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知至只是到脱然贯通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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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788
颗粒名称: 六“知至只是到脱然贯通处”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5
页码: 247-251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子格物学说强调对知识的追求,但并非西方知识论意义上的知识。其对象主要是人伦事理,旨在通过实践实现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格物遵循本末亲切原则、理事有别原则、合为原则和贯通原则。在实践过程中,朱子提倡从自身入手,逐渐向外扩展,积累经验并最终达到豁然贯通的境界。这种境界是通过介然之觉和大觉两种觉的区分而实现的。
关键词: 朱子 哲学思想 研究

内容

朱子格物概念与知识的联系甚为紧密,但此知识绝非西方知识论意义上的知识。盖彼知识论自成体系,涉及知识起源、真伪、价值、形式等,是以知识自身为对象的学问。朱子格物乃尊德性之学,尊德性居于第一位。格物的对象是“气禀、物欲”,格物的目的是为了尽此心之全体大用。在此前提下,朱子格物体现出对知识性学问的关注,学界对此多有阐发,我们拟提出朱子格物的以下原则。
  一是本末亲切原则。朱子认为,“凡天下之物”皆在所格。“一物未格,则一理不穷”,故格物范围、对象不受限制,但在先后次序上却必须讲究本末之别、先后缓急之序,并非眼前任何事物皆需要格,如大自然的草木器物,即不可存心去格。格之对象应是天理人伦、圣言世故,朱子以“炊沙成饭”设喻,严厉批评格草木之理者走错了方向,不可能有所收获。格物的根本指向是在人伦事理上成就圣贤的道德修养工夫,与人之心性道德较为疏远的外物不过是人伦性理这一格物大本的末要补充,此即“物有本末”也。
  格物之论,伊川意虽谓眼前无非是物,然其格之也,亦须有缓急先后之序,岂遽以为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间而忽然悬悟也哉。且如今为此学而不穷天理,明人伦,讲圣言,通世故,乃兀然存心于一草木一器用之间,此是何学问?如此而望有所得,是炊沙而欲其成饭也。①
  本末原则亦表述为亲切原则。朱子指出为学就其近者切者,与身心关系最为密切者下手最好,他认可学生提出的“格物莫若察之于身,其得尤切之说。”②从孟子推扩四端的心性之学入手最为亲切,这也提醒我们朱子格物不是探究物理,而是体悟心性之理。
  二是理事有别原则。朱子格物说似乎存在矛盾处,一方面是凡“天下之物”皆可格,但同时又反对“存心草木”,这是因为二者各有其不同的对应面。前者是从理论层面出发,符合物物一太极,物皆有理之说;后者从实践层面,符合道德实践优先原则,实践工夫应坚持本末先后的主张。朱子将格物对象划为身内性情伦理和身外物理两大类,明确表述此两类对象的比例是“六四”开或“七三”开:
  要之,内事外事,皆是自己合当理会底,但须是六七分去里面理会,三四分去外面理会方可。③
  然而在实践中,居于优先地位的“内事”得到充分落实,作为次要补充的“外事”并未有效展开。朱子本人及其后学并未真正探究科学道理,也未造就科学人物,根本原因在于“理会外事”本是虚说,是“理无不在”这一理论要求而已。“理会外事”在理论上获得许可,但在实践中受“自家力量”的限制,此与“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意相似,符合由己及物,由本到末,由实到虚的道德形成规律。故我们绝不可拔高朱子格物说的认识论价值。“然且就身上理会。凡纤悉細大,固着逐一理会。然更看自家力量了得底如何。”①
