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复礼”即“复节文”“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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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639
颗粒名称: 四、“复礼”即“复节文”“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8
页码: 127-134
摘要: 本文主要探讨了朱熹对“礼”的理解和解释,特别是他如何将“礼”解释为“复节文”和“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朱熹认为,“复礼”即“复节文”,并强调了“礼”的秩序性和规范性。同时,他也认为“复礼”即“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强调了“礼”的准则性和规矩性。此外,朱熹还重视“复礼”之“复节文”意涵,认为只要有一处不合节文,便是欠阙。这些观点对于我们理解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以及朱熹的理学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朱熹 克己复礼 哲学思想

内容

首先,朱熹认为,“复礼”即“复节文”。
  “节文”一词见于《孟子》《礼记》①《管子》。孟子曰:“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②《礼记·坊记》载:“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民坊者也。”③《管子·心术》载:“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④而《论语》本身则视“礼”为“节”:“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⑤朱熹在汲取和总结这些文献的基础上,释“礼”为“节文”。
  《论语集注》载:“礼,节文也”⑥;“礼以谨节文,皆切于日用之实,故常言之”⑦;“无礼则无节文”⑧。在这里,朱熹从肯定与否定两个方面,明确指出“礼”即“节文”,没有礼就没有节文。《论语集注》中,朱熹释“与人恭而有礼”为“接人以恭而有节文”⑨,释“礼以行之”为“行之必有节文”⑩,也明确用“节文”对释“礼”。
  《朱子语类》载:“须是真个识得礼之自然处,则事事物物上都有自然之节文”?;“礼则节文法度”?;“礼有节文可守”⑩;“释氏之学,只是克己,更无复礼工夫,所以不中节文,便至以君臣为父子,父子为君臣,一齐乱了”?;“礼有节文度数”?。在这几处,朱熹皆释“礼”为“节文”。
  朱熹对“节文”又是如何诠释的?在《孟子》中,“节文”是“节度与文饰”的意思,亦即“礼”是仁义的规范,事亲从兄皆有节度,皆须合于“礼”,而“礼”也使“事亲从兄”更显文明有度。赵歧注“节文,事亲从兄使不失其节,而文其礼敬之容”,即是此意。对于《孟子》中的“节文”,朱熹诠释为“节文,谓品节文章”①。正因如此,朱熹以“品节文章”代替“节文”直接用来诠释“礼”:“礼,谓制度品节也。”②“制而为礼,则有品节文章之可见矣。”③在《朱子语类》中,朱熹还将“节文”解释为“等差”“文采”。“节谓等差,文谓文采。等差不同,必有文以行之。《乡党》一篇,乃圣人动容周旋皆中礼处。与上大夫言,自然訚訚;与下大夫言,自然侃侃。若与上大夫言却侃侃,与下大夫言却訚訚,便不是。圣人在这地位,知这则样,莫不中节。”④在朱熹看来,“节”是上大夫、下大夫之地位“等差”,“文”是訚訚、侃侃之“则样”“文采”,而且两者是相互关联、相伴而行的。
  其次,朱熹认为,“复礼”即“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
  在上述引文中,朱熹用“则样”来解读“节文”。事实上,在考虑到形而下的“礼”时,朱熹多释“礼”为“序”“规矩”“准则”“则”等,释“复礼”为“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
  在《论语集注》中,朱熹直接引用程子言“礼只是一个序”⑤以诠释“礼”;还指出,“不知礼,则耳目无所加,手足无所措”⑥。这里的“礼”便是耳目、手足动作选择的依据、规矩、秩序了。
  《朱子语类》载:
