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朱熹“克己”诠释的思想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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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62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朱熹“克己”诠释的思想内涵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23
页码: 63-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是宋明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对“克己”的诠释是其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朱熹认为,“克己”是圣人成圣、教人的根本途径,而“己”则指的是自身中的私欲。他主张通过“胜私欲”来达到“克己”的目的,并从理气观、理欲观等多个角度阐述了“克己”的内涵。朱熹的诠释对于后世学者理解“克己”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启示意义。
关键词: 朱熹 克己复礼 哲学思想

内容

朱熹在诠释《论语》“克己”过程中提出了诸多主张,下文围绕“克己”何为、何为“克”、何为“己”、“克”什么、如何“克”等问题探讨朱熹“克己”诠释的思想内涵,并尝试联系其理气观、理欲观,从理学大框架下探讨以“胜私欲”训“克己”的深层原因。
  一、“克己”是圣人成圣之根本、教人之定本
  朱熹对“克己”诠释极为重视,甚至依托诠释构建起了丰富而系统的克己之学,将其作为自己心性哲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认为“克己”、克己之学是圣人成圣、教人的根本途径。
  在《论孟精义》中,朱熹反复引用谢良佐的观点强调“克己”的重要性。“颜子不迁怒,不贰过,则其所好乃克己之学也。圣人之所以为圣,以其得天理而忘人欲;众人之所以为众人,以其灭天理而穷人欲。颜子之克己,其于圣人孰御焉?是以谓之好学”①;“圣门学者,大要以克己为本。克己复礼,无私心焉,则天矣”②。谢良佐认为,“克己”是根本,圣人与众人的区别就在于能不能由“克己”而得天理、忘人欲,颜渊能成圣,关键在于他好克己之学,其克己连圣人都难以抵挡。对此,朱熹是认同的,并加以引用和阐述发挥。
  “制也,制之于外。克己也,以安其内。”③与“外制”相比,“克己”有“安内”之功效。“‘克己复礼’如内修政事,外攘夷狄。”④如果用治国来做比方,“克己复礼”就是一个由内而外的过程,内在修明,外在自然平和,内在之“克己”始终处于根本之地位。“圣人教人有定本……夫子对颜渊曰:‘克己复礼为仁。’‘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皆是定本”⑤;“颜子生平,只是受用‘克己复礼’四个字”⑥。在朱熹看来,孔子教人、颜子为学的根本均是“克己复礼”,不“克己”又如何能教好人、为好学呢?“克己”为圣人教人之定本。
  朱熹重视“克己”有一发展过程。起始,他对程颢单提“敬”字教人和程颐新增“致知”之学非常重视,谓“敬”“致知”如车两轮、如鸟两翼,不可偏缺。⑦其后,朱熹43岁左右提出“克己”⑧,并比较论述与二程之异同得失,“克己”之于“敬”“致知”,若三足鼎立。再后来,正如钱穆所述,朱子晚年好提克己工夫,认为“颜子生平,只是受用‘克己复礼’四个字”①,及其年过六十,乃始明白以克己工夫放在持敬工夫之上,视“克己”为一枝独秀;年六十七以后,谓克己工夫较持敬更积极,更彻底。②
