域成立民族乡。县人委遵照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若干问题的指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凡是相当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应该建立民族乡,凡是过去建立的相当于乡的民族自治区,应该改建为民族乡。”于6月上旬派工作组赴城关区仙岩畲族聚居地进行建乡试点,并于7月16日批准成立仙岩畲族乡人民委员会。为了全面展开这项工作,于7月22日制订建立民族乡方案,并确定基本原则:
  1.凡少数民族相当于乡的聚居地方,应根据当地民族关系、自然情况、历史习惯、经济联系以及有利于发展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的条件,对于全县汉族杂居的106个乡(镇)进行站队后,决定建立以下民族乡:(1)以一个畲族聚居的相当于乡的地方建立的民族乡,计有城关区的仙岩乡一个。(2)以畲族聚居地方为基础包括一小部分汉族,相当于乡的地方建立的民族乡,计有社口区的后洋,城关区的廉岭,穆阳区的凤阳、王楼、蓝山、南坪、燕洋,甘棠区的山头庄,下白石区的半岭、大林、柘边,溪柄区的鼻后、孟洋。
  2.民族乡的名称,以民族名称冠以地方名称组成,如福安县仙岩畲族乡,如此类推。
  3.汉畲杂居的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各民族都应该有适当的代表名额,民族乡的人民委员会应该以畲族人民为主要组成。
  4.民族乡的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并应注意当地民族的特点。
  7月31日县人委颁发《福安县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立民族乡的具体作法的意见》参照仙岩畲族乡建乡经验,提出具体方法、步骤和应注意的问题。8月14日至18日福安专区民族工作座谈会在福安召开,会议着重研究建立民族乡的问题。自8月至10月福安先后建立了竹岭、燕洋、王溪、东南、凤洋、蓝山、碧后、茶洋、山岭、半岭、长山、林洋等12个畲族乡。
  10月28日经福安专员公署批准,这12个畲族乡正式成立。同时,拨款6275元修建畲族乡人民委员会的办公地点。仙岩等13个畲族乡包括216个自然村,5176户,18157人,其中畲族3875户,13817人,占全县畲族人口的41.3%,除仙岩乡是纯畲族外,4个乡畲族人口占60%左右。13个畲族乡有正副乡长36人,其中畲族30人,占83.34%;乡政委员135人,其中畲族107人,占79.26%;乡人民代表262人,其中畲族225人,占78.24%。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畲族乡撤销分别并入各相应公社。
  1962年11月24日省少数民族代表会议召开,福安县出席会议代表14人,会后代表们在县委领导布置下赴各区传达会议精神,畲族群众反响热烈,要求恢复畲族乡。1963年上半年县人委决定恢复仙岩、凤洋、山岭、茶洋、竹岭5个畲族乡。5个乡人口共2760户10134人,其中畲族1927户6721人,占乡人口总数的66.32%,占全县畲族人口总数的17.5%。
  自1964年2月28日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工作队分赴农村,并且逐步取代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农村的政治活动和经济生产。随着农村“社教”运动的深入开展,政治运动的普遍性逐渐淹没畲族乡的特殊性。
  1984年县人民政府遵照1983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凡是相当于乡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应当建立民族乡”。“建立民族乡,少数民族的人口在全乡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一般以百分之三十左右为宜;个别情况特殊的,可以低于这个比例。”决定在畲族主要聚居地成立畲族乡。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于9月撤销坂中公社,建立坂中畲族乡;撤销康厝公社,建立康厝畲族乡;于10月撤销穆阳公社,建立穆云畲族乡。
  坂中畲族乡畲族人口7141人,占全乡人口总数17982人的39.71%,乡党委书记陈坤寿,乡长钟江明。
  康厝畲族乡畲族人口5105人,占全乡人口总数的22977人的22.22%。乡党委书记林新利,乡长雷金祥。
  穆云畲族乡畲族人口6773人,占全乡人口总数21667人的31.26%。乡党委书记陈安松,乡长钟奶顺。
  第四节 民族经费
  自1949年福安建立人民政权开始,人民政府一直关怀畲族群众的生活与生产,从1949年至1959年共发放少数民族特殊补助费10万余元,主要供给畲族群众衣食住等最基本的生存之需,同时共投放贷款1636761元,帮助畲族乡村发展生产。如1953年前后双留乡坑源里、岭柄宫2村发放2次救济款13.5万元(旧币,相当1350元),农业肥料贷款134万元(旧币),各种贷款35万元(旧币)。1957年6月8日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救济工作的通知》指出:“对少数民族地区,应有计划地进行调查研究,加强这些地区的社会救济。”《通知》中例举了“福安县下白石区的大林、仙溪、岭头、顶头、樟栏等五个乡调查,居住的畲族795户中,就有困难户268户,占33.7%。”这年12月,县人委发放少数民族特殊补助款18300元,按全县畲族人口平均每户可得2.34元。
  1961年是福安农村三年困难时期,县人委给包括畲族乡村在内的高寒山区发放了社会救济款30000元。
  1962年福建省首届少数民族代表会议召开后,少数民族工作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这时,对民族地区的经济扶持,由生活救济逐渐转为生产扶助。从这年开始,省人委每年定期拨出少数民族生产生活补助款,福安县每年发放的少数民族补助款目是,1962年发放57800元;1963年104000元;1964年72600元,1965年50000元;1966年50000元;1967年45000元。
