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农业厅关于照顾少数民族地区化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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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743
颗粒名称: 福建省民政厅、农业厅关于照顾少数民族地区化肥的通知
分类号: K288.3
页数: 2
页码: 371-372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厅、农业厅关于照顾少数民族地区化肥的通知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民政厅 农业厅 化肥通知

内容

(63)民族字第0330号
  (63)农粮字第0331号
  各专(市)民政局、农业局、福安专署民族科、各有关县(市)民政科(局)、农业局:
  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解决在农业生产上肥料不足的困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省农业厅和省供销社曾以(63)省合生生字第0362号(63)农粮字第290号的联合通知分配第二季度化肥,已经通知各地对少数民族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照顾。兹经省人委确定拨出120吨化肥作为专门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缺肥生产队集体生产的需要。这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政府对少数民族人民的深切关怀。
  为了保证分好,管好,用好这些化肥,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用,今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附表所列数量由各县(市)农业局向供销社联系,在省分配第二、三季度粮油用肥中分别动用。
  2.这批化肥的供应分配应本着重点使用照顾一般的原则,着重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缺肥较多,经济生活比较困难的生产队和民族联合生产队,不能分给社员个人自留地使用。在民族联合生产队中的汉族社员也同样享受照顾,以利民族团结。在分、管用的过程中要切实注意防止贪污、盗窃和挪作他用。
  3.这批支持少数民族集体生产用的化肥各地按分配数向县供销社提取款项由各县市在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中开支。少数民族地区生产队领取此项化肥时,不再拿款购买。
  4.各地发放这批专项化肥时不要扣拨原有正常应给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肥料和其他生产资料的支持。同时使用效果要进行检查,随时将情况函告我们。
  附少数民族地区照顾化肥分配表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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