  “克己”得到朱熹的高度重视有时代的原因。到宋代,儒学内倾现象逐渐形成③,中国转向内在④,内在的德性修养摆在首要位置,“内圣”被视为“外王”的基础。“成己方能成物,成物在成己之中,须是如此推出,方能合义理。”⑤当时的学者甚至视外王事业为内圣事业自然发展的结果,“内圣”可必然发展为“外王”,“成己”然后“成物”,“成己”是前提,这才符合义理。此外,宋代佛教发达,影响日盛,佛教戒律森严,这也是朱熹重视“克己”诠释的重要外在原因。
  二、以“身之私欲”而不以“身”训“己”
  分别以马融、孔安国、范宁为代表的“克己”诠释脉络,大都释“己”为“身”,或心照不宣地视古今之“己”同义;而以扬雄为代表的诠释脉络,对“己”的诠释则要丰富得多,如扬雄的“己之私”、王肃的“己私情”、刘炫和邢昺的“身(嗜欲)”、程颐的“己私”“私意”等。朱熹常用“身之私欲”来释“己”,但在不同的文本中也有不同的表达。其《论语集注》说:“己,谓身之私欲也”;“克去己私以复乎礼,则私欲不留,而天理之本然者得矣”。⑥这里用来释“己”的有“身之私欲”“己私”“私欲”等。其他如《戊申封事》中的“己者,一身之私欲也”①,《论语或问》中的“己者,人欲之私也”②,《朱子语类》中的“非礼即己”③等。朱熹对“己”的诠释,虽灵活多样,但皆统摄于其理学框架之下。
  首先,朱熹从理与气、形体与私欲的关联来诠释“己”。
  张载首次以“天地之性”“气质之性”连举。“气质之性”在人身上体现为人对物质生活的欲望。“惟其能克己则为能变”④,通过克己即克制欲望可以变化气质,复归于至善的“天地之性”状态。他认为,“今之人灭天理而穷人欲,今复反归其天理”⑤,并由此推衍出“循天理”“遏人欲”的人性修养方法。在此基础上,二程自家体贴出“天理”⑥,强调“性即理”⑦,“在天为命,在义为理,在人为性,主于身为心,其实一也”⑧,最先把“天理”与“天地之性”、“人欲”与“气质之性”等同,并将其纳入道德伦理范畴。程颐之前,多言“性”,程颐之后,始转向对“理”的探讨。程颐之“性即理”可谓是“性学”通向“理学”的桥梁。朱熹吸取张载、二程等人的思想理论成果,逐渐用“理学”代替“性学”,用理气观说性,认为人物之性都是从天禀受而来,天赋予命与万物以性,即“天命之性”,一切现实的人性就是“气质之性”,即天命之性受气质熏染而发生的转化形态。“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⑨“人物未生之时,不可谓性,才谓之性便是人生以后,此理堕在形气之中,不全是性之本体矣。”①人由理气构成,理为本性,气为形体;人有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出生后,作为理的天地之性混杂于形体之中,很难纯然呈现,人之“身”“形”,受气质熏染,与物欲关联。“阴浊胜,则物欲行”②,“蔽锢少者,发出来天理胜;蔽锢多者,则私欲胜”③,“私欲是气质中一事”④。就理气观而言,形体始终与私欲相联,人出生后“性之本体”一般只能以理气交杂的气质之性的面貌呈现。既然身、欲不离,联系如此紧密,那么秉持理气观的朱熹释“己”为“身之私欲”就是水到渠成的自然事了。可见,朱子是从理与气、形体与私欲的关联来诠释“己”的,亦即从理学体系的本体论、人性论视角来诠释“己”的。
  其次,朱熹从天理人欲相对、“己”“礼”相对的角度来诠释“己”。
  朱熹认为:“孔子所谓‘克己复礼’,《中庸》所谓‘致中和’‘尊德性’‘道问学’,《大学》所谓‘明明德’,《书》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⑤“克己复礼”等命题是天理人欲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释“己”为私欲、释“礼”为“天理之节文”是朱熹天理人欲观及其学术体系的反映。“天理人欲之间,每相反而已矣。”⑥“天理人欲,不容并立。”⑦“克己复礼是截然分别个天理人欲,是则行之,非则去之。”⑧“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⑨“人只有个天理人欲,此胜则彼退,彼胜则此退。”⑩天理人欲相互对立和排斥。这种对立观也折射到“克己复礼”诠释。朱熹将克复的对象“己”和“礼”两两相对,强调“‘己’字与‘礼’字正相对说”“己与礼对立”①。