  发放补助款掌握5条原则:(1)专款专用,不得移作它用;(2)大部分用于生产投资,少部分用于生活救济;(3)主要考虑生产队集体项目,次要兼顾家庭个人副业;(4)以现金折实的形式,由供销社等农村商贸部门直接提供生产资料,不把现金直接发放给农户。(5)资金先存放于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待可行性投资项目实施时,再行提取,投资后组织专人验收。
  投放方式历年各有不同。如1964年4月一期补助4万元(全年指标72400元),按农村畲族人头平均分配,每人1.03元,发往全县11个区。穆阳人口最多,8325人,发放9850元;溪潭区人口居中,2829人,发放2980元;上白石区人口最少,314人,发放324元。1966年专门扶持畲族重点大队,总指标5万元,其中红坪2万元,和安0.8万元,金斗洋0.6万元,凤洋0.5万元,东山0.5万元,铁湖0.3万元,民族招待所0.3万元。
  据1962~1966年累计,共发放334400元。其中农业生产投资232354元,占总额的69.48%;物质生活补助89997元,占总额的26.91%;社会福利款12049元,占总额的3.60%。
  农业生产投资232354元中,茶业生产资金75195元,占32.36%,畜牧业资金117014元,占50.36%(耕牛164头92190元,占78.79%),林业资金4714元,占2.03%,农田基建资金7635元,占3.29%,农具设施资金12484元,占5.37%,化肥资金11372元,占4.89%,甘薯良种种苗资金,2950元,占1.27%,糖蔗苗资金560元,占0.24%,副业生产资金430元,占0.15%。
  物质生活补助款89997元中,衣被补助款20607元,占22.90%,修房补助款13100元,占14.56%,日常生活补助款56288元,占62.54%。
  社会福利补助款12049元中,民族招待所投资款11000元,占91.29%。
  1967年“文化大革命”后,少数民族生产补助款由县人民武装部生产领导小组发放。自1968至1971年少数民族补助款中断发放,1972年恢复发放,由县革委会民事组执行。1972年发放5.5万元,1973年发放9.25万元,1974年6.82万元,1975年发放9.8万元,1976年发放7.5万元,1977年发放8.5万元。使用重点在于发展农业集体生产,包括添购生产队的耕畜、中小型农具,整修小型水利,资助架接近距离的小型动力电源。资助垦复集体茶园、油茶林。资助队办小型加工厂添购必要的设备。另者,用于按规定在农业税附加中开支而无力解决的畲区乡间大道、便桥、渡船的整修和材料补助费;用于小学添置必要的教具、课桌椅,简易校舍的修缮补助以及政治夜校的费用;用于应由生产队负担而无力负担的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用于合作医疗站添购必要的器材、药品;用于按规定减免范围内无法解决而又必须照顾的村民的少量医疗补助费;用于按规定在社会救济费中开支而又无法解决的群众购买口粮、被服、生活用具的补助费用等。
  1978年至1980年共发放39.245万元,其中1978年7.82万元,1979年19.75万元,1980年20.2万元。上述款目发放45处用于农业多种经营2.81万元,发放9处用于购买拖拉机1.62万元,发放45处用于修建电站7.01万元,发放20处用于架设高压电线路2.72万元,发放4处购买变压器0.45万元,发放8处用于修桥0.57万元,发放6处用于修路0.55万元,发放101处用于建仓库7.665万元,发放21处用于购买耕牛1.18万元,发放8处用于饮水工程0.43万元,发放7处用于水利水库工程0.61万元,发放4处用于电灌设备0.32万元,发放4处用于防洪坝工程0.38万元,发放4处用于动力机械0.41万元,发放1处用于淡水养殖0.05万元,发放4处用于水果生产2.15万元,发放9处用于茶业生产1.11万元,发放2处用于茶果生产0.35万元,发放困难补助0.19万元,机动0.64万元。
  1981年至1983年共发放82.06万元,其中1981年18.9万元,1982年21.7万元,另国家民委直拨10万元用于穆阳畲村龙首桥工程,1983年41.46万元。
  1983年县民委成立后,民族补助经费由民委直接安排。民族经费中每年定额包干20万元,每年还有追加经费。从1984年至1990年7年中,共有民族经费455.70万元,其中包干经费140万元,追加经费315.70万元。民族经费中分为无偿经费与有偿经费,其中无偿经费304.55万元,有偿经费151.15万元。发放重点是用于改善畲村基础设施127.5668万元,占经费总额27.99%,用于发展畲村农业经济155.481万元,占经费总额的34.12%,用于教育、卫生、文化和社会福利等107.14万元,占经费总额的23.51%。发放范围是村级集体经济实体与个体经营者,包括专业户、重点户、贫困户等。
  第四章 民族关系
  第一节 民族团结
  各族劳动人民和睦相处、共同生活这是畲族世代繁衍、广布于福安各地的基本条件,全市畲族人口30%以上的村委会有94个。真正倡导民族团结共同进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人民政府。1953年中共福安县委《福安县少数民族工作总结》指出,根据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任务,联系福安情况,启发全县人民争取民族间团结,消除民族间的歧视、隔阂,唤起全县人民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加强人民民主专政。50年代开始,大量汉族干部在畲族地区工作,大量畲族村民到汉族地区修建水利、公路。县民政科《1960年民政工作报告》载1960年6月溪柄扆山遭洪水灾害,碧后村畲族群众组织40多人随带粮食、农具和20万株薯苗,帮助扆山汉族村民补种甘薯。1963年6月1日《闽东报》第1版《畲汉团结协作,奋力开渠抗旱》刊载化蛟公社满洋、铁湖畲族社员与化蛟汉族社员同修30华里的白坑水利,人多劳力强的化蛟汉族社员选择最艰巨的炸山砌石工程,并派10多人支援满洋、铁湖村。200多劳力,经20多天奋斗,劈开牛井石岩壁,完成水利工程。1964年9月19日《闽东报》“闽东解放十五年征文”《团结渠》中载,该水渠被誉为“团结渠”。
