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组织畲族、满族参观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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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697
颗粒名称: 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组织畲族、满族参观团的通知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1
页码: 23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组织畲族、满族参观团的通知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人民委员会 参观团

内容

(1957年7月27日)
  (57)省民字第4881号光泽、顺昌、漳平、华安、闽侯、连江、罗源、福安、霞浦、宁德、福鼎、寿宁、福州等县(市)人民委员会:
  一、接国务院转发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1957年各地组织畲族、满族参观团的计划”其中分配我省参观人员名额为:畲族17人,满族2人。根据我省畲、满族分布情况,现将名额分配如下:畲族参观人员,光泽、顺昌、漳平、华安、宁德、连江、闽侯、寿宁等县各1人、省级留名额1人,福安、霞浦、福鼎、罗源等县各2人(其中妇女各1人)。满族参观团人员,福州市2人。以上参观人员,除光泽、顺昌两县代表于8月19日集中南平专署外,其余各地均于8月18日到省民政厅报到。
  二、组织参观团时请注意事项:
  1.注意吸收在本民族中具有代表性又未到各地参观过的人士参加。为保证参观任务顺利完成,请勿吸收不适于旅行的年老、体弱或怀孕有病的人员参加。
  2.如因本人外出参观影响家庭收入而家中确有困难,请考虑给予适当照顾。
  3.经费报销问题:在到达北京前和参观完毕返回原籍的开支统由省负责报销。但各地来省报到的旅费先由县(市)垫支。
  4.以上各县(市)接通知后,请即着手进行人选准备工作,并于8月6日前将参观人员的人事材料(每人履历表两份)报送省民政厅。
  5.参观团由福安专署民族事务科派随团干部1人外,其余地区不随带工作人员。
  [136—9—86]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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