  “‘己’字与‘礼’字正相对说。礼,便有规矩准绳。且以坐立言之:己便是箕踞,礼便是‘坐如尸’;己便是跛倚,礼便是‘立如斋’。但如此看便见。”②“己”字对“礼”字正如坐立时“箕踞”对“坐如尸”、“跛倚”对“立如斋”,“己”乃坐立时不懂规矩、坐立不正,“礼”乃坐立有规矩准绳、坐姿端正。“己与礼对立。克去己后,必复于礼,然后为仁。若克去己私便无一事,则克之后,须落空去了。且如坐当如尸,立当如斋,此礼也。坐而倨傲,立而跛倚,此己私也。克去己私,则不容倨傲而跛倚;然必使之如尸如斋,方合礼也。故克己者必须复此身于规矩准绳之中,乃所以为仁也。”③“克己”为“克去己私”,释“非礼”、释“己”为“己私”,强调克己者能复此身于礼,实现仁。“非礼者,己之私也。勿者,禁止之辞。是人心之所以为主,而胜私复礼之几也。私胜则动容周旋无不中礼,而日用之间莫非天理之流行矣。”④“己”对应于“礼”,即“非礼”。“克己”乃“胜私”,“私胜”则“中礼”,则天理流行。
  “己”与“礼”相对,“己”为“非礼”,“非礼者,己之私也”⑤,“己”就是“己之私”,“礼即天理之节文”。“己”“礼”相对就是私欲与天理相对。克去“己私”即返复“天理”的诠释路径恰恰相应于去得一分人欲便是存得一分天理的理学理念,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朱熹所说“私欲净尽,天理流行”⑥了。可见,“己”被释为“私欲”,是朱熹天理人欲对立思想的体现。“天理”和“人欲”是朱熹理学体系特有的概念,朱熹以“人欲”来释“己”,完全把《论语》诠释理学化了。
  再次,朱熹还从“克己”与“复礼”的关联来诠释“己”。“天理”是朱熹理学思想体系的最高本体范畴。“天理者,此心之本然”①;“性即天理,未有不善者也”②;“原其初发,都是天理”③;“至若论其本然之妙,则惟有天理,而无人欲”④。从理学本体论的角度,从源头上讲,只有天理而无人欲,天理是人心本来的样子,性就是天理,人性本善。“初来本心都自好,少间多被利害遮蔽,如残贼之事,自反了恻隐之心,是自反其天理。”⑤在朱熹看来,人之初心本来都是好的,因受遮蔽而走向天理之反面,产生人欲。如何才能复礼(理)呢?去除遮蔽天理的私欲,就能复归本然、至善之天理,因为“克己者乃所以复礼”⑥,“革尽人欲,复尽天理”⑦。要“复礼”,必得克去人欲,“克己”是“复礼”的前提,朱熹从其理学本体论思想出发,从贯彻其天理人欲观的角度,释“己”为“私欲”。
  朱熹对“己”的诠释事实上已严严实实地披上了理学化的外衣,显然已大不同于同一诠释脉络下的扬雄、王肃、刘炫、邢昺昺等人的诠释。虽然从字面上来看,扬雄、王肃等人训“己”时也用“私”“己私”,刘炫、邢昺等人训“克己”亦旁涉到“嗜欲”,程颐训“己”亦用“己私”“私意”,但他们所说的“私”和“欲”与朱熹理学体系框架下的“私欲”已不可相提并论。朱熹在扬雄诠释的基础上别添“身”与“欲”字,绝非画蛇添足,而是为了便于从理学体系的大框架下更加圆融地诠释“己”。
  三、以“胜”而不以“治”训“克”
  与对“己”之诠释的多样化不同的是,朱熹在各个文本中一致训“克”为“胜”。朱熹把对“克”的诠释也置于其理学体系的大框架中,用“胜”释“克”,是因为天理人欲处于此胜则彼退的对立关系,天理人欲难以明辨,“克”之对象“人欲”难以克胜。马融诠释脉络下的“治”、孔安国诠释脉络下的“能”、范宁诠释脉络下的“责”,远不能形容朱熹理学框架下“克”之工夫。
  首先,朱熹从天理人欲此胜则彼退之关系的角度来释“克”。
  在朱熹理学体系中,天理和人欲处于此胜则彼退的关系中,二者截然对立。“克己复礼是截然分别个天理人欲,是则行之,非则去之”①;“人只有个天理人欲,此胜则彼退,彼胜则此退,无中立不进退之理,凡人不进便退也”②。朱熹认为,天理人欲相互对立与排斥,是你死我活的冤家对头。天理进一步,则人欲退一步;人欲进一步,则天理退一步。要么克胜人欲、复归天理,要么陷溺人欲、丧失天理,不进则退。在这种天理和人欲此胜则彼退的较量中,需要付出十足的克己工夫,才能获胜。“克己亦别无巧法,譬如孤军猝遇强敌,只得尽力舍死向前而已,尚何问哉!”③主体面对人欲,犹如孤军遇到强敌,别无选择,只能拼死一战。朱熹反复强调,“圣人所以下个‘克’字,譬如相杀相似,定要克胜得他!”“颜子克己,如红炉上一点雪!”④“克”字如相杀,定要胜利;“克己”为雪落红炉,必将消融,如此才能战胜“私欲”,才能体现胜券在握的气势。“克者,胜也。日用之间,只要胜得他。天理才胜,私欲便消;私欲才长,天理便被遮了。