  80年代以后人民政府更加重视民族团结问题。1983年11月成立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搞好民族团结进步和引导共同发展繁荣的立足点放在充分发挥政策的优势上。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要实行政策倾斜、措施有力,在资金物资分配上给予照顾。1984年5月9日福安县人民政府转发县民委《1984年民族工作意见》,指出增强民族团结,要着重抓好5个方面:(1)要进一步做好加强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2)要进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的两个离不开教育;(3)要进行爱国主义教育;(4)要宣传宪法,进行民主和法制教育,结合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继续落实各项政策,解决民族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1985年2月10日宁德地委书记吕居永、行署副专员吴增德等冒雨到溪潭乡横林、穆云乡溪塔畲族村向畲族群众拜年。1987年1月吕居永、吴增德到坂中畲族乡慰问畲族群众。1987年4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87)13号]指出:“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整个工作的组成部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1989年1月23日副专员吴增德、地区民委主任雷锦灼、副主任蓝致兴、老区办副主任林邦武和福安县委、县政府领导慰问穆云中沃畲村贫困户、五保户,看望溪柄九龙畲村群众,
  慰问在畲村任教的小学教师。1988年4月6日,福建省召开民族团结表彰大会,福安县民族实验小学和坂中畲族乡人民政府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989年12月10日,福安县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召开,会议表彰先进集体40个,先进个人35人,其中汉族15人。1987至1989年全县42个县直机关单位对42个畲村进行挂勾扶贫。教育局为提高民族地区的教育质量,建立市民族职业中学、民族实验小学、15所民族重点小学等,形成民族教育网络,社口南山民族重点小学校长林耐秋善于管理,使学校成为同类小学毕业生考取重点中学人数最多的小学,被调任市民族实验小学校长。甘棠坑门里民族重点小学校长张云礼被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教育总工会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水电、交通部门为民族地区的能源交通建设投下资金。组织人事部门注意发现、培养和配备民族干部。文化部门在畲村设立2个文化站,挖掘与整理民族文化资料,出版《畲族民间故事》。县妇联、卫生局、妇幼保健院配合畲族地区进行妇科病普査治疗。县工商联、农委、农业局在畲族地区举办农村科技培训班,各乡镇政府对民族之间经济、民事争执和纠纷,进行及时调解。
  附录二:
  畲族人口30%以上的村委会除第一编第五章标明的外,还有坂中乡许洋(占30.9%),江家渡(占30.3%);穆云乡上洋(占33.0%)、外厝(占44.6%);赛岐镇溪里(占30.0%);下白石镇坑门(占36.5%)、章坑(占31.2%)、长坑(占46.0%);溪潭乡瓜溪(占29.6%);松罗乡大坪里(占42.1%);湾坞乡宝林(占32.8%)、寒洋(占39.7%)、福岭(占50.5%);溪尾乡石合(占30.3%);溪柄镇白沙(占37.8%)、横坑(占35.7%)。
  第二节 民族融合
  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福州《华美报》第17号载,“本月闽县正堂成抄奉福建按察使司盐法道余为示谕事: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据家丁林添禀称:家主刑部主事钟大焜因修谱到福宁所属各县,见有一种山民,纳粮考试,与百姓无异,惟装束不同,群呼为畲。山民不服,特起争端。家主向山民劝改装束与众一律,便可免此称谓,无不踊跃乐从。惟山民散处甚多,禀请出示晓等情。准此。……自示之后,该山民男妇等,务将服式改从民俗,……百姓亦摒除畛域,等类齐观,勿仍以畲民相谇病。……本署司有厚望。”此文还刊于光绪二十七年钟大焜修木版印刷的钟谱内,并弁于福安仙岭洋村钟氏世系的首页。这是畲族统治者对族内人要求向汉族认同的实例,属机械同化现象。
  1953年7月22日福安县委《少数民族工作总结》中认为,“除钟、雷、蓝3姓外,尚有吴、杨、黄、邓、林、陈、凌、王、郑、李等10姓200多户,他们装饰和语言和畲族一样,很难定他们是何民族。”福安民委已认定福安吴姓2250人和杨姓262人为畲族,吴、杨畲族都是明代末年为畲族自然同化而成的。民族间通婚是民族融合的基本表现形式。20世纪50年代之前,畲汉通婚现象比较少见。
  据清光绪三年王家宾修溪柄东山雷谱载,自乾隆至同治年间,雷家娶妻的455门亲事中,娶钟氏272人,蓝氏160人,雷氏1人,吴氏7人,李氏6人,杨氏3人,陈氏2人,郭、郑、王、董家女各1人。改嫁11人,其中钟氏8人,蓝氏3人。嫁女的256门亲事中,适钟家154人,蓝家70人,郑家6人,吴家5人,杨家4人,张、李家各3人,郭、林、薛、叶、宋、阮、何、林、龚、罗、徐家各1人。
  据清宣统二年(1910)浙江瓯江峰岐协王堂编坂中大林钟谱载,自乾隆至光绪年间,钟家娶妻的313门亲事中,娶雷氏181人,蓝氏103人,吴氏16人,郭氏2人,杨、李、熊氏各1人,继娶妻4人中,雷氏3人,蓝氏1人。嫁女的171门亲事中,适雷家100人,蓝家41人,吴家11人,陈家4人,杨家4人,林家3人,薛、王、叶、何、萧、邱、郑、张家各1人。改嫁2人,都适雷家。
  民国24年(1935)浙江泰顺钟英修坂中后门坪雷谱载,自清乾隆至道光年间,雷家娶妻的390门亲事中,娶钟氏253人,蓝氏120人,杨氏11人,陈、黄、王氏各2人。继娶妻7人中,钟、蓝氏各3人,吴氏1人。嫁女的235门亲事中,适钟家148人,蓝家60人,杨家8人,黄、陈家各4人,缪、张、江、彭家各2人,苏、郑、范家各1人。
