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仇”“怨”之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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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8206
颗粒名称: 一、“仇”“怨”之辩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2
页码: 119-120
摘要: 本文探讨了“仇”与“怨”的不同含义和特点,指出“怨”是矛盾尚未激化的阶段,而“仇”是矛盾公开化、极端化的阶段。
关键词: 朱熹 家训 仇怨

内容

首先我们来看“仇”“怨”的释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仇”为“讎也”,段玉裁则于《说文解字注》进一步解释道:“讎,犹应也。”释“仇”为匹配、对应。随之又以《左传》“嘉偶曰妃,怨偶曰仇”为,说:“仇为怨匹,亦为嘉偶。如乱之为治,苦之为快也。”按《说文解字》的理解,“仇”具有明确性、外在性、对应性的特点,通常是人际间明朗化的两相对应关系,既可为佳偶,也可是仇敌。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后一层意涵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关于“怨”,《说文解字》释曰:“怨,恚也。从心,夗声。”按《辞源》的说法,“怨”主要指:1.“不满意,埋怨”;2.“恨”。①而怨“从心”,似乎具有隐晦性、内在性、单向性的特点,是个体自我心理状态的投射与表现,被“怨”的对象则往往不一定具有相应的情感或心理。
  很显然,就人际关系的矛盾来看,“仇”与“怨”应分属两个不同层面和阶段。“怨”是矛盾尚未彻底激化或公开化的阶段,“仇”是矛盾公开化、极端化的阶段,“仇”往往是“怨”的进一步发展的结果。

知识出处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全球化时代朱子学核心价值的新意义》《宋明理学法因天理论》《朱熹安贫恬退的思想》《曹植的性理学思想》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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