要紧最是胜得去,始得。”⑤在这种尖锐对立的天理人欲关系下,只有“胜”字才能匹配和胜任“克”之工夫。有弟子问,训“克”为“胜”不若“治”较稳,朱熹答:“治字缓了。且如捱得一分,也是治,捱得二分,也是治。胜,便是打叠杀了他。”①朱熹认为,“治”字太缓,更适合于缓慢的过程、共存有余地的情形,天理要彻底战胜人欲,用“治”这种工夫不行,力度不够,“胜”字才有“打叠杀了他”的力度。明代学者蔡清在《四书蒙引》中对此亦有讨论:“克,胜也。直至那边全倒了,只有我在,方是克。此克字最重,故曰:‘如红炉上一点雪。’”②对方全倒了,唯我独在,才是“克”、才是“胜”,如同红炉上一点雪,烈火熊熊,雪落速殒无痕。蔡清精研朱熹著作,力捍朱熹学说,对“克”训解读可谓深契朱子本意。
  其次,朱熹从天理人欲难明的角度释“克”。
  朱子有言,“非至明不能察其几”③,有学者解读为,“是言其致察于‘非’字”④。没有“至明”的工夫,则不能清楚地判断什么是不能视听言动的“非礼”,更不能明察天理人欲所动之玄机,必将混淆天理人欲。“因说克己。或曰若是人欲则易见,但恐自说是天理处,却是人欲,所以为难。”⑤人欲虽易见,但有时易把人欲误为天理,天理和人欲不易辨清。“因论‘克己复礼’,洽叹曰:‘为学之艰,未有如私欲之难克也!’先生曰:‘有奈他不何时,有与他做一片时。’”⑥朱熹回答弟子指出,私欲之难克,一方面难在战胜不了它,另一方面难在误把私欲作天理,视私欲为同朋,因而与之同做一片,融为一起了。“天理人欲,几微之间”⑦,“吾人所学吃紧着力处,止在天理、人欲二者相去之间耳”⑧。天理和人欲过渡之 间,有时并非判然有别,而这恰恰是“克己”最难处、最吃紧处,也是最应该着力处。
  参阅张栻与此类似的表述有助于理解朱熹的深意:“试举天理、人欲二端言之。学者皆能言有是二端也,然不知以何为天理而存之,以何为人欲而克之,此未易言也。”①“克己”之难,在于天理微妙难明,人欲汹涌易起,“天理人欲之分”难析。天理人欲难明,又不得不明,“毫厘之差,霄壤之缪”②,“克己即存理去欲之别名”③,区分天理人欲是存理去欲的前提,求仁“克己”自然很难。
  “天理人欲,无硬定底界,至是两界分上工夫。这边工夫多,那边不到占过来。若这边工夫少,那边必侵过来。”④朱熹还认为,天理人欲不是凝固不变的两极,二者之间“无硬定底界”⑤,可相互换位和转化,两边力量的对比起决定作用,“两界分上工夫”是关键,“须事事与剖判极处,即克治扩充工夫随事著见”⑥。想要天理不失,人欲不横流,“克己”工夫一刻也不能松懈。只有“胜”字而不是“治”字能胜任这种有力度又能持久的“克”的工夫。
  朱熹学生符舜功就学者“克己”修养与朱熹展开讨论。符舜功问道:“学者当先防人欲,正如未上船,先作下水计。不如只于天理上做工夫,人欲自消。”朱熹不赞同这一说法,引尧舜“人心惟危,道心惟微”之说表达自己观点,主张“只于两者(天理、人欲)交界处理会”。⑦这同他于“天理人欲相去之间”着力之论有异曲同工之效。
  再次,朱熹从“克”之对象“私欲”难以对付的特征来释“克”。
  朱熹深刻体察到“克己”难克,这是他字斟句酌、深思熟虑后以“胜”而不以“治”训“克”的重要原因。程颢强调“克己最难”①,认为“‘先难’,克己也”②。受此影响,朱熹对“克己”之难做了详尽论述。“克己工夫较难,出门、使民较易。”③与“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之敬的修养相比较而言,“克己”更难。
  “克己”是“胜私欲”,作为“克”的对象的“私欲”难以对付。“‘克’者,胜也。难胜莫如‘己’,胜己之私则能有诸己,是反身而诚者也。”④如果能克服和超越“己之私”,那么,我们就能找到本我,但“己之私”难克,因为这是心上工夫。“答颜子处是就心上说工夫,较深密为难。”⑤朱熹认为,“克”的对象“己”不是指“身”,而是指“私欲”。“身”侧重形躯意义,是外在的、可见可触的;而“私欲”侧重内心深处的欲念,“克”私欲是心上工夫。心上工夫最为幽微玄妙,要做到深密无过确实很难。朱熹甚至将“克己”对象喻之为盗、恶草、贼、病根等,如“克己则是拒盗”⑥,“克己则是去其恶草”⑦,“‘克己’如誓不与贼俱生”⑧,“‘克己’是拔去病根”⑨。“克己”被喻为杀贼工夫。“‘克己复礼’,这是杀贼工夫”⑩;“‘克己’者,一似家中捉出个贼,打杀了便没事”?;“告颜渊底是杀贼工夫”?。为此,朱熹反复强调,要坚持不懈地“克”。“把持不能久,胜物欲不去”;“自着力把持,常惺惺,不要放倒。觉得物欲来便着紧,不要随他去。这个须是自家理会”①。“克己”要在“久”“常”上下工夫,时常警惕,不能“物欲”来了就下工夫,去了就不管了。朱子终身倡导和践行“克己”工夫。“克”之对象如此幽深、难以应对,“克”之工夫必然是“胜”而不是“治”了。