  1980年浙江平阳雷大甫修松罗茶洋钟谱中载,自康熙至光绪年间,钟家娶妻的253门亲事中,娶雷氏151人,蓝氏80人,李氏9人,吴氏5人,杨氏4人,罗、刘、谢、赖家各1人。继娶19人中,雷氏12人,蓝氏7人。再娶1人,为吴氏。出妻3人中,蓝氏2人,雷氏1人。嫁女的194门亲事中,适雷家111人,蓝家57人,李家18人,吴家5人,杨、孙、毛家各1人。
  民国时期,钟家娶妻的38门亲事中,娶雷氏21人,蓝氏8人,吴氏3人,杨氏2人,李、郭、周、林家各1人。继妻雷氏女1人,出妻1人,李氏。女儿出嫁的13门亲事中,适雷家7人,蓝家3人,吴、刘、董家各1人。
  自上述资料统计,畲娶汉女数少于畲嫁汉女数。钟、雷与吴联姻,多是社口桐湾、南山等地吴姓畲族,钟雷与杨联姻,多是潘洋、蛤蟆头等地杨姓畲族。
  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统计,坂中畲族乡18个村民委员会(缺井口、坂中)累计,1608对夫妇中,畲家族内婚1523对,占94.71%;畲娶汉45对,占2.80%;畲嫁汉40对,占2.49%。朝阳镇16个街(村)统计,715对夫妇中,畲家族内婚230对,占32.17%;畲娶汉260对,占36.36%;畲嫁汉225对,占31.47%;畲汉通婚共485对,占67.83%。综上所述,农村畲汉通婚现象并不普遍,而城镇畲汉通婚比例高于畲家族内婚35.66个百分点。
  第五章 党群组织①
  第一节 畲村党建
  1929年,中共福安县委负责人马立峰、詹如柏由畲族雷为坤当向导,在福安凤洋畲村一带活动,并派郭贵兴帮助畲族革命积极分子钟阿〓开展工作,1929年9月凤洋建立了党支部,这是福安畲村的第一个党支部。1931年秋,钟阿〓由詹如柏、郭怀庆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是闽东畲族第一代中共党员。
  1931年秋后,畲村党组织发展很快。福安西区区委下辖11个党支部,其中有下逢、咸福、蟾溪等畲族聚居地党支部。1934年6月底,福安中心县委与连罗中心县委在采花桥畲村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了中共闽东临时特委。1935年9月,中共福安县第二区委成立,下辖13个党支部,其中有老鼠朝仓、粗坑、茶坑、纸坪等4个畲村支部。1935年,周宁县区委在周宁与福安交界的竹洲山建立了畲村党支部。随着党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党领导畲汉人民开展土地革命,建立苏维埃政权。1935年底,全县有609个畲村都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共有67个畲族党员。
  1938年春,中共(福)安(宁)德县委在赛岐前洋一带畲村发展新党员,建立畲村党支部。抗日战争时期到解放战争时期发展畲族党员22个。从1939至1949年畲村共有20个党支部。①此章作者为宁德地区民族中学林国清、缪亚华。
  1949年7月19日人民军队进驻福安。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中共福安县委分期分批开展建党工作,发展新党员,建立和健全党的基层组织。1952年十一区仙岩乡建立党支部,有中共党员5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福安第一个畲村党支部。1953年11月统计,全县畲族党员13人。1955年畲族中共党员77人,1956年凤洋等8个乡进行整党,参加人数60人。1957年中共福安县委在畲族聚居的216个自然村中,建立了13个党支部,党员数达119人。畲族党员人数逐渐增多,如仙岩在1957年前党员人数只有5人,1957年党员达28人。1957年底全县畲族党员有257人。据县民政科统计1949至1959年,全县已有204个畲族党员。
  1960至1965年畲村党员人数、党组织继续发展。1961年开展“整风整社”运动,开展整党。1965年畲村党支部有50个,畲族党员446人,占全县总数5030人的8.87%。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党员中止组织生活。1969年开始恢复党员组织生活。1976年10月,畲族党员人数1248人,占全县党员总人数10160的12.28%。
  1980开始,畲村中共的组织建设健全完善。1983年康厝金斗洋村女青年雷长梅为中共中央十一大代表。1985年7月至1987年7月福安县委分期分批开展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为中心内容的县、乡、村三级整党,参加整党的支部全县共有808个,党员13511人,其中受到党纪处分或暂缓登记的党员1015人,使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得到加强。通过整党后,1987年12月畲族党员1596人,占全县党员总人数14433人的11.06%,同年闽东电机公司福安籍干部雷春美为中共中央十三大代表。
  第二节 群团组织
  畲族农民协会
  1930年7至8月中共福安地方党利用民众教育馆的名义,办“民众夜校”。以学文化的名义宣传抗租抗捐,组织农民协会。1931年4月,中共福州市委农村巡视员邓子恢前往溪柄一带组织秘密农会,发动畲汉人民进行抗租,抗债斗争。同年7月邓子恢在溪柄一带的畲汉村庄发动群众,开展分粮斗争,发展了几十个乡村的农会组织。1931年秋,畲族共产党员钟阿〓深入到蓝田、横林、后山、桦林、八铺、牛池坑、秋竹岗、桂垄、牛埕,牛鼻坑等畲村发展农会会员。1932年春,北区召开农会代表会,决定以借粮名义进行分粮。同年4至5月福安西区、南区畲汉农民组织了抗捐委员会。福安上西区抗捐委员会还召开代表大会,通过了“不交一文鸦片捐,打死收捐员……”贫苦畲汉农民纷纷加入农会组织。福安西区仅一周之内,参加农会人数达千余人。1933年3月,西区“农会已很普遍,几无一乡没有农会,”1934年,农会组织遍布畲村。
  1949年12月,福安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随即在农村建立基层农会组织。1950年4月召开首届农民代表大会,正式成立福安县农民协会。畲村农会组织配合人民政府开展剿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征粮、大生产运动等。1954年7月以后,随着农村民主建政的完成和巩固,各级农会活动逐渐减少,县农民协会机构撤销。
