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朱熹对宋儒“复礼”诠释的采录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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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63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朱熹对宋儒“复礼”诠释的采录与评论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9
页码: 95-103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熹是南宋时期的著名理学家,他对“复礼”这个概念有着深刻的理解和阐述。在朱熹的诠释中,“复礼”是一个从积习到复归、从又到反复的过程,它不仅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规范,更是一种内在的道德追求。只有真正从内心深处去敬畏礼、去实践礼,才能真正做到“复礼”。
关键词: 朱熹 克己复礼 哲学思想

内容

汉孔安国以“反”释“复”,复礼即反礼:“复,反也,身能反礼则为仁矣。”②对于复礼之复的诠释,后世学者沿袭孔说,或做具体阐发,或用不同表达,均无实质区别。南宋遗民周密结合声韵,对“复”之意做了较为全面的解释和梳理:
  复有三字音。房六切者,复归之复也,字书训以往来,是也。
  《易卦》之《复》,《毛诗》“复古复竟”,《论语》“言可复也”,“克己复礼”,皆是也。《易注》云“还”,《语注》犹“覆”,与《诗》“为恢复之复”,其义一也。扶富切者,又义也,字书训以又,是也。《书》“复归于毫”,《诗》“复会诸侯”,《语》“复梦周公”,“则不复也”,及“复见复闻”之类,皆是也。芳六切,与覆同音者,反复之复也,《易乾象赞》“反复道也”《释文》“芳六反,本亦作覆”是也。①
  周密认为,“复”字有三种读音、三种解释,一是复归、往来,二是又之意,三是反复之复。“克己复礼”之“复”属于第一种意义,与孔安国的诠释是一致的。
  朱熹对“复礼”的认识和诠释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梳理其对宋儒“复礼”诠释的采录和评价情况,有助于我们了解和掌握朱熹“复礼”诠释的逐渐深化和发展。下面对《论语精义》《论语或问》《朱子语类》中的相关文本进行举例分析。
  一、对宋儒“复礼”诠释的采录
  朱熹在《论语精义》卷六的“克己复礼”章,广泛采录了程颢、程颐、范祖禹、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尹焞等宋人对“复礼”的诠释②,其中对程颢、程颐的诠释语句采录尤多。举隅如下:
  采录程颢的“复礼”诠释语句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积习尽有功,礼在何处”;“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一于礼之谓仁,仁之于礼,非有异也”;“克己则私心去,自能复礼,虽不学文,而礼意已得”③等。所引语句涉及积习与礼、仁与礼、克己与复礼的关系等。
  采录程颐的“复礼”诠释语句有:“礼者,理也。有诸己,则无不中于理”;“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即是礼,礼即理也。不是天理,便是私欲。入于私欲,虽有意于为善,亦是非礼。无人欲,即皆天理”;①“敬立则无妄,无妄则礼也”;“敬即便是礼,无己可克”;“凡人须是克尽己私,只有礼时,方始是仁处”②等。所引语句涉及理与礼、敬与礼、礼与仁的关系等。
  采录范祖禹的“复礼”诠释语句有:“礼者,理也,至于理,则能复礼矣”;“不迁怒,不贰过,复礼也。夫正与是出于理,不正不是则非理也,视听言动,无非礼者,正心而已矣”等。③所引语句涉及礼、理、复礼的关系,正与理、礼与正心的关系等。
  采录吕大临的“复礼”诠释语句为:“胜一己之私,以反乎天秩天叙,则物我兼体,虽天下之大,皆归于吾仁术之中。”④所引语句认为“复礼”是“反乎天秩天叙”。
  采录谢良佐的“复礼”诠释语句为:“礼者,摄心之规矩。循理而天,则动作语默无非天也。内外如一,则视听言动无非我矣”;“以斯视,以斯听,自然合理。合理便合礼文,循理便是复礼”;“怎生外面讨得礼文来合,循理便是复礼。言动犹可以有礼文,视听有甚礼文,以斯听,自然合理。合这个理字,便合礼文。礼、理之不可易者也,只是一个敬字”等。⑤所引语句涉及礼与理的关系,交待循理便是复礼。
