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节用薄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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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通论》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8019
颗粒名称: 六 节用薄赋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5
页码: 187-1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是一位注重节俭的哲学家,他的思想主张抑制豪夺、节用薄赋,以减轻百姓的负担。
关键词: 朱熹 道德教育 节俭

内容

当时国家的基本财政收入是赋税,因此不纳税是不行的。朱熹认为,国家要节约,减少财政开支,就可对农民进行“薄赋”。朱熹说:
  有土有财而言,以明足国之道,在平务本而节用,非必外本内末,而后财可聚也。⑥
  有土即有国。而国家富足的道理,在于“务本”而“节用”。《大学》以“德”为“本”、为“外”,以财为“末”、为“内”。朱熹“非必外本内末”说,认为不必遵循外德内财的旧说,而后聚财。把“聚财”作为“足国之道”的重要条件,这是对《大学》的新解说。
  朱熹提出,“节用”首先是人君的问题。他说:
  如今民生日困,头只管重,更起不得,为人君为人臣,又不以为急,又不相知,如何得好。这须是上之人一切扫除妄费,卧薪尝胆,合天下之智力,日夜图求,一起而更新之,方始得。……不知名园丽圃,其费几何?日费几何?下面头会箕敛以供上之求。⑦
  只有人君、大臣以身作则,卧薪尝胆,不搞什么名园丽圃,扫除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下面才不会重敛以供上求。光宗绍熙五年(1194年),朱熹在首都临安(今杭州)向皇帝面奏四事,其一就是谏光宗勿修葺旧日东宫三数百间。朱熹在《经筵留身面陈四事札子》中说:
  数日来,乃闻有旨修葺旧日东宫,为屋三数百间,外议皆谓陛下意欲速成,早遂移跸,以为便安之计。不惟未能抑损,乃是过有增加。臣不知此果出于陛下之心、大臣之议、军民之愿耶?抑亦左右近习倡为此说以误陛下,而欲因以遂其奸心也。臣恐不惟上帝震怒,灾异数出,正当恐惧修省之时,不当兴此大役,以咈谴告警动之意;亦恐畿甸百姓饥饿流离,阽于死亡之际,忽见朝廷正用此时大兴土木,修造宫室,但以适己自奉为事,而无矜恻悯怜之心。或可能怨望忿切,以生他变。①
  其次是裁减军用。当时养兵的费用占国家整个财政年度开支的80%,除了专为增加军费而加征的“月桩钱”、“版帐钱”以外,国家以及地方行政开支,只得在两税以外,附加繁重的赋税。朱熹说:
  财用不足,皆起于养兵。十分八分是养兵,其他用度,止是二分之中。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所以有靖康之乱。……合当精练禁兵,汰其老弱,以为厢兵。②
  在朱熹看来,这样庞大的军事开支,怎不使国家贫困?国家养了一批老弱的冗兵,不仅影响军队的战斗力,而且增加了国家财政开支。国家赋税的收入尽以供军使用,州县别立名目巧取是不可避免的。只有汰去坐食之兵,才能禁止州县苛敛,使其省赋,恤民,老百姓才能得保生业。
  从朱熹个人的节用,也看出其节俭思想。
  孝宗淳熙六年(1179年),朱熹在南康军任内修建白鹿洞书院。他在《申修白鹿洞书院状·小贴子》中曰:
  本军已有军学习以养士。其白鹿洞所立书院,不过小屋三五间,姑以表识旧迹,使不至于荒废淹没而已。不敢妄有破费官钱,伤耗民力。③
  朱熹具有不事浮华的思想。我们以朱熹结庐、衣食、应酬等数端,可窥见其俭用。
  结庐 朱熹数迁其居,结庐多处,皆美其名曰精舍、书堂、晦庵等,其实建筑极为简陋,皆茅宇、柴扉。朱熹从不主张大兴土木,他曾批评“彭子寿造居甚
  大,何必如此”。①朱熹在崇安五夫里的住宅,名曰紫阳楼或紫阳书堂,实仅“得屋五间”②。因不够居住,才加“增葺”。朱熹在《答何叔京》第四书中说:
  前此失于会计,妄意增葺弊庐,以奉宾祭。工役一兴,财力俱耗。又势不容中止,数日衮冗方剧,几无食息之暇也。③
  朱喜在武夷山所建武夷精舍实仅“小屋三数间”。他在《答陈同父》第三书中曰:
  武夷九曲之中,比缚得小屋三数间,可以游息。春间尝一到,留上旬余。溪山回合,云烟开歙,旦暮万状,信非人境也。④
  朱熹的武夷精舍,其所喜爱的是自然景色。后来朱熹徙居建阳考亭,是在“已买得人旧屋”的基础上,再架“更旬月可毕工”的“一小书楼”。⑤对此,朱熹在《与朱鲁叔》第二书中曰:
  去岁归来,计度不审,妄意作一小屋,至今方得迁居。然所费百出,假贷殆遍。今尚未能结裹圆备,其悔始虑之不精也。⑥