  60至70年代“文化大革命”期间,福安成立贫农下中农协会,参与“文化大革命”,成立农村学校贫下中农管理机构等。1966年福安畲族代表7人,特邀代表1人,参加福建省贫下中农代表大会。
  附录三:
  (1)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福安革命根据地县级工会全称为“福安县赤色工人联合会”,隶属县苏维埃政府领导。
  其中福(安)霞(浦)边区县赤色工人联合总会主席钟金东(1934.10—1935.初)
  (2)1983年韩阳中学女教师蓝珠桃为全国总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
  摘自中共福安县委组织部、中共福安县委党史工作委员会、福安县档案局《中国共产党福建省福安县组织史资料(1929年5月—1987年12月)》(油印本)
  畲族妇女联合会
  1931年,闽东革命领导人施霖、阮英平在福安甘棠一带组织群众发动妇女参加革命。1932年甘棠畲村山头庄、小岭出现妇女组织,康厝凤洋、坂中仙岩也相继出现。1933年9月,施霖在福安岭头举办“闽东妇女干部培训班”,培训一批妇女骨干。1934年福安苏区各县畲汉村都有妇女会。福(安)霞(浦)县边区苏维埃政府在上南区组织了36个妇女会。畲族妇女为革命做出贡献。1934年福安柏柱洋东山等畲村建立了红军后方医院,畲族妇女精心料理红军、游击队伤员。山头庄畲族妇女蓝廷眉为给红军指路突围遇害。同年冬天,中共福安县委委员曾志得重病,又遇国民党保安队围捕,松罗小坑村妇女蓝金妹将自己孩子隐蔽于路边草丛,背起曾志脱离险境。闽东苏区妇女工作团副主任吴鸿琴受伤,得到井下厝坪村妇女钟淑兰的掩护。1937至1949年,畲族妇女组织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和解放战争运动。
  1950年,畲村妇女参与开展土地革命。1951年第二期土改中各区(除二区)召开区妇会,共计12次。1951年“三八”节,县妇联组织妇女举行声势浩大游行活动,声援抗美援朝运动,全县女青年300名要求报名参军,畲族女青年把自家中的红绿花布用来制慰劳袋。1951年10月13日福安第五区召开首次妇女代表会议,金溪乡、赛岐镇妇女上台发言,表示为抗美援朝捐献粮食。1952年第四区(穆阳)第二届妇女代表会中妇女代表34人,其中畲族2人,占5.88%。1953年,畲族妇女拥护和踊跃参加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大生产运动。1954年畲族妇女吴脓妹出席全国妇联代表大会。1955年妇女组织尚未整顿,桂林、邮亭、凤洋三个乡合并后由区委指定雷全妹任妇代会主任。1956年,妇代会进行整顿,坂中大林妇代会属二类型。同年县召开农村妇女积极分子代表会议,凤洋乡代表介绍办好托儿所的经验。1957年正月初二,仙岩村在妇女干部、党团员带头下,妇女劳力都参加兴修水利。该村妇女干部带头办起颗粒肥厂、五花肥厂,创办文化站,发掘民间艺术。在1959年开展的“巧姐妹”运动中,坂中华安队出现以党支书雷伏端为首的“生产八姐妹”。1960年县召开建设社会主义“红、勤、巧、俭”积极分子代表大会,雷伏端作了典型发言。从1959至1961年,在生产中出现大批先进人物,如钢铁女将蓝月英,全国三八红旗手、优秀妇女干部雷松莲。1963年11月16至22日,福安县妇联召开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其中畲族代表17人参加。会上表彰的先进个人雷全妹、雷松莲。她们参加省群英会。1956年三八节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有城郊公社铁湖大队女民兵尖子班、甘棠区山岭公社何厝大队妇女集体劳动先进单位。表彰优秀畲族妇女干部5人,畲族先进工作者4人。
  1965至1968年牛山湾妇女耕山队在妇联主任钟祖妃带领下,队员腰扎绳索,倒挂在悬崖峭壁开山凿石,修水利建电站,修成2.5公里水渠。1969年,甘棠过洋大队整顿妇代会,在17名畲汉代表中,产生妇代会委员。妇代会主任带领妇女积极参加劳动。1975年8月,松罗后洋大队蓝凤妹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1979年坂中公社亭兜大队妇代会主任蓝团姿被评为省“三八红旗手”,康厝长潭大队妇代会主任雷少平被评为省、宁德地区“三八红旗手”。
  1981年,坂中公社仙岩大队妇代会主任钟金梅被评为地区“三八红旗手”。1984年县妇联开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制宣传月”,康厝乡妇联主任雷少平被评为先进个人。1983年坂中公社仙岩大队女村民钟金梅被选为全国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1986年,坂中、穆云、康厝三个畲族乡妇联配合乡政府举办了裁缝、钩帽、新法接生等培训班。据统计3个乡共培训裁缝184人。坂中乡举办钩帽技术培训班和新法接生班,共有97名学员受训。坂中林岭村蓝团姿等6名学员通过接生班培训,掌握了科学接生法、产前检査、产后随访、临产急救等技术。1987年各畲乡村庄办起扫盲班和文化夜校,康厝乡红坪村妇代会配合村委办起扫盲班、裁缝班、高小班,参加学习人数56名,其中妇女占43名。1988年,坂中、康厝、穆云三个畲乡妇联配合县妇联等单位开展民族妇女工作竞赛活动。穆云乡妇联配合学校在虎头、燕科办起“家长学校”,创办一期“畲族妇女裁缝班”,12个畲族学员掌握了民族传统服装的裁剪技术。全乡岀现20多户以妇女为主的制茶联合体。坂中乡林岭畲村10个妇女组成茶叶生产联合体,开垦高标准茶园2亩,种果树300多株。三个畲族乡出现74个以妇女为主的联合体、165个专业户。经宁德地区民委、地区妇联检査,穆云乡妇联荣获少数民族先进单位,穆阳虎头村妇代会被评为地区先进妇代会,溪塔村钟春梅被评为地区先进个人。
  畲村青年团
  1932年2月福安青年团只有2个支部。1933年,根据迅速发展的革命形势的需要,团福州市委为加强福安团县委的领导,派团市委郭秀山来福安任团县委书记,同年,福安溪柄畲村采花桥团支部成立,这是畲村第一个团支部。钟茂金任共青团采花桥第一任支部书记。