  受朱熹影响,朱熹弟子对于“克己”对象之难亦多有阐述,从朱熹与其弟子问答的语录汇编《朱子语类》中历历可见。比如,其弟子在与朱熹问答中指出:“‘仁者先难而后获。’难者,莫难于去私欲。私欲既去,则恻然动于中者,不期见而自见”②;“克去己私,最是难事。如今且于日用间每事寻个是处”③;“如今所以难克,也是习于私欲之深”④。在诸弟子看来,“克己”之难,难在私欲难去,难在习于私欲的程度太深。
  宋儒尤袤十世从孙尤文自小读程朱遗书,谓学者“必先于天理人欲关键剖决分明,才有入手处”⑤,深得朱熹“克己”难克之本意。
  四、不稳当的都要克,尽力舍死向前,久而不懈
  对于哪些该克、哪些不该克,以及如何克己,朱熹有周详论述。
  其一,在克己内容上,朱熹主张不稳当的都要克,从而达到“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的境界,强调“克己”内容上的彻底性。
  朱熹赞同谢良佐的主张“克己须从性偏难克处克将去”⑥,他还对“偏”“难”等字眼加以阐发和强调,提出自己更全面的看法。《朱子语类》记载:“然人之气禀有偏,所见亦往往不同,如气禀刚底人,则见刚处多,而处事必失之太刚;柔底人,则见柔处多,而处事必失之太柔。须先就气禀偏处克治。”①人之气禀或刚或柔,各有偏失,“克己”自然要从偏处克去。有弟子问:“谢氏说‘克己,须从性偏难克处克将去。’此性是气质之性否?”朱熹答:“然。然亦无难易。凡气质之偏处,皆须从头克去。谢氏恐人只克得里面小小不好底气质,而忘其难者,故云然。”②气质偏处有难易,不管难易都要克,不能克易忘难,只克小的、容易克的方面,而忽略掉难克的方面。当有弟子问:“上蔡‘先从偏处克将去’,其说如何?”朱熹答:“也不特恁地。夫子说非礼勿视听言动,便尽包得了。如偏底固是要克,也有不偏而事为有不稳当底,也当克。且如偏于严,克而就宽,那宽中又有多少不好处要克。”③在朱熹看来,先就气禀偏处、难处克治,最后不论偏的还是不偏的,只要是不稳当的都要克。
  偏处、难处、不稳当处都克后,朱熹追求的目标是什么呢?是“无分毫私欲”,是“存心”,是“致广大”“极高明”。“克尽己私,故日用间是这道理在胸中平铺地顺流将去,无分毫私欲为之梗拂。”④在朱熹看来,己私克尽,道理就平铺流淌,也就毫无梗阻、拂挠了。“不以一毫私意自蔽,不以一毫私欲自累,涵泳乎其所已知,敦笃乎其所已能,此皆存心之属也。”⑤没有“私意自蔽”“私欲自累”,只用涵泳已知、敦笃已能,心之本体、全德自然就存现了。因为“此心本广大,若有一毫私意蔽之,便狭小了;此心本高明,若以一毫私欲累之,便卑污了。若能不以一毫私意自蔽,则其心开阔,都无此疆彼界底意思,自然能‘致广大’;惟不以一毫私欲自累,则其心峻洁,决无污下昏冥底意思,自然能‘极高明’”欲自累,则此心沉溺而昏暗卑陋,何以极高明乎”①。只要克去己私,人心就能广大、高明了。
  其二,在克己态度上,朱熹主张“只得尽力舍死向前”,强调态度决心上不顾一切。
  “克己”难克,决定了“克己”工夫之付出非同一般。朱熹指出,“克己亦别无巧法,譬如孤军猝遇强敌,只得尽力舍死向前而已,尚何问哉”,“克己复礼,‘如火烈烈,则莫我敢遏’”。②个体面对人欲,犹如孤军遇到强敌,别无选择,只能拼死一战。
  “‘克己’是拔去病根……譬如捉贼,‘克己’便是开门赶出去,索性与它打杀了,便是一头事了”③;“告颜渊底是杀贼工夫……告颜子底意思,是本领已自坚固了,未免有些私意,须一向克除教尽”④。“克”字训为“胜”而不训为“治”,在朱熹看来,是因为“治”字太缓,“胜”便是“打叠杀了他”⑤,个中气势扑面而来。
  朱熹甚至用“刚”“一刀两段”“尽净”“截然分别”“至健”等干脆利落的词语来表达“克己”在态度上的不顾一切,形容“克己”之力度。“‘克己复礼’,便刚决克除将去”;“夫子告颜渊之言,非大段刚明者不足以当之”,“一似《易》之《乾》”,“《乾》是纯刚健之德”;“‘克己复礼’,是刚健勇决,一上便做了”;“颜子之于仁,刚健果决,如天旋地转,雷动风行做将去”;“‘克己’底是一刀两段,而无‘克伐怨欲’了”;“克己则和根打拼了,教他尽净”;“‘克己复礼’,是截然分别个天理人欲”;⑥“非至明不能察其几,非至健不能致其决”⑦。