  采录游酢的“复礼”诠释语句为:“礼者,性之中也……非礼勿动,则不离于中……中心安仁,则纵目之所视,更无乱色,纵耳之所听,更无奸声。”⑥所引语句涉及礼的含义,礼与内心安仁的关系等。
  采用杨时的“复礼”诠释语句为:“虽收放心,闲之为艰,复礼所以闲之也……若夫动容周旋中礼,则无事乎复矣。”⑦所引语句涉及复礼的作用、中礼与复礼的关系等。
  采用尹焞的“复礼”诠释语句为:“礼者,理也,去私欲则复天理,复天理者仁也。礼不可以徒复,唯能克己,所以复也”;“盖难胜莫如己私,由乎中而应乎外,制其外,所以养其中,视听言动必以礼,而其心不正者,未之有也,是之谓复天理”①等。所引语句涉及礼与理、去私欲与复天理的关系,克己与复礼的关系,礼、心正与复天理的关系等。
  二、对宋儒“复礼”诠释的评论
  在《论语或问》“颜渊”篇、《朱子语类》“颜渊问仁章”中,朱熹对《论语精义》中程颢、程颐、范祖禹、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尹焞等宋儒的“复礼”诠释进行了评论。
  我们先讨论朱熹对程颢“复礼”诠释的评价与议论,此处最为详细。
  对于《论语精义》卷六下“颜渊”篇摘录的程颢关于“礼”的三处诠释,朱熹在《论语或问》中一一进行了评价。其中两处,朱熹觉得乃“难明而似可疑者也,各以是说通之,亦可以无疑矣”②。为此,他设法使程颢这两处“复礼”诠释变得通畅无疑。为疏解程颢所言“积习尽有功,礼在何处”,朱熹指出,“言德盛仁熟,自然中礼,无所待于勉强,而非为学者言也”③。在此,朱熹认为,“非礼勿视听言动”之习惯与规范具有积累的功效,当积累到一定程度,量变引起质变,主体就会不知不觉地、自然而然地自愿遵循“礼”的规范,无须刻意去注意“礼”的存在,遵循“礼”成了一种自愿的乐意的行为,从而感觉不到刻意约束的“礼”的存在了。为疏解程颢所言“视听言动一于礼之谓仁,仁之与礼非有异”④,朱熹指出,“言能复于礼,则仁心自存,有不待他求而得者,非以仁与礼为一物也”⑤。在此,朱熹突出的是,复于“礼”能实现仁心自存,无须刻意他求,但也不能简单地视“仁”与“礼”为同一物。
  对于第三处程颢所言“克己自能复礼,不必学文”,朱熹在《论语或问》中视之为“是则真可疑而不可通者,岂其记录之误耶”①,甚至怀疑是记录错误。对此,朱熹在《朱子语类》中做了进一步的讨论:
  又曰:“早间与亚夫说得那‘克己复礼’,是克己便是复礼,不是克己了,方待复礼,不是做两截工夫。就这里克将去,这上面便复得来。明道说那‘克己则私心去,自能复礼;虽不学礼文,而礼意已得’。这个说得不相似。”又曰:“‘克己复礼’,是合掌说底。”②
  时举曰:“先生向所作《克斋记》云:‘克己者,所以复礼;非克己之外,别有所谓复礼之功。’是如何?”曰:“便是当时也说得忒快了。明道谓:‘克己则私心去,自能复礼;虽不学礼文,而礼意已得。’如此等语,也说忒高了。孔子说‘克己复礼’,便都是实。”曰:“如此,则‘克己复礼’,分明是两节工夫。”曰:“也不用做两节看。但不会做工夫底,克己了,犹未能复礼;会做工夫底,才克己,便复礼也。”③
  对以上引文进行分析,不难发现,朱子并不赞同程颢“克己则私心去,自能复礼;虽不学礼文,而礼意已得”的说法。诚然,朱熹一方面认为“克己”便是“复礼”,“克己”“复礼”不是做两截工夫,“‘克己复礼’,是合掌说底”④,“合掌”即“重复”义⑤,“克己”与“复礼”是重复同一项工夫,在“克己”之外没有额外的复礼之功,“克己,则礼自复;闲邪,则诚自存。非克己外别有复礼,闲邪外别有存诚”⑥;另一方面,朱熹又坚持“克己”与“复礼”仍有精粗之别⑦,“克己”非即是“复礼”。因而朱熹答龚郯伯曰:“‘克己复礼’,一如将水去救火相似。又似一件事,又似两件事。”①而程颢则直下肯定,认为一旦超越本心,心体当下自觉、呈显,就自然表现出仁、义、礼、智四端。其复礼之“礼”不是指“礼文”,而是就四端而言的“礼”自身,因而“虽不学礼文,而礼意已得”,礼文制度是否熟稔,自然不妨碍其发心的初衷。对此,朱熹是不认可的,因而批驳明道“也说忒高了”“说得不相似”。
  朱熹对程颐“复礼”诠释言论主要存在三类评价,第一类是充分认可。对于程颐所言“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即是礼,礼即理也”②,朱熹大为赞赏,因而在《论语或问》中指出,“视听言动之说……则其所以发明深切,无可疑者”③。
