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救济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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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738
颗粒名称: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救济工作的通知
分类号: K288.3
页数: 1
页码: 365-36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救济工作的通知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民政厅 少数民族 救济通知

内容

近接各地报告,少数民族的生活存在不少困难:福安县下白石区的大林、仙溪、岭头、顶头、樟〓等5个乡调查,居住的畲族795户中,就有困难户268户,占33.7%,该县柘荣区宝鉴塔村20户畲民中,有3户没有房屋住,4户没有棉被盖,又城关区月斗村农业社因生产、生活困难,7头耕牛已卖了5头。福鼎县根据8个乡调查,目前畲族断炊的284户,有些户解放后到现在还没有衣服穿,没有被子盖。该县双华村雷老三5口人因无被盖,去冬他的妻子生下的1个小孩被冻死。华安新圩乡去年农业社分红时,汉族每个劳动日有1元多,少数民族只有5角多,该乡20户少数民族,就有4户很困难,负债累累,最多负债百余元,部份畲民身穿单衣、短裤渡过严寒冬天,有的没棉被过冬。并据报该县民政科对少数民族救济工作不重视,推说款都已分配各区解决,科内无款开支,致直到现在这些困难尚无法解决。查帮助少数民族克服经济上的困难是汉族人民无可推卸的责任,本厅今年5—12月份全省民政工作意见中亦曾提到“对少数民族地区,应有计划地进行调查研究,加强这些地区的社会救济”,希各地民政和民族事务部门正视当前少数民族困难情况,注意此项工作,有重点的了解情况,根据困难程度给予救济。如本年县救济款不够开支,可在少数民族所需口粮、必不可少的寒衣和即无法住下的房屋修理等三项范围内提出追加救济款意见送经主管专署审核后送省研究(贫瘠山区如有同样困难,可结合办理,已另通知各专署)。至于帮助少数民族彻底摆脱困难的基本办法,仍应从增产节约方面着手,一方面,帮助他们依靠农业社恢复和发展多种多样的山区农副业生产(城市应投入城市生产);另一方面,教育他们细水长流,省吃俭用,作长期打算。各地少数民族地区生活和救济情况,并能随时写出专门报告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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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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