  朱熹还通过比较“敬”之工夫来突出“克己”工夫力度之大。一方面,朱熹认为克己工夫与持敬工夫相资相成。“若不敬,则此心散漫,何以能克己。若不克己,非礼而视听言动,安能为敬”,“敬则无己可克”,“说得也好”;“敬之至,固无己可克;克己之至,亦不消言敬”;①“然学者诚能从事于敬恕之间而有得焉,亦将无己可克矣”②。另一方面,朱熹认为,较之“敬”,“克己”更刚、更有力。“克己,乾道也;敬恕,坤道也”;“乾道奋发而有为,坤道敬重而持守”;“譬如服药,克己者,要一服便见效;敬恕者,渐渐服药,磨去其病也”;“‘克己复礼’,如拨乱反正;主敬行恕,如持盈守成,二者自有优劣”;“敬是涵养操持不走作,克己则和根打拼了,教他尽净”。③“克己”是和自己恶的方面做斗争,自然要下死力气;“敬”侧重强调对好的、善的方面的持守,自然要温和许多。
  其三,在克己方法上,朱熹主张“久而不懈”、持之以恒。
  对于坚持不懈地“克”,朱熹反复强调和讨论,并身体力行。
  “若以正胜邪,则须是做得十分工夫,方胜得他,然犹自恐怕胜他未尽在。正如人身正气稍不足,邪便得以干之矣。”④“克己”工夫若不坚持,若不做到十分工夫,恐难彻底战胜私欲,稍有松懈,“私欲”即卷土重来,邪便胜正了。“把持不能久,胜物欲不去”;“自着力把持,常惺惺,不要放倒。觉得物欲来便着紧,不要随他去。这个须是自家理会”。⑤“克己”要在“久”“常”上下工夫,时常警惕,不能“物欲”来了就下工夫,去了就不管了。
  借助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和王懋竑的《朱熹年谱》,按时间顺序梳理朱熹相关论述,我们不难发现朱子倡导和践行“克己”工夫的印迹。
  早在39岁时,朱熹与陈明仲讨论克己之目,鼓励学者循视听言动等可见易守之法,养不可见不可系之心,认为克己工夫“久而不懈,则表里如一,而私意无所容矣”①。坚持不懈地“克己”,可实现内在和外在完美统一,从而战胜私欲。
  41岁时,朱熹与李伯谏讨论“为己”“变化气质”等工夫。“若实有为己之心,但于此显然处严立规程,力加持守,日就月将,不令退转,则便是孟子所谓深造以道者。盖其所谓深者,乃功夫积累之深;而所谓道者,则不外乎日用显然之事也。及其真积力久,内外如一,则心性之妙无不存,而气质之偏无不化矣。所谓自得之而居安资深也,岂离外而内、恶浅而深,舍学问思辩力行之实而别有从事心性之妙也哉?”②一方面,朱熹担心李伯谏学佛病根未除,因而告之以“严立规程”“日用显然之事”,倡导其行“学问力行之实”;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倡导“力加持守,日就月将,不令退转”,强调工夫积累深、积力久,从而变化气质,葆存心性之妙。
  46岁时,朱熹答王子合曰:“观于已发,识其未发,克己不已,一旦复之,则造次颠沛皆见此心之妙,始可以言仁矣。”③从已发处观察其然,从未发处识透其所以然,而最紧要的还在“克己不已”,坚持不懈地“克己”,如此才能处处见此心之妙,才能成就仁德。
  59岁时,朱熹向孝宗皇帝上《戊申封事》书,进谏皇帝要“正心”。“孔子所以有‘克己复礼’之云,皆所以正吾此心而为天下万事之本。”④正心不是一时之事,需要每天坚持施以“克己”工夫。即便面对皇帝,朱熹亦坦言须“日日克之,不以为难,则私欲净尽,天理流行,而仁不可胜用矣”①。
  66岁时,朱熹答范文叔曰:“夫子所谓‘克己复礼’,所谓‘恭敬忠恕’,可以备见其用力之始终矣。幸深味乎此而实加功焉,则为有以慰区区之望,固不在于言语文字之间而已也。”②突出强调“用力之始终”和“实加功”的工夫。
  68岁时,朱熹答周舜弼曰:“克己工夫要当自日月至焉推而上之,至终食之间,以至造次、至颠沛,一节密一节去,庶几持养纯熟,而三月不违可学而至。不学则已,欲学圣人则‘纯亦不已’,此其进步之阶与?”③虽时值庆元党禁之时,朱熹仍不曾松懈“克己”工夫,再三强调“一节密一节”地坚持“克己”,“纯亦不已”。