  第二类是持疑并疏解。对于程颐所言“礼者,理也”,朱熹《论语或问》指出,这是“言礼之属乎天理,以对己之属乎人欲,非以礼训理,而谓真可以此易彼也”④。在朱熹看来,不能简单地训“礼”为“理”,礼之属天理对应的是己之属人欲,“礼”“己”相对,“天理”“人欲”相对。朱熹在《论语或问》中针对程颐所言“克己尽仁,克尽己私,只有礼时方始是仁处”⑤指出,“亦若其言仁、礼不异之意也”⑥。在朱熹看来,不能简单地视“仁”与“礼”为相同之意思,而应从克尽己私、只有礼时才是仁的境界这一过程来看待“仁”与“礼”的关系。朱熹明确表示,程颐的这两处诠释“皆其难明而似可疑者,各以是说通之,亦可以无疑矣”⑦。
  第三类是予以否定。对于程颐所言“有诸中则无不中理,慎独敬义,所以为克己复礼”“敬立则无妄,无妄则礼也”“敬即便是礼,无己可克”,朱熹《论语或问》指出:“凡或过而失中,或乱而无序,是则真可疑而不可通者,岂其记录之误耶?”①在朱熹看来,程颐关于“复礼”的这些诠释是失中而无序的,其真实性甚至都值得怀疑。
  朱熹对范祖禹、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尹焞等宋儒“复礼”诠释的评价与议论相对简略。
  对于范祖禹“礼者,理也,至于理,则能复礼矣”②“不迁怒,不贰过,复礼也。夫正与是出于理,不正不是则非理也,视听言动,无非礼者,正心而已矣”③等诠释,朱熹《论语或问》评价其太空疏,“范氏之说,则其疏甚矣”④。
  对于吕大临“胜一己之私,以反乎天秩天叙,则物我兼体,虽天下之大,皆归于吾仁术之中”⑤之诠释,朱熹《论语或问》评价其过高、失却孔子本来意旨、想象恍惚、无修为效验之实等,“吕氏专以同体为言,而谓天下归仁,为归吾仁术之中,又为之赞以极言之,则不免过高而失圣人之旨。抑果如此,则夫所谓克己复礼而天下归仁者,乃特在于想象恍惚之中,而非有修为效验之实矣”⑥。对于吕大临《克己铭》之疏忽“复礼”,朱熹进行了批驳:“某见前辈一项论议说忒高了,不只就身上理会,便说要与天地同其体,同其大,安有此理!如‘初无吝骄,作我蟊贼’云云,只说得克己一边,却不说到复礼处。”⑦朱熹认为吕大临只说克己而不说复礼,论议不实、好高骛远、不切实际。
  对于谢良佐“礼者,摄心之规矩。循理而天,则动作语默无非天也。内外如一,则视听言动无非我矣”⑧,朱熹《论语或问》评价指出:“谢氏以礼为摄心之规矩,善矣。然必以理易礼,而又有循理而天、自然合礼之说焉,亦未免失之过高,而无可持循之实。盖圣人所谓礼者,正以礼文而言,其所以为操存持守之地者密矣。若曰‘循理而天,自然合理’,则又何规矩之可言哉?”①在此,朱子突出谢氏诠释“失之过高”,“无可持循之实”,无规矩可谈。
  对于游酢“礼者,性之中也。且心之本体,一而已矣,非事事而为之,物物而爱之,又非积日累月而后可至也”②的诠释,朱熹评价为:“以为非必积日累月而后可至,一日反本复常,则万物一体,无适而非仁者,则又陷于释氏顿悟之说,以启后学侥幸躐等之心。”③朱熹认为游酢此解不重积累,陷入释氏顿悟之说,误导后学产生“侥幸躐等”的心思。
  对于杨时“动容周旋中礼,则无事乎复”④的诠释,朱熹指出:“杨氏以为先克己,而后复礼以闲之,则其违圣人之意远矣。”⑤强调杨时之解远远违背了圣人原意。
  对于尹焞“礼者,理也,去私欲则复天理,复天理者仁也。礼不可以徒复,唯能克己,所以复也”⑥之诠释,朱熹《论语或问》评价指出:“惟尹氏庶几近之,然其以理易礼,而遂以复礼为仁,则亦失程子之意矣。”⑦在肯定尹焞诠释之时,亦指出其诠释失程子原意。对此,朱熹还有进一步的论述:
  正淳问:“程子曰:‘礼,即理也。不是天理,便是人欲。’尹氏曰:‘礼者,理也。去人欲,则复天理。’《或问》不取尹说,以为失程子之意,何也?”曰:“某之意,不欲其只说复理而不说‘礼’字。盖说复礼,即说得着实;若说作理,则悬空,是个甚物事?”⑧
  朱熹之所以不选取尹焞的诠释,在于尹焞只说“复理”不说“礼”字,忽略了“复礼”,因而说得不着实,悬空了。

知识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本书以宋代佛道挑战、清代汉宋之争为背景,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对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进行研究,挖掘朱熹克己、复礼、为仁及三者关系的诠释意涵,揭示其诠释的理学化、阶段性、发展性、矛盾性特征及其成因,彰显了朱熹内倾的学术特征、“致广大,尽精微”的学术特质与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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