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作为本心之仁是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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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660
颗粒名称: 四、作为本心之仁是性、理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5
页码: 196-200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朱熹对“仁”的理解和诠释。朱熹认为,“仁”是性、是理,这个思想来源于二程,但朱熹对二程的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条理化和深化。
关键词: 朱熹 克己复礼 哲学思想

内容

其一,朱熹释仁为性。
  早在北宋,二程即从区分性、情出发,强调仁是性。所谓:“爱,情也;仁,性也。仁者固博爱,以博爱为尽仁,则不可。”④二程从性、情对举的角度,突出仁是性,反对以博爱“尽仁”。对此,朱熹评价说:“大抵二先生之前,学者全部知有仁字,凡圣贤说仁处不过只作爱字看了。自二先生以来,学者始知理会仁字,不敢只作爱字看了。”⑤诚然,在这篇《答张敬夫(六)》书中,朱熹旨在批判自二程以来,学者只知道理会“仁”字,从性论仁,离爱说仁,离情说仁,悬空揣摩、无真实见处,但从朱熹肯定二程释仁的开创性来看,以性释仁,才是真正理会“仁”字。以性释仁,把仁从形而下的情、用的层面,提升到了形而上的性、体的层面。
  朱熹在乾道五年(1169)己丑之悟后,其心性论的基本思想逐步形成。在张栻乾道七年(1171)编成《洙泗言仁录》后的三年,朱熹与张栻从区分性情两个层次的角度讨论仁。乾道八年(1172),朱熹先后撰写《克斋记》《仁说》,强调仁义礼智是性,爱恭宜别是情,特别指出仁是性、爱是情,性发为情,情根于性。⑥乾道九年(1173),朱熹在给吕祖谦的信中强调,《仁说》“其实只是祖述伊川仁性爱情之说,但剔得名义稍分,界分脉络有条理,免得学者枉费心神,胡乱揣摸,唤东作西尔”①。在这里,朱熹明确表示,《仁说》中关于仁是性的思想来源于程颐,他自己所做的工作是通过界分把这一思想的表述进一步条理化。他特别强调程氏之功:“若要见得分明,只看程先生说‘心譬如谷种,生之性便是仁’,便分明。”②
  在朱熹积极界分“仁,性;爱,情”脉络的努力下,仁是性的特征一览无余。乾道八年(1172),朱熹在给张栻第一书中指出:“盖人生而静,四德具焉,曰仁,曰义,曰礼,曰智,皆根于心而未发,所谓‘理也,性之德也’”③;同年第二书中又说:“仁乃性之德而爱之本,因其性之有仁,是以其情能爱”④;同年撰写的《克斋记》中强调:“性情之德无所不备,而一言足以尽其妙,曰‘仁’而已”⑤;等等。朱熹在突出确立情的心性哲学地位,开展性、情之辨的过程中,无疑突出了其训仁为性的诠释。
  在强调仁是性的同时,朱熹并释仁义礼智为性。朱熹在《论语集注》中强调,“盖仁是性也,孝弟是用也,性中只有个仁义礼智四者而已”⑥。《论语或问》亦指出,“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而仁义礼智之性具于其心”⑦。《朱子语类》载朱熹言:“有仁义礼智,则是性”⑧;“仁义礼智,乃未发之性”⑨;“仁义礼智是性也”⑩。从上述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朱熹是将仁义礼智与性几乎等同视之的,区别只在于仁义礼智是未发之性。
  其二,朱熹释仁为性为理。
  程颐指出:“性即理也,所谓理,性是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喜怒哀乐未发,何尝不善?发而中节,则无往而不善。”①“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途人,一也。”②二程“性即理”理论把人性论提到了本体论的高度,朱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性即理、以理为本的思想,密切了性与理的关联,提供了性理实践的可能和路径。正如向世陵所述:“一方面,它使孟子而来的仁义本性与天理相衔接,为儒家的道德实践提供形上的根基和客观参照;另一方面,它又使天理本体落实到具体人身,为人心挺立和实现天理提供现实的可能。”③朱熹诠释仁,会通天人两界,兼摄并包理气,无疑体现了其对二程“性即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陈来指出,从己丑之悟到仁说之辩,朱熹的心性论的基本思想已逐步形成,这些思想包括“性即理”等。④事实上,朱熹在与张栻等人开展仁说之辩的过程中,在界分性情,突出仁之为性的同时,亦常强调仁既是性,亦是理。⑤
  乾道八年(1172),朱熹《答胡广仲》言:“须知仁、义、礼、智,四字一般,皆性之德,乃天然本有之理,无所为而然者。”⑥释仁为性为理。乾道九年(1173),其《与张敬夫》第四书言:“仁只是爱之理,人皆有之,……若爱之理,则是自然本有之理,不必为天地万物同体而后有也。”⑦从自然本有之理的角度释仁。乾道八年(1172),其《答吴晦叔》言:“盖仁者,性之德而爱之理也。”⑧从性和理的角度释仁。
  到了晚年,朱熹还强调仁为性为理。绍熙五年(1194),朱熹65岁时所作《玉山讲义》言:“大凡天之生物,各付一性。性非有物,只是一个道理之在我者耳。故性之所以为体,只是仁义礼智信五字,天下道理,不出于此。韩文公云人之所以为性者五,其说最为得之。”①并释“仁义礼智信”为性为理。庆元元年(1195),朱熹《答陈器之问〈玉山讲义〉》言:“性是太极浑然之体,本不可以名字言,但其中含具万理,而纲理之大者有四,故命之曰仁、义、礼、智。”②仁义礼智是含具万理之性,仁是理是性。
  《朱子语类》载朱熹言:“盖仁,性也,性只是理而已。”③仁是性,性是理,仁是性是理。朱熹还反复强调,仁是理:“(仁)只是一个浑然天理”④;“仁是本心所固有之理”⑤;“仁者心之德,在我本有之理”⑥;“仁是本有之理”⑦;“仁只是爱之理”⑧;“仁者通体是理,无一点私心”⑨;“仁者心便是理”⑩;“着力除去了私底,不要做,一味就理上去做,次第渐渐见得,道理自然纯熟,仁亦可见”?。在朱熹看来,只做合理的,克胜私的,见得理,就见得仁了。
  在《论语集注》中,朱熹释仁为“心之德,爱之理”,不以爱释仁而以“爱之理”释“仁”,即以性、理释仁,避免以情释仁。突出仁是性,性是心的内在性质(德),是情的所以根源(理)。?
  诚然,从逻辑上讲,理在性先,即从生成序列来说,性来源于理;但从本体论上讲,性就是理。
  朱熹释仁为性为理,理是宇宙之本原,这也就意味着仁相应地具有了宇宙本体、万物本原的意涵。因此,以仁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必然具有了天然合理性,朱熹为以仁为核心的伦理道德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正因如此,有学者指出:“如果说仁在先秦是伦理范畴,适用范围主要在伦理道德领域的话,仁在朱熹思想中既是伦理范畴,又因作为天理的主要内容而拥有了本体意义。朱熹伸张了仁的神圣性、永恒性和普适性,使仁从伦理领域扩展到本体领域,成为一个本体哲学的范畴。这在改变仁之身份的同时,极大地扩展了其统辖范围。”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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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本书以宋代佛道挑战、清代汉宋之争为背景,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对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进行研究,挖掘朱熹克己、复礼、为仁及三者关系的诠释意涵,揭示其诠释的理学化、阶段性、发展性、矛盾性特征及其成因,彰显了朱熹内倾的学术特征、“致广大,尽精微”的学术特质与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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