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县委统战部关于南平县少数民族初步调查情况报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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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图书
唯一号: 130920020220000649
颗粒名称: 中共南平县委统战部关于南平县少数民族初步调查情况报告
分类号: K288.3
页数: 2
页码: 85-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中共南平县委统战部关于南平县少数民族初步调查情况报告等情况。
关键词: 福建省 南平县 情况报告

内容

全县有9个区,98个乡镇(包括城关),44,974户,人口有197,097人,农业户36,287户,134,072人,现有农业社428个,占总农户87%,其中有高级合作社135个,占总农户61%。
  少数民族分布情况:根据我县初步调查,除三区、六区、八区、九区外,其他五个区均有少数民族,他们分居在5个区,12个乡,29个自然村。有199户,人口897人;其中男464人,女433人。本县少数民族均系畲(苗)族,只有蓝、雷两姓,由于过去他们政治薄弱,经济贫困,住居非常分散,10户以上的共有9个自然村,最多的一个村只有23户,普遍是每个村三至五户,散居各地。
  根据地委统战部指示,为了做好对少数民族的团结工作,使各少数民族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充分发挥他们积极作用,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确定以夏道区罗源乡进行了少数民族重点调查。因为该乡较偏僻,交通不便。离区(夏道)15华里,离县城约10华里。再因该乡少数民族较多,有47户,占全县199户的23%点强。同时该乡畲(苗)族在全县是有代表性的,一般是能代表全县畲(苗)族的情况。该乡畲(苗)族的来源及其特点以及风俗习惯等大体与全县畲(苗)族一致。现将该乡调查情况分述如下:
  该乡有20个小自然村,全乡199户,人口760人,其中男423人,女337人,全乡除地主、富农等11户外,其他188户全部参加该乡五星高级农业社。该乡少数民族是畲(苗)族。只有蓝、雷两姓,共47户,占全乡总户数将近24%,人口192人,其中男100人,女92人,土地改革时成分评为贫农的有35户,中农有12户,分布在岭炳洋、北湖上地洋、后山垅、小峡、麦坑、罗源、庙前、麦坪、□后等10个自然村。其中10户以上只有北湖、岭炳洋两个村,其余的村均在三至五户,居住很分散,各村相距三里至五里。
  (一)该乡畲族来源及其特点:(下略)
  (二)畲族的风俗习惯:
  1.装束上在旧社会里,畲族妇女和汉族妇女装束有所不同,未结婚的妇女只梳一条辫子,已婚的妇女头上带纱巾,纱巾上有三块银镜,衣服胸前有绣花,袖口有南京带,下身穿红边黑裤,喜穿花鞋,不论出门、在家均穿着,他们认为这是本族的遗传,感到光彩。由于什居在汉人地区,受汉人影响,很多年以来,就改装汉服,目前除上年纪的老人留有畲族原始服装外,在年青人中与汉人相同。
  2.过去男女婚姻上,是父母包办买卖制度。为了多一人劳动,一般都是早婚,男女十五、六岁就结婚,多是同族(同姓五代以外均可结婚),不与汉族通婚,除聘金、媒酬、出嫁办妆奁等与汉人大体相同外,在结婚前一天,男方需11人先到女方,第二天由女方共12人回到男方。结婚那夜有的饮酒通宵。婚后3天,男女就共同参加劳动。其次,在抱童养媳前一天,男方需5人先到女方,第二天由女方共6人回到男方,到结婚前1年,规定童养媳妇要先回娘家1年,以后,才许同男方结婚。丧事基本上和汉人相同。
  3.汉人称他们男的为“畲客”,女的为“畲客妈”,侮辱他们“畲客狗”,过去汉人说他们的祖宗是狗变成的。因此,他们敬奉的祖宗象,不愿让别人看,而且也不愿说祖先来历,该乡在宗教信仰上,多迷信与汉人大体相同。
  4.爱唱歌,该乡多唱凤凰歌、山歌、男女情歌,在劳动时,一唱一答起来很有劲,经常表现劳动愉快的乐观情绪。
  (三)解放前政治、经济地位的一般情况:
  少数民族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汉族看不起畲族,侮辱为“畲客狗”,讥笑畲族妇女劳动说:“她不劳动,骨头会痒”,因此畲族称汉人为“本地老”两族互不来往,关系不好。在政治上没有一些地位,受尽了种种压迫。关系在文化上更谈不到。解放前除了2个人读过一些私塾外,其余全部是文盲。在经济上是过着极端贫困的生活,在47户中自己没有1分土地。住的全部是破房,其中有8户住树皮与茅草盖的草房,更谈不到其他财产。他们为了生活,受尽了地主的残酷剥削,更加上国民党苛捐杂税,使他们终年劳动不得温饱,解放前只有7户仅够吃,其他40户受尽饥寒交迫的痛苦,负债累累。如现在的五星高级社社长雷木荣,在解放那年还欠谷子56担;蓝瑞木反映说:“解放前劳动半死,不够还债”,“镰刀挂上壁,嘴巴也得挂起来。”
  (四)解放后政治经济变化情况:
  解放几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经过了各个运动,少数民族也同全国人民一样,得到了翻身,他们47户都分到了土地、山林等共计分得土地562.25亩,产量100,381斤。他们年年增加收入,生活日益改善,土改后他们新盖的房屋有9座(25户)114间,他们反映说:“没有共产党、毛主席来解放全中国,少数民族会变成少族,更少族。”解放后,在政治上、经济上都翻了身,目前有共产党员2人,青年团员4人,高级社长1人,乡人民代表1人,乡政委员1人,乡妇代表1人,出席省、县文艺代表2人,县劳模2人,参军1人。在合作事业上,他们参加信用社的46户85股,供销社的47户63股,参加农业社的46户113人(只1户未参加,系管制分子)。他们土改后,年年增收,据46户统计1952年比1951年实收入每百斤增加3斤,54年比53年又是增收8斤,55年比54年增收6斤,今春全乡办起高级社,他们反映今年收入比往年更好,估计每百斤会增收9斤。1955年少数民族47户中除1C户粮食需统销外,其他37户均有余粮出售。如蓝有珍54年出售余粮1000余斤,55年出售余粮1500余斤。由于他们生活逐步在提高,参加民办小学学习的儿童共有27人。
  (五)存在问题:(略)
  [138—2—648]

知识出处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福建畲族档案资料选编(1937~1990年)》

本书以福建省档案馆及各市、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为主,全书共辑入214件档案资料,选材上侧重于五六十年代的史料,并附有大量的历史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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