  为便于了解,在此以图表形式加以再现(参看表2.1)。从上文节选的朱熹与友人问答及其向皇帝的进谏,我们不难发现朱熹对坚持不懈“克己”的重视,“久而不懈”“力加持守”“积力久”“克己不已”“日日克之”“用力始终”“一节密一节”“纯亦不已”等术语,实为朱熹倡导的持恒“克己”之同义语。从节选文章的时间序列来看,朱熹毕生重视、倡导和践行“克己”工夫,即使在受党禁打击的晚年,仍然如此。
  五、“克己”之私内含气禀之私、耳目口鼻之欲、人我之私
  朱熹用以释“己”之“私欲”有明确意涵。
  朱熹训“己”为“私欲”,他也经常用“私意”“己私”等来释“己”。如,“告颜子以‘克己复礼’,克去己私以复于礼”①,“克己固学者之急务……凡是己私、不是天理者,便克将去”②,皆用“己私”释“己”;“所以要‘克己复礼’,便是要克尽私意”③,“只是要‘克己复礼’,若能克去私意,日间纯是天理”④,皆用“私意”释“己”。而且,“私意”“己私”“私欲”经常互通互用。
  朱熹用以释“己”的“私欲”究竟涉及哪些具体内容?在《朱子语类》中,朱熹与学生对此有问答:“‘克己之私有三:气禀、耳目鼻口之欲,及人我是也。不知哪个是夫子所指者?’曰:‘三者皆在里。然非礼勿视听言动,则耳目口鼻之欲较多。’”⑤在朱熹看来,“克己之私”涉及气禀之私、耳目口鼻之欲以及人惟有我之私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耳目口鼻对应听视言嗅之功能,因而,从功能上来说,“非礼勿视听言动”涉及耳目口鼻之欲显然较多。
  明代学者蔡清对朱熹此论亦有讨论。“己,谓身之私欲也,兼三项:气质之偏一也,耳目口鼻二也,人我忌克三也。分言之,则有三;若单举耳目口鼻,便该了那两项。且如气质之偏是偏个什么,人我忌克是忌个什么,故下文之言,只说非礼勿视听言动,尽之矣。”①蔡清从“兼”“分言”“单举”等角度来分析。在他看来,朱熹解“身之私欲”兼三项,分说,则有气禀之偏、耳目口鼻之欲、人我之私三项内容;若单提,则“耳目口鼻”之欲涵盖了气禀之私、人我之私的内容。
  其一,气禀之私。
  气禀之私为什么是要“克”的私欲?一者,朱熹认为,人之善恶贤愚由气之清浊而定。“人之性皆善。然而有生下来善底,有生下来便恶底,此是气禀不同”②;“禀气之清者,为圣为贤”,“禀气之浊者,为愚为不孝”③;“由气禀有昏浊,又私欲污染,其善者遂变而为恶”④。朱子坚信性善,但他同时认为,气禀之清者,生来是善,是圣贤,气禀之浊者,生来是恶;由于气禀有清浊,再加上私欲之污染,善之性也就变而为恶了。二者,人之气禀都有偏颇。“盖为此心此理虽本完具,却为气质之禀不能无偏。若不讲明体察,极精极密,往往随其所偏,堕于物欲之私而不自知。”⑤气禀之偏,如若不“克”,会不知不觉堕落于“物欲之私”。三者,气禀之偏为害不小。“既有是形体之累,而又为气禀之拘,是以物欲之私得以蔽之,而天命之本然者,不得而著。”⑥气禀之偏导致“天命之本”不得彰显。“气禀物欲得以蔽之而不能自明”;“但众人类为气禀物欲之所昏,故不能常敬而失其所止”;“惟其气禀之杂、物欲之私有以害之”;“人惟拘于气禀、蔽于私欲”;“盖理虽在我,而或蔽于气禀物欲之私,则不能以自见”。⑦气禀物欲常常导致心智昏暗,不能自明,为害甚大。“盖人莫不知德之当明而欲明之,然气禀拘之于前,物欲蔽之于后,是以虽欲明之而有不克也”①,“胜其气禀之偏、物欲之蔽而能明其明德也”②。气禀之偏阻碍明明德,必须克胜。四者,气禀之偏难知难识难治。“气禀、物欲均为害性,然物欲之害易见,气禀之害难知”③,“杂于气禀而为善之不切,难识而难治”④。朱子认为,气禀和物欲都对人之性有危害,后者容易被知晓,而前者气禀之私最是难知难识,更难治。
  气禀伴随人之出生而生,因禀受气之清浊不同,个体气禀参差不齐、复杂多样。“气禀物欲害之也,盖气偏而失之太刚,则有所不克;气偏而失之太柔,则有所不克。声色之欲蔽之,则有所不克;货利之欲蔽之,则有所不克。不独此耳,凡有一毫之偏蔽得以害之,则皆有所不克。”⑤“太刚”“太柔”皆气禀之偏造成的,因而朱熹要变“有所不克”为“克”。“但为气禀所拘、人欲所蔽,则有时而昏,然其本体之明,则有未尝息者,故学者当因其所发而遂明之,以复其初也。”⑥气禀物欲虽然使人昏暗不明,但人有本体之明,只要能克胜气禀物欲,我们就能复归初心。
  其二,人我之私。
