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纯一于善无恶之杂”与“一于理而无所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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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793
颗粒名称: (三)“纯一于善无恶之杂”与“一于理而无所杂”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3
页码: 259-26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子对“诚意”的理解,强调了“一于善而无自欺”的含义。摘要还讨论了“必自慊”和“一于善”两种对立的看法,其中“必自慊”强调自我满足的重要性,而“一于善”则强调意念归于善的纯粹性、彻底性和连续性。最后,摘要提到吴氏父子赞同胡炳文的观点,认为“一于善”符合朱子晚年本意。
关键词: 朱子 哲学思想 研究

内容

“一于善”与“必自慊”谁更符合朱子本意,朱子无疑最具有发言权。考朱子对“诚意”诠释之频繁修改,其所留下的痕迹,明显指向“一于善”说。
  其一,朱子曾提出“纯一于善”和“为恶之杂”之说,突出“一”与“杂”、“善”与“恶”之对立关系。约在辛丑(1191年)②《答朱飞卿》中,朱子提出了“纯善杂恶”的问题:
  诚意一章,来喻似未晓《章句》中意,当云:“人意之发,形于心者,本合皆善,惟见理不明,故有不善杂之而不能实其为善之意。今知己至,则无不善之杂而能实其为善之意,则又无病矣。又善恶之实于中者,皆形于外,但有为恶之实,则其为善也不诚矣。有为善之实,则无为恶之杂而意必诚矣。”纯一于善而无不实者,即是此意,未尝异也。③
  朱子此说指出善恶皆可为实,皆可形诸于外,若心实于恶,则善为虚妄;反之,若心实于善,则无恶之杂,即无恶对善心之干扰参杂。若心诚实专注于善,即是意诚,反之不是意诚。朱子诚意之说将真和善等同起来,从价值上将恶之实排除了诚意之外。本来“诚”指向的是真实,是恰如实际的反映客观事物本身,或如其所是地展现内在意识,指主体意识的真,属于认识论;“善”则是道德概念,指向的是德,属于道德价值论。通常情况下真善是统一的,但二者并不能等同,究竟意义来说,真实并不等于善良。意识的真实也不等于价值的善。但是,朱子从儒家的性善论出发,认为人的心情意本来皆善,后来不善乃是受私欲污染之故,因此诚意的功夫也无非是恢复本来之善,消除自欺,以达到善真的统一。恶、自欺的表现即是意念纷杂不实。朱子指出,诚意之真实表现为价值趋向的好善恶恶。“诚意,是真实好善恶恶,无夹杂。”①
  朱子在《大学或问》中提到“私欲之杂”对意念的影响。“而心之发则意也,一有私欲杂乎其中,而为善去恶或有不实,则心为所累。”②至于《大学或问》之写作年代,如首章所论,乃朱子晚年著作,晚年与弟子通信中屡屡谈及对《大学或问》的修改,《语类》亦有专门两卷记录《大学或问》,如辛亥年与陈淳、曾光祖之信中皆谈及《或问》修改。“《大学或问》之误,所疑甚当,中间已修定矣。”③甚至到了戊午1198年,朱子还提及《或问》修改。“此段《章句》、《或问》近皆略有修改,见此刊正旧版,俟可印即寄去。”④
  朱子对“诚意”的解释定本甚早,如甲寅1194年《经筵讲义》中“诚意”解与今本同,朱子对其作了阐发,“心之发则意也,不能纯一于善而不免为自欺。”“纯一”较之“一”更豁显了意念善的纯粹不杂。朱子对此次进讲非常重视,其“纯一于善”与前此答朱飞卿一致。
  其二,“一于理而无所杂。”朱子有时也会换动个别字词,以强调突出某一点。如《大学或问》提出“一于理而无自欺”说,“知无不尽,则心之所发能一于理而无自欺矣”⑤。《或问》“一于理而无自欺”乃顺上文讨论致知而下,理即是纯善无恶的,“一于理”与“一于善”相通。《语类》所记晚年之说中,朱子还讨论“一于理而无所杂”说。“问:‘实其心之所发,欲其一于理而无所杂’。曰:‘只为一便诚;二便杂。如恶恶臭如好好色,一故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止着其善,二故也。”①朱子说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一”表明意念之专一真诚纯粹,其所对者为杂乱,“一”与“杂”即为君子小人之别。其二,意念专一指向的是理,以理来限定意念之性质是纯善无恶的。“无所杂”之“杂”指私欲的杂染,若意念所发皆为纯粹天理,自然没有丝毫私欲的掺杂,这是以天理人欲说来对言。朱子“一于理”说受吕大临《中庸解》“诚一于理”的影响。《中庸辑略》“至诚章”引吕氏说,“吕曰:吾生所有,既一于理,则理之所有,皆吾性也。”“至诚之道”章同样引吕氏说,“吕曰:诚一于理,无所间杂,则天地人物,古今后世,融彻洞达一体而已。”②朱子之说同时受“惟精惟一”的影响。朱子认为“一”表示意念的纯粹如一,没有分裂掺杂。这个理应是指天理、性理,天理是抽象超越的绝对概念,突出了意念的普遍客观性;性理则指向人性存在的本体根源,意念专一于此,自然是纯善无恶了。但“理”较之“善”更为空泛,于诚意工夫不够有力紧切,“无所杂”突出的是意念纯粹专一,在语义上与“一于善”有所重叠,而且不如“无自欺”贴切本文。朱子以“理”释诚意自欺的材料不少,如“或说谨独。曰:公自是看错了。‘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慊’,已是实理了。”③
  从“纯善杂恶”“一于理而无所杂”“一于理而无自欺”“一于善而无自欺”,不同说法之间的思想脉络极为明显,反映出“一”与“杂”之意念纯一,“理”与“善”之价值指向,始终是朱子诚意解长期以来思考之核心,其内涵极为深刻。“一于善而无自欺”较之前三者,更符合文本原意和语境,更有下手用工处。“理”和“杂”于诚意章及整个大学皆是外来观念,突兀不和谐。“善”和“自欺”则是文中本有之词。诚意指向的是意念的善恶,而不是强调意念的超越性。就工夫言,“一于善”比“一于理”显豁自然,易于体会把握。

知识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朱子四书学概述、朱子道统说新论、经学与实理、寓作于述、《四书集注》文本与义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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