  “克己复礼”。所以言礼者,谓有规矩则防范自严,更不透漏。⑦
  见得礼,便事事有个自然底规矩准则。⑧
  固是克了己便是理。然亦有但知克己而不能复于礼,故圣人对说在这里。却不只道“克己为仁”,须着个“复礼”,庶几不失其则。①
  “己”字与“礼”字正相对说。礼,便有规矩准绳。②
  克己便能复礼,步步皆合规矩准绳。③
  故克己者必须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乃所以为仁也。④
  从以上引文可见,朱熹释“复礼”之“礼”为“规矩”“自然底规矩准则”“则”“规矩准绳”等,释“复礼”为“不失其则”“有规矩准绳”“合规矩准绳”“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
  再次,朱熹认为,复节文与复规矩准绳是相通的。
  朱熹常用“礼之节文”和“规矩准绳”一同来诠释“克己复礼”之“礼”,视两者为相互贯通的。《朱子语类》载:
  若以克去己私言之,便克己是精底工夫,到礼之节文有所欠阙,便是粗者未尽。然克己又只是克去私意,若未能有细密工夫,一一入他规矩准绳之中,便未是复礼。⑤
  在这里,朱熹用两句话诠释“克己复礼”。前句指出,即便“克己”是精底工夫,但若缺少复礼的工夫,也就是说,“礼之节文有所欠阙”,那便是粗者未尽;后句从否定的角度释“复礼”为“入他规矩准绳之中”,“复礼”是细密工夫。朱熹先后用“礼之节文”和“规矩准绳”同释“复礼”之“礼”时,已经视二者为一了。值得注意的是,在前面的引文论述中也能看出,朱熹还常同用“节文”和“准则”“规矩”等同释复礼之“礼”,视二者为等同、相通。实质上,朱熹释“复礼”为“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亦包含“复规矩准则”“复节文”等意涵。
  此外,朱熹重视“复礼”之“复节文”意涵。
  从下面这一师生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朱熹是高度重视“节文”的。
  学生说:“起居动作之间,莫不浑全是礼,则是仁。若皆不合节文,便都是私意,不可谓仁。”朱熹说:“不必皆不合节文。但才有一处不合节文,便是欠阙。若克去己私,而安顿不着,便是不入他腔窠。且如父子自是父子之礼,君臣自是君臣之礼。若把君臣做父子,父子做君臣,便不是礼。”①学生持彻底的两分法,认为起居动作都符合礼仪,就是仁,如果都不符合礼之节文,就是私意,就不能称之为仁;朱熹则纠正指出,不一定都不符合节文,只要有一处不符合节文,就算是欠缺,就不是仁了。言外之意就是说,克己必须复礼,复礼必须处处符合礼之节文,如此才算是仁,否则,克己再彻底也无处安顿,难入仁境。
  《朱子语类》还进一步指出:“圣贤于节文处描画出这样子,令人依本子去学。譬如小儿学书,其始如何便写得好。须是一笔一画都依他底,久久自然好去。”②在朱熹看来,礼之节文是圣贤描画出来供后人学习的“本子”,后人照着样儿去学去做,自然能复礼为仁,就好比小孩一笔一画描摹学习写字,时间长了自然能成。
  朱熹还从反面批判了人们对礼之节文的错误认识。“五声十二律,不可谓乐之末。犹揖逊周旋,不可谓礼之末。若不揖逊周旋,又如何见得礼在那里。”③朱熹认为,具体的礼之节文如“揖逊周旋”,不是礼的细枝末节,就好比“五声十二律”不是“乐之末”,没有声律,哪有音乐?没有节文,哪有礼?以节文为“礼之末”的观点是错误的。
  朱熹对“节文”的重视,亦体现在他对《仪礼》一书的态度。“《礼记》要兼《仪礼》读,如冠礼、丧礼、乡饮酒礼之类,《仪礼》皆载其事,《礼记》只发明其理。读《礼记》而不读《仪礼》,许多理皆无安着处。”④朱熹认为,《礼记》是说理之书,只重视“理”;《仪礼》重视节文,
  载有洒扫应对进退饮食居处的具体仪节,涉及具体的事,读《礼记》要兼读《仪礼》,否则,许多理就空了,没有“安着处”。为此,朱熹曾斥责王安石废《仪礼》,其《乞修三礼札子》载:
  《周官》一书,固为礼之纲领,至其仪法度数,则《仪礼》乃其本经,而《礼记》“郊特牲”“冠义”等篇乃其义说耳。前此犹有《三礼》、通礼、学究诸科,礼虽不行,而士犹得以诵习而知其说。熙宁以来,王安石变乱旧制,废罢《仪礼》,而独存《礼记》之科,弃经任传,遗本宗末,其失已甚。而博士诸生又不过诵其虚文以供应举,至于其间亦有因仪法度数之实而立文者,则咸幽冥而莫知其源。①
  在这里,朱熹明确指出,就“仪法度数”而言,《仪礼》是礼之“本经”,是士子科考的重要内容,借此得以传习,而王安石变乱旧制,废罢《仪礼》,独存《礼记》,致使士子只诵虚文,而不知仪法度数,从而导致礼之巨大遗失。对此,朱熹给予了严厉批判。
  朱熹为什么高度重视“复礼”之“复节文”意涵呢?
