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水收费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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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唯一号: 130834020220001124
专题名称: 农林水收费
文件路径: 1308/01/object/PDF/130810020220000010/001
起始页: 0671.pdf
专题类型: 其他

专题描述

1987年起征收水电水利工程费,标准为受监工程造价2.5%。1988年起,征收:(1)杂交稻、玉米制种种子检验费,抽样每个样品15元,室内纯度检验每个样品10元,专项检验每个样品1~30元;(2)茶叶改进费为收购价的1%;(3)农机检验费、号牌费均每台1~4元,手扶拖拉机和农用运输车培训费分别为250元和560元;(4)植物检疫费按货值农作物收0.4~0.8%,森林植物收2%;(5)每立方米木材、每百根毛竹的林政管理费均为3元,森林资源补偿费按销价,杉、松木收5%,杂木收3%。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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