  三是“合为”原则。当时象山学派批评朱子格物之学是脱离身心的外在之学,有“外驰之病”。朱子不接受这种批评。他指出,格物本是为了明心、存心,虽然格物对象在外,但不会导致心为物引。格物不当在范围、对象上分内外,而应在性质上论应当不应当。在此意义上,作为身外之事的治国平天下也是应当处理的分内事。故格物可以容纳各种学问。
  “问:格物则恐有外驰之病?”曰:“若合做,则虽治国平天下之事,亦是己事。”……又问:“如此,则不当论内外,但当论合为与不合为。”先生颔之。②
  与此同时,朱子又批评浙东功利之学、博物之学放弃了内在德性的追求,是值得警惕的“皮外工夫”。他区别了格物与博物之学的差别,格物之学以反身穷理为主,务必探究本末是非之极致,以达到自家之理与外物之理的通融,实现心与理一。它实质上不追求对象的广阔,更注重“极致”程度的深刻。反之,博物之学向外探讨,以博学广泛为高,二者在性质上乃为己与为人之别。
  “然则所谓格物致知之学与世之所谓博物洽闻者,奚以异?”曰:“此以反身穷理为主,而必究其本末是非之极至;彼以徇外夸多为务而不核其表里真妄之实。……此正为己为人之所以分,不可不察也。”③
  四是贯通原则。格物既非“外驰”,也非无穷。其最终目的是要达到脱然贯通、豁然有觉的境界。知识无限而人生有限,故没有一人能穷尽所有事物之理,即便圣贤也无法做到“一切知得”。朱子明确指出,“格物非谓欲尽穷天下之物”,而是要积累多后,领悟事理,一理通则万理通,可由此及彼以推知也。达到了悟之境界,自可由简驭繁,以少胜多,一以贯之,贯而通之,即此可知格物实为修身之道。
  “问:知至若论极尽处,则圣贤亦未可谓之知至。”……曰:“然。如何要一切知得!然知至只是到脱然贯通处。……某旧来亦如此疑,后来看程子说‘格物非谓欲尽穷天下’……方理会得。”①
  朱子格物要求在用力既久基础上自然达到豁然贯通的顿悟。为此,朱子提出了介然之觉和大觉两种觉的区分。介然之觉是“介然之顷,一有觉焉”,是突然爆发出的一种感悟,“是忽然心中自有所觉悟,晓得道理是如此。”②这种觉悟起到了引爆思想的导火线作用,来去不定,故应抓住此介然之觉,就此操存扩充,而不必等到大觉大悟后再操存推扩。作为最高彻悟的大觉即是真知,这种觉很难达到,必须经过长久不懈的积累工夫,才有可能出现。到了这个阶段,工夫就算到家了,事事都晓得了。“那个觉,是物格知至了,大彻悟。到恁地时,事都了。”③
  朱子对“格物”作出了空前深入的开拓,赋予其新颖丰富的深厚意蕴,将其构造成具有多面含义的综合性范畴,使之成为《四书》诠释的枢纽。朱子的格物并非单纯的认知之学、形式之学、工具之学、道德之学,恰恰相反,它更多的是实践之学、存心之学、信仰之学、境界之学、觉悟之学,具有极大的容纳性,是帮助学者“齐入圣域”的圣贤之学,是为学之门,进德之首。朱子格物学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是批判佛老心学、辞章诗赋之学、功利之学的利器。格物的三要点即蕴含了对三种思想的批判。“即物”针对离物求理的佛老异端,不求物理仅知求诸本心的心学。“穷理”指向辞章诗赋之学,批评辞章诗赋之学流于性情风月之抒写,丧失了文以载道的性质,实为无益身心之学。“至极”针对浙东功利之学,虽讲究治世之学,然而多流于外在事功末流,陷入无本之学。总之,朱子在继承二程等人思想的基础上,对“格物”范畴作出了创造性诠释,使“格物”成为后世儒学的中心话语,深刻影响了此后儒学的发展。故全面理解朱子“格物”之学,对于领会朱子思想,把握理学精神,实现对儒学思想的顺畅接续与创造性转化,皆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

知识出处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经学与实理:朱子四书学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内容包括:朱子四书学概述、朱子道统说新论、经学与实理、寓作于述、《四书集注》文本与义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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