  1934年,福安土地革命大规模开展,共青团(福)安(宁)德边区县委委员会成立,下辖下南、黄岐、屏潘、衡德、下西等团区委。团屏潘区委书记由畲族雷旺成担任。同年山头庄、小岭畲村相继成立了团支部。畲族青年团员带领畲族青年进行土地革命,报名参加红军和游击队。
  1951年5月县首届各界青年代表会召开,畲族代表4人。1952年,仙岩乡建立青年团支部,有团员21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安第一个畲乡团支部。团的发展壮大是在党的中心工作基础上而进行的,1953年,畲族聚居地咸福、大林、下逢团支部也相继建立。从1951至1960年,畲族团组织主要发动畲族青年参加农业生产,学习文化知识等运动。1959年2月1日,团县委表扬一批优秀团干、红旗青年。其中溪柄雷神森,穆阳钟云四、雷长玉,下白石雷得弟、雷谢银、钟元才,甘棠钟第二获“红旗青年”称号。
  1968年甘棠岭尾团支部积极开展团的组织建设。团支部主要活动有:带动青年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运动中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大办俱乐部,建立活动阵地;学雷锋、张高谦,树标兵,赶先进,开展“五好青年”活动;上团课,做团外青年思想工作。团县委推广岭尾团支部的经验。同年,“五四”青年节,岭尾大队团支部、金斗洋大队团支部被团县委评为“五好团支部”,全县有6名畲族团员被评为“五好青年”。1964年“五四”青年节,团县委又表扬一批为社会主义建设作贡献、争做“雷锋”式的好青年。全县有9名畲族团干被评为优秀团干,有4名畲族团员被评为五好青年,同年康厝长潭村青年雷少平选为共青团中央九大代表。
  “文化大革命”期间,团组织停止活动。1974年,溪潭公社马山大队广大团员、青年100多人在团支部带领下,开辟茶园,至同年9月底开茶园60多亩。1975年,畲村团支部普遍恢复。1977年3月,穆阳虎头畲村团支部掀起“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同社员新开茶园50多亩,修一条综合利用的水渠,筑了一条300米长的防洪堤,改造80%的低产田,建立畜牧场1座,办起照明、加工综合利用的水电站,建水力磨粉厂1座。1977年7月穆阳溪亭大队在“农业学大寨”运动中,结合整团整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组织整顿中,超龄团员25个退团,吸收新团员17个,团支部增添了活力。大队中没有团员的自然村也发展了团员,成立团小组,整个溪亭大队共有70个团员。1978年“五四”青年节,团县委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青年。被评为先进集体的畲村团支部有穆阳虎头生产队团支部。先进青年有雷成春、钟纯。同年社口的利岔、坑里坑、大坪、上山、谢岭下、山里等畲村团支部进行改选,增强团支部的组织力量。1979年“五四”青年节,团县委表彰一批“比、学、赶、帮、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社口谢岭下大队团支部获先进集体称号,3个畲族团员获先进个人称号。
  1981年穆阳的中沃、王楼、南山等畲村团支部进行整顿,增强活力。1985年,凤洋畲村团支部开展团组织活动,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主要措施为:筹办活动器材,建立活动阵地;设立团小组,活动巧安排。支部分4个小组:(1)读书小组,负责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政治、文化科学知识,普及文化知识、办农民夜校;(2)宣传小组,负责团员青年开展文娱活动,收看电视、放映电影;(3)农技小组,做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传授农业知识;(4)学雷锋小组,负责为五保户、军烈属打扫卫生,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四评比”。“四评比”是比协助村党支部做好中心工作情况;比各团小组做好人好事的次数;比参加阵地活动和团小组活动的人数和项目数;比发展新团员的质、数量。凤阳团支部走出一条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团工作的新路子。
  1990年,坂中、穆云、康厝三个畲乡共青团委员会,主要开展“学雷锋、学赖宁”活动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少年儿童组织
  1934年,畲族儿童团在闽东开展土地革命中组织起来。首先在福安下西区凤洋村开展组织活动而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到其他畲族地区。如南山、七堤、岐山、蓝田、金斗洋、仙岭洋、南湾、秋竹岗、燕窝、茶洋、釆花桥等地。畲族儿童团的组织,当时是按村落大小而决定人数。大村20人,中村18人,小村5人。具体任务是传唱革命歌曲,宣传革命道理,如张贴标语,散发传单,白天替贫农团站岗放哨、送信,监视地主、富农,并巡逻村苏维埃边区,防范国民党连队袭击。必要时还到城关、赛岐、穆阳等国民党据点侦察敌情,儿童团一得消息,就一站传一站地向苏维埃政府汇报。儿童团的年龄一般10至16岁,村人常称儿童团团员为“红小鬼”。
  1950年秋,全县畲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学区或学校都组织了中国少年儿童队,1953年中国少年儿童队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县畲族的入校生基本上都加入了少年先锋队组织。
  “文革”期间,少先队被“红小兵”所取代。1978年恢复了少先队组织和活动,先后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五讲四美三热爱”、“学赖宁、学十佳,最佳闽东小星星”等活动,重新发扬了儿童团、少先队的优良作风。福安民族实验小学、穆云虎头小学、社口南山小学、溪潭蓝田民族小学等校少先队组织了许多学雷锋小组。他们把学校通往村、乡的路命名为“红领巾文明路”,定期修整和打扫,分别和老革命、军烈属、孤寡老人挂钩,经常给他们送温暖。并为修建少年宫、张高谦陵园、红领巾水库献上自己一片爱心。