  此即朱熹离任漳州知府之后不久。这时,朱熹有官禄俸余,“囊中才有数百千,工役未十一二,已扫而空矣。将来更须做债方可了办,其悔始谋之率尔也”⑦。当时,朱熹在考亭建造的房子,名为精舍,是其教学和居住最急需的。朱熹在《答黄子耕》第七书中曰:
  今且造一小书院,以为往来、干事、休息之处。它时亦可藏书晏坐。然已不胜其劳费,未知来年复如何也。⑧
  朱熹尝欲立一家庙,因“力不能办”,只在厅事之侧堂上置先祖牌位。朱熹一生守礼甚严,葬母后每月朔望皆至墓所奠几筵。如果其财富丰足,是会建立一座好家庙的。⑨
  衣食 关于朱熹的衣食,其门人黄榦在《朱子行状》中曰:“其自奉,则衣取蔽体,食取充腹,居止取足以障风雨。人不能堪,而处之裕如也。”①《宋史》本传也谓朱熹与诸生平日“豆饭藜羹率与之共”。朱熹一生中绝大部分时间活动于乡镇里,颇为了解下层民众的疾苦。曾有记载朱熹这样一件轶事,有一次朱熹访婿未遇,其女儿以葱汤麦饭款待,感到不安。朱熹即题诗曰:“葱汤麦饭两相宜,葱补丹田麦疗饥;莫谓此中滋味薄,前村还有未炊时。”②这不仅说明了朱熹平时的食用情况,也看出他对农民的疾苦寄予同情。据记载:
  胡纮谒考亭先生于武夷。先生待学子惟脱粟饭;至茄熟,则用姜醯浸三四枚共食。胡至,先生遇礼不殊。胡不悦,退语人曰:“此非人情,只鸡樽酒,山中未为乏也。③
  据说朱熹由此得罪胡纮。后来胡纮做监察御史,“劾赵汝愚(按赵时为宰相),且诋其引用朱熹为伪学罪首。”④此故事是稍后于朱熹的南宋叶绍翁所记,当为真实可靠。不过胡纮诋毁朱熹,此为其表面现象。
  应酬 黄榦在《朱子行状》中曰:
  宾客往来,无不延遇;称家有无,常尽其欢。于亲故,虽疏远必致其爱。于乡间,虽微贱必致其恭。吉凶庆吊,礼无所遗;赒恤问遗,恩无所阙。⑤
  尽管朱熹财力不足,但其馈赠别人的记载却很多。例如,程深父死,用钱一千购香、茶于其灵前焚香点茶;吕伯恭妻死,初不能奠,后遣人赍赙礼奉问;门人方耕道病,赠钱五十千并人参三两;回赠志南上人安乐茶二十瓶。对此,朱熹说:
  寄惠黄精笋、乾紫菜多品,尤荷厚意。偶得安乐茶分上二十瓶,并杂碑刻及唐诗三册,谩附回便。⑥
  国家厉行节约,财政不那么困难,自然对百姓就可以“薄赋”。在朱熹看来,当时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赋税的刻剥十分繁重,且弊病很多。官吏横敛无数,民不聊生,“丁钱至有三千五百者”。他说:“此外有各目科敛不一,官艰于催科,民苦于重敛,更无措手足处。”“今日有一件事最不好,州县多取于民,监司知之当禁止,却要分一分,此是何义理?”州县官吏巧立名目,横征暴敛,人民苦于重敛,以至不能聊生。①
  朱熹针对这种重敛的情况,提出了“恤民”,“省赋”的主张。朱熹的基本原则是:“宁过于予民,不可过于取民。”他在《庚子应诏封事》中写道:
  臣尝谓天下国家之大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实在省赋,省赋之实在治军。若夫治军省赋以为恤民之本,则又在夫人君正其心术,以立纪纲而已矣。②
  “恤民之实在省赋,省赋之实在治军”,是对当时社会矛盾的深刻之见,是切中时弊的。
  朱熹在任地方官期间,目睹赋税苛重,对于社会带来的“荒畴败屋”、“流移四出”景象深感痛心,请求朝廷减轻赋税,以使“一方憔悴困穷之民,自此庶几复有更生之望”,能够继续生存下去。少取就是“薄赋”。朱熹说:
  南康为郡……赋税偏重,比之他处或相倍蓰,民间虽复尽力耕种,所收之利或不足以了纳税赋,须至别作营求,乃可陪贴输官。是以人无固志,生无定业,不肯尽力农桑,以为子孙久远之计。……故臣自到任之初,即尝具奏,乞且将星子一县税钱特赐蠲减;又尝具申提点坑冶司,乞为敷凑,将夏税所折木炭价钱,量减分数。③
  朱熹时代的国家税收除正税农业税之外,名目不可胜计,诸如“经总制钱”、“月桩钱”、“版账钱”等。仅“经总制钱”的征收,竟达正税的三倍;另外两税的附加税如耗米、折帛钱、和买、和籴、科配等,层出不穷,而使人民陷于汤火之中。④
  朱熹主张除夏、秋正税以外,其他名目的苛捐杂税统统取消。他说:“须一切从民正赋,凡所增各色,一齐除尽,民方始得脱净。”“从民正赋”,是为民向朝廷请命。农民无力纳税,甚至尽力耕种一年,所收还不足赋税。于是农民只得逃亡,“所有田业或抛荒、或隐没,都无归著。”⑤结果,不仅民贫,而且国家赋税征收的负担者也大量减少,而造成国家财政的匮乏。因此,朱熹极力主张除尽正税以外的赋税,以减轻百姓赋税负担。

知识出处

朱子学通论

《朱子学通论》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主要记述了朱子学的渊源、朱子学的创立、朱子学的基本内容、朱子学在福建的传衍分化、朱子学在全国思想文化史上的地位和作用、朱子学在国外的传播和影响、近现代朱子学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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