  为什么将“人我”作为“己私”纳入克的范围?在朱熹看来,“人我之私”本意为“人惟有我之私”,偏指“我私”或“己私”,与他人没有关系,正因如此,才要克去这种“人我之私”,从自己做起。朱子直接释“我”为“私己”⑦,认为“我”与私意息息相关,是消极的需要去除的对象。“我,私意成就”①;“到我,但知有我,不知有人”②。这些都是“我”之“私”的表现。这种“有我”,以自己为中心,自以为是。“人惟有我,故任私意;既任私意,百病俱生。”③朱熹晚年68岁时还就此与吕子约讨论④,“只己见便为至当之论”,“先横着一个人我之见在胸中,于己说则只寻是处,虽有不是,亦瞒过了;于人说则只寻不是处,吹毛求疵,多方驳难。如此,则只长得私见,岂有长进之理”⑤,以一己之见为是,惟己见是从,只寻自己“是处”、别人“不是处”,这种“我之私”很难公正,极其狭隘,与圣人惟理是从的做法迥然不同。“圣人做事,初无私意。或为,或不为,不在己意,而惟理之是从。”⑥圣人尊重本有、客观、公正之理,不以己意为是,这是朱熹颇为推崇的。因而,“人惟有我”之私,必然是“克己之私”的重要内容,必须下工夫大力克胜。
  其三,耳目口鼻之欲。
  将耳目口鼻之欲作为“私欲”纳入“克”的范围,这很容易被理解和接纳。“人惟拘于阴阳五行所值之不纯,而又重以耳、目、口、鼻四肢之欲为之累,于是,此心始梏于形气之小,不能廓然大同无我,而其灵亦无以主于身矣。”⑦朱熹认为,耳目口鼻四肢之欲桎梏人心,使心灵不能主宰形体,应该克胜。
  不过,朱熹所要“克”的耳目口鼻之欲有所侧重,他并不是绝对的禁欲主义者。正如林月惠所说:“‘存天理,去人欲’之‘人欲’,在宋明理学论述中有独特的意涵,它不是泛指一般日常语言使用脉络下的‘欲望’(如饥饱寒暖、口鼻耳目之自然欲望),而是特指‘天理’之‘阙如’(吾人体现天理而有‘过、不及’之状况,而使天理不能作主)。”①朱熹言“去人欲”有其哲学理据,并非反对人的所有欲望。“然人有是身,则有耳目鼻口四肢之欲,而或不能无害夫仁……盖非礼而视,人欲之害仁也;非礼而听,人欲之害仁也;非礼而言且动焉,人欲之害仁也。”②这里的“或”字意即“有时候”,“耳目口鼻四肢之欲”有时候损害仁,有时候不损害仁。那何时不损害仁呢?“欲,如口鼻耳目四肢之欲,虽人之所不能无,然多而不节,未有不失其本心者,学者所当深戒也。”③可见,在朱熹看来,多而不节制的“欲”害仁,有节制的、合理的“欲”不害仁,学者诫勉、克制的乃“多而不节”的“欲”。“如饥饱寒燠之类,皆生于吾之血气形体,而他人无与焉,所谓私也,亦未便是不好,但不可一向徇之耳。”④饥饱寒燠之“私”,没有不好,但“一向徇之”过度了就不好。“人心是此身有知觉,有嗜欲者,如所谓‘我欲仁’‘从心所欲’‘性之欲也,感于物而动’,此岂能无!但为物诱而至于陷溺,则为害尔。”⑤有些嗜欲乃人之必有,是合理之“欲”,不属“克”的范围,朱熹要“克”的是“陷溺”、过分之物欲。“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⑥是不是私欲,关键看程度,合理的、有节的欲仍是天理,是不应该被克除的。
  为了说明克胜的私欲是过度的欲望,朱熹还打了一个很形象的比方:“欲是情发出来底。心如水,性犹水之静,情则水之流,欲则水之波澜。但波澜有好底,有不好底。欲之好底,如‘我欲仁’之类;不好底则一向奔驰出去,若波涛翻浪。大段不好底欲则灭却天理,如水之壅决,无所不害。”⑦朱熹将心、性、情、欲分别比喻为水、水之静、水之流、水之波澜,我们要克胜之“欲”不是一般的“水之波澜”,而是“不好底”、无节的、“一向奔驰出去”的“波涛翻浪”。

知识出处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研究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本书以宋代佛道挑战、清代汉宋之争为背景,以理学体系建构为视角,对朱熹“克己复礼为仁”诠释进行研究,挖掘朱熹克己、复礼、为仁及三者关系的诠释意涵,揭示其诠释的理学化、阶段性、发展性、矛盾性特征及其成因,彰显了朱熹内倾的学术特征、“致广大,尽精微”的学术特质与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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