  1985年在参加全国少先队“创造杯”竞赛活动中,福安民族实验小学是百名获奖单位之一,1986年福安民族实验小学少先队获省“小主人在行动”活动优胜奖杯。1986至1988年,虎头小学少先队积极参加国家体育锻炼达标活动,2次获得省体委、教委、团省委颁发的达标荣誉证书。
  1991年,地区教育局、团地委授予市民族实验小学第二中队“学赖宁,最佳闽东小星星”集体荣誉称号。
  第六章 军事活动①
  第一节 群众武装
  清代畲村为保卫村寨,练拳习武,组织自卫队。如金斗洋、牛埕等村。
  1933年春,福安农村组织了共产党领导下的群众武装,即红带会。红带会一般以单独一村或数村构成一支队伍,俗称一支为“坛”。一坛二十、三十到百把人不等。每坛几乎都有自己的坛名,如“一心会”、“白鹤会”、“奶娘会”等,有自己敬奉的神灵和咒语。由一个本村或外地请来的武艺高强的拳脚师傅掌坛。出征前先喝朱砂黄酒,拜神灵、念咒语,使队伍神志恍惚,力足胆壮,勇猛异常。当时凤洋、茶洋、山头庄、采花桥、满洋等畲族村普遍建立了“红带会”。池头村的蓝庆材、山头庄村的钟松池都担任过畲族红带会的队长。畲族农民武装发展到二千余人,在福安土地革命中发挥作用。红带会后改为赤卫队。
  1934年秋收后,凤林乡陈姓地主配合保安队,以七区村民钟为内应,拆散蓝田畲族村民以血缘关系组成的抗租抗粮的宗族团体,在蓝田建立民团组织,祠堂经理钟当上民团团长。这是畲族村唯一的地主武装组织。
  第二节 民兵建设
  1949年10月以后,在反霸、减租减息斗争中,畲族人民已有不同形式的群众组织,如贫农团、自卫队、游击队等。1950年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分区《地方武装建设规划草案》的精神,在福安县武装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许多畲族乡村,先后将各自自卫组织改称为民兵,成立民兵组织,武器大部分为土枪、大刀等。1951年根据福建军区颁发《民兵组织暂行条例》,畲族民兵组建渐入高潮。条件是:政治表现好,历史清白,年龄为16—40岁;编制是乡建队,村以民兵数为准分小队、中队;方法是集体报名,群众评议,领导批准;任务是剿匪、减租、反霸,在本村站岗放哨,监视地主分子,保卫土改成果,除兽灭害。1953年春畲族居住较多的乡村也推行了普遍民兵制,把年龄在18至40岁的男性青壮年编入民兵组织,18至25岁身体健壮,家庭劳力充裕者编为基干民兵,26岁以上编为普通民兵,畲族民兵发展情况达到人口20%左右,接近普通民兵制的要求。1958年根据军委主席毛泽东提出的“大办民兵师”的指示,畲族人口集中的穆阳公社成立了畲族民兵团,下设民兵营、民兵排。这一时期主要任务是配合形势大炼钢铁、大抓粮食。1961年,为了应付未来战争,加强对敌斗争,保护社会主义建设,在畲族地区建立武装基干连。它的编制原则,以生产队为基础,大队建排、公社建连。1962年,根据毛泽东的民兵工作“三落实”政策,畲族民兵组织在人武部的配合下,在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进行了整顿。军事训练内容:以射击训练为主,搞些兵器、队列、投弹。主要任务是开展“五好”民兵活动,做好春耕,保护粮食、种子、耕牛,防止山林火灾。1966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畲族民兵组织基本上处于半瘫痪状态。民兵组织的活动,除配合政治运动外,主要是兴修水利,搞农田基本建设,开展农业学大寨。如康厝公社金斗洋大队民兵营从1973至1976年建成一座坝高32米、宽50米,蓄水量达19万立方米的水库,开出一条1660米的盘山引水渠道,解决了1200亩土地的灌溉问题。1976年以后,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调整民兵组织问题的指示》,畲族民兵组织本着“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精神,进行了全面的调整与改革:取消公社编民兵团的规定,建立基干营,压缩参加民兵名额,年龄由18至40岁改为18至35岁,把民兵和预备役结合起来。这一阶段的主要活动是:绿化荒山、开辟茶园、兴修水利,同广大群众一道走脱贫致富的道路。
  畲族民兵军事训练,在形式、内容、方法上,根据形势的发展,经历多次变化,大体可分为:散训、相对集中训练、集中训练三个阶段。
  一、散训
  50年代,畲族民兵训练处于初期阶段,训练对象没有严格区分,内容比较简单,设有投弹、射击、站岗、放哨、利用地形、地物等基础课目。方法是以村、队为单位,开展小型就地分散训练。时间是利用冬闲时间进行7天左右训练。60年代初期,畲族民兵积极开展了以备耕为中心的群众性练武,内容上由单一步枪手训练逐步发展到多种技术兵训练,如防化、通讯等。并选派代表参加县民兵大比武。后来又以军事野营、拉练、登山、游泳等形式取代了民兵训练。
  二、相对集中训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畲族民兵训练工作中止。1969年,根据毛泽东提出的“要准备打仗”的要求,开始恢复训练活动,这一阶段训练有一定计划和重点。采取公社、大队分级培训军事小教员,以后由教员到村、大队进行普训,在普训基础上,由公社组织分片区设点集中训练4至7天,内容有射击、投弹、刺杀、队列、班攻防战术。
  三、集中训练
  1981年,根据总参《关于调整改革民兵军事训练的试行意见》,在畲族乡坂中公社进行民兵训练、改革的试点工作。训练本着“减少训练人数,精简训练内容,改革训练方法,提高训练质量”的原则,训练内容:除步兵之外,主要是专业技术兵种,如无线、有线通讯,重机枪,40火箭筒等。1982年在畲族聚居地的坂中公社、穆阳公社修建了简易训练场,实行承包责任制,由连、排长集训,集中基干民兵,取消普通民兵的训练,采取一次训练30天的办法,时间加倍,人数减少。
  附录:历届畲族民兵参加的民兵代表大会
  第一、二届民兵代表大会
  1951年,福安县第一届民兵代表大会在福安城关中兴路天主教堂召开,同年11月召开第二届民兵代表大会,两次会议代表共300人,其中畲族民兵代表人数不详。大会总结剿匪工作成绩,交流剿匪经验,表彰了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三届民兵代表大会
  1963年1月3日在福安城关召开,历时4天,会议正式代表256人,其中畲族民兵代表人数不详。会议表彰了生产、打猎、扑灭山火等18个单位和个人,选举出席省民兵代表大会代表16名,其中有畲族民兵代表雷云妹。