  朱熹自小在父亲引导下学习礼仪规范,少年时随师学习司马光《杂仪》,青年考订写成生平第一本著作《诸家祭礼考编》,中年为学为官均十分重视发挥礼的教化功能,晚年修撰《仪礼经传通解》未竟而终。可以说,朱子一生都注重推行礼仪,以礼之践履来移风易俗、挽救衰败的世风。这是朱熹重视以“节文”释“礼”的个人原因,就外在社会现实而言,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古礼散失,亟待重建。在孔子的时代,礼乐尚在,礼乐的危机主要是形式化的危机。经过唐中叶以来社会经济的剧烈变动,以山东士族、关陇豪族为代表的封建农奴制趋向衰落,随之而来,山东士族的看家学问——礼学也随之衰亡,发展到朱熹所处的时代,古礼逐渐丧失②,朱熹高度重视并要求重建礼乐的形式——揖逊周旋。③《朱子语类》载:古礼难行。后世苟有作者,必须酌古今之宜。若是古人如此繁缛,如何教今人要行得!古人上下习熟,不待家至户晓,皆如饥食而渴饮,略不见其为难。本朝陆农师之徒,大抵说礼都要先求其义。岂知古人所以讲明其义者,盖缘其仪皆在,其具并存,耳闻目见,无非是礼,所谓“三千三百”者,较然可知,故于此论说其义,皆有据依。若是如今古礼散失,百无一二存者,如何悬空于上面说义!是说得甚么义?须是且将散失诸礼错综参考,令节文度数一一着实,方可推明其义。若错综得实,其义亦不待说而自明矣。①
  在朱熹看来,古人之所以先讲明礼之义,原因是那时“其仪皆在,其具并存”,礼仪家喻户晓,如“饥食渴饮”,而到南宋时代,陆佃之徒仍先“求其义”,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了。因为此时“古礼散失”,其仪不在,节文度数难以着实,无所据依,只会悬空说义,因而须重视践履之礼,将散失诸礼错综参考,令节文度数一一着实。
  其二,古礼繁缛难行,亟待裁损。到朱熹时代,大部分古礼已经散失,即使有所留存,亦繁缛难行。《朱子语类》载:
  胡兄问礼。曰:“‘礼,时为大。’有圣人者作,必将因今之礼而裁酌其中,取其简易易晓而可行,必不至复取古人繁缛之礼而施之于今也。古礼如此零碎繁冗,今岂可行!亦且得随时裁损尔。孔子从先进,恐已有此意。”或曰:“礼之所以亡,正以其太繁而难行耳。”曰:“然。”②
  在这里,朱熹明确指出,礼须因时而作,今人不能复取古人“繁缛之礼”;对于古礼因为“太繁”“难行”而散亡的事实,朱熹明确表示认同。钱穆指出,“古礼既不可行,道释却自有一套通俗可行之礼,此乃朱子当时所以特重讲礼之一番沉重心情也”③。儒家古礼或散失或繁缛难行,而道释却有通俗可行之礼,这道出了朱熹高度重视“礼”之“节文”意涵、主张对“礼”进行适时裁损的重要原因。
  其三,现实弊病,亟待救治。“近世学者”存在“欠却持敬工夫”之弊病,以理释礼、以理易礼,失之过高,无可持循之实。《论语或问》载:
  盖此章所谓礼,止指礼文而言耳。若推本言之,以为理在其中则可,今乃厌其所谓礼文之为浅近,而慕夫高远之理,遂至于以理易礼,而不复征于践履之实,则亦使人何所据而能立耶?①
  在这里,朱熹直接释“礼”为“礼文”,重视“礼”的践履之实,认为如果顺着“礼文”推本,理在其中,言外之意,不能离开践履之“礼”,凭空推本形上“天理”。让朱熹忧心的现实却是,以礼文为浅近,追求高远之天理,“以理易礼”,不再追求“践履之实”,这如何能有立足的根据呢?释“礼”为形上“天理”,只会令学者更加“欠却持敬工夫”;重视形下“节文”,自是救治社会弊病之所需,不得不为之。

知识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本书以宋代佛道挑战、清代汉宋之争为背景,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对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进行研究,挖掘朱熹克己、复礼、为仁及三者关系的诠释意涵,揭示其诠释的理学化、阶段性、发展性、矛盾性特征及其成因,彰显了朱熹内倾的学术特征、“致广大,尽精微”的学术特质与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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