  第四届民兵代表大会
  1965年5月27日在福安城关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325人,其中畲族民兵代表18名。会上22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发言,介绍先进事迹,其中湾坞区宝林大队民兵连指导员兼打猎队队长钟干弟作了《消灭兽害,保证农业丰收》的发言。
  第五届民兵代表大会
  1973年10月8日在福安城关人民会场召开,代表人数887名,其中畲族民兵代表人数60名,会议总结了民兵工作“三落实”的情况。在民兵代表典型发言中,康厝公社金潭大队女民兵副教导员雷少萍做了《畲村学大寨,女将逞英豪》的典型发言。
  第六届民兵代表大会
  1978年3月5日,在福安城关召开,会期8天,参加代表共700人,其中畲族民兵代表68人。会议期间有32个先进单位和个人发言,其中畲族民兵先进单位作典型发言,有康厝公社金斗洋大队民兵营的发言《农田基建当闯将,顶住“四人帮”坚持干》,穆阳公社溪亭大队民兵营虎头民兵排的发言《虎头畲村旧貌换新颜》。会上表彰了8个先进集体,其中有康厝公社金斗洋大队民兵营武装基干排,穆阳公社溪亭大队虎头民兵排。表扬了先进个人122名,其中有畲族民兵先进个人雷伏铃、雷廷弟、钟石龙、钟奶龙4人。第三节服事兵役
  明初的兵役制度采用世袭兵役制,凡列为军户的,专为国家服兵役。明洪武二十五年(1352),全县共有军户500户。明英宗正统年间,为保证兵源,逐渐开始招募兵员,实行募兵制。根据需要采用雇佣招收的办法,募役兵役。明弘治十八年(1505),五都大林钟姓始祖兰溪县守备钟盛九,任福建抚标恭府。五都叠石人钟林椿,赏带军功。
  南明隆武帝在命右佥都御史刘中藻巡抚金衢团练僚民时指出:“选练精兵,可取苎寮、青寮、畲寮,此议诚是,取用之后,即当给示,免其差徭,衣甲银两,准于该州动支二千两。正项,务其兵精而饷不糜。”①清顺治三年(1646),刘中藻率畲、汉军队驻守福安。民国9年(1920)修坂中和庵(和安)钟谱载:“宏公,世居大林,相传明季从戎苏江进士刘公讳中藻,后不遂隐居上广。”
  1933年,国民政府为扩充军队,颁发《兵役法》,改募兵制为征兵制。这里,坂中月斗村雷一声任赛岐警察巡官。
  1938年1月,国民政府颁布非常时期征集国民兵,采取强迫应征兵员政策。尤其对畲民,国民党实行“四抽三、三抽一、单丁匹马也要行”的政策,强行拉夫抓丁。福安燕洋畲族330户,当兵抓去53人,战死33人。福安仙岩村畲族钟伏金一家5口,2个儿子被抓丁,自己被逼上绝路而死。畲族青年雷石轩为避抓丁,故意把自己弄成驼腰,终生残废。1939年,洋坪畲族村被抓去当壮丁30余人,他们受尽毒打和折磨,跑回来20余人,5人客死他乡。
  自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至解放战争止,畲族同汉族一样,自觉自愿加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游击队、红军、新四军、解放军。1931年4月,邓子恢亲赴福安溪柄与马立峰一起发动农民开展“平粜”斗争,第二年秋,不少畲民加入了溪潭上马山畲村成立的闽东工农游击队第一支队。据《畲族社会历史调查》资料,从1933年底开始,甘棠乡山岭联社的山头庄、小岭、䉪村、对面楼、北山、油西坑、林洋、何厝、铜坑里等自然村普遍发动起来,组织贫农团、赤卫队、后备队、儿童团等,站岗放哨,查路条。小岭全村40多个青年加入赤卫队,12人参加红军。山头庄参加革命武装有22个。1934年8月,中央苏区红七军团北上抗日先遣队途经福安,畲民报名随军北上。社口乡山里村民钟仕全参加先遣队并在战斗中牺牲。1934年9月底,闽东独立团和第十三独立团在宁德支提山华藏寺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师,共有畲汉战士1500余人。城阳乡日山柘园村雷成邦、康厝畲族乡东山村钟云章、松罗乡后洋村蓝木弟、松罗乡王埭村钟成全,都是独立师战士,并在战斗中牺牲。1938年2月,闽东红军独立师1300余人在屏南的双溪和棠口奉命正式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第三支队六团。随后六团畲汉抗日健儿离闽东北上,奔赴苏皖抗日前线。根据《福安县革命烈士英名录》,新四军三支队六团的烈士有韩阳镇南湖钟汉、城阳乡纸坂村雷奶仕和钟伏锦、城阳乡日山村雷朝现、穆云乡王楼村雷奶贵、穆云乡洋坪村雷进祥、康厝乡凤洋村钟盛顺、钟盛义和钟益顺等。
  1949年至1950年6月之前,人民政府沿用战争年代的志愿兵役制进行征兵。1951年3月,福安县掀起了抗美援朝扩军高潮。3月29日召开动员大会后,仅3天时间,全县就有8000余人报名参军,宝西乡林洋村畲族妇女把头发剪了,报名参军,800名畲汉青年应征入伍。
  坂中畲族乡彭家洋村钟金全、溪尾乡下邳村雷森林、溪尾乡林田村雷阿勤为志愿军烈士。
  自1955年7月,全国先后实行义务兵役制、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及预备役制度。1971年3月,福安县革命委员会、福安县人民武装部发布征兵令:为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命令,决定在少数民族中征兵,补充中国人民解放军。宁德地区分配福安县征兵任务85人。宁德地区征兵办公室决定在福安县坂中公社岩林大队进行征集少数民族兵试点。当年畲族青年参军服役83人。
  1977年,社口潘洋竹下村青年钟逢金入伍,1979年4月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牺牲。

附注

①《福安县志》,卷三十八,《杂记》。 ②《古今图书集成》,《福州府部》。 ①②③《畲族社会历史调查》,《福建福安畲族情况调查》,福建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①此章作者为宁德地区民族中学林国清、缪亚华。 ①《痛史》第六种《思文大纪》卷六。

知识出处

福安市畲族志

《福安市畲族志》

出版者:福建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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