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物性同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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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555
颗粒名称: 一、人物性同异论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5
页码: 270-274
摘要: 本文章讨论了中韩两国的“本性”和“人物性同异”的议题。先秦时期孟子、荀子和扬雄提出了不同的性善恶论,而宋代张载和朱熹则提出了“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的概念。朱熹还探讨了“理一分殊”思想,认为万物之性同源于理,但因气禀不同,所赋之理也有所不同。18世纪韩国性理学派对此议题展开了长达一百多年的辩论。巍岩和南塘依据朱熹和栗谷的思想,对“本性”进行了阐释。栗谷的“理通气局”之说强调了理与气的关系,并引入了“湛一清虚之气”的概念。巍岩和南塘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认为人性与物性在本源上是相同的,但在具体表现上存在差异。
关键词: 性理学 儒家文化 朱熹

内容

中国有关“本性”的讨论从先秦就开始,比较有代表的有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扬雄的性有善恶论等。到了宋代,张载提出了“天地之性”、“气质之性”,而为程颐、朱熹所推崇。依张载而言,“天地之性”是指人之超越的道德生命,“气质之性”则是指由人之自然生命(气质)所构成的“性”,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其关系是理与气的关系。而朱熹则认为,“气质之性”即是“天命之性”,但就它堕在气质之中来说,特别称之为“气质之性”。“天地之性”是纯理,“气质之性”则是理与气之混合。在朱子学中,“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关系并非理与气的关系,“天地之性”与“气质”的关系才是理与气的关系。这是朱子对张载“气质之性”所做的新诠释。
  朱熹对“人物性同异”之说,有深入的探讨。在其“理一分殊”思想中,他提出“理一之理”与“分殊之理”的区别,并就“理同气异”,从本源的角度说明“人物性同”,从气质的角度说明“人物性异”。他说:“论万物之一原,则理同而气异;观万物之异体,则气猶相近,而理绝不同。”①由此,他认为气禀不同,所赋之理也有不同。
  18世纪韩国性理学的“人物性同异”论辩发端于1678年,金昌协问他的老师宋时烈(1607—1689),人性与物性是否相同。后来金昌协提出了理气说、知觉说、未发说等,奠定了洛学“人物性同论”的理论基础。到1709年,权尚夏门下的江门八学士中最杰出的李巍岩(1677—1727)和韩南塘(1682—1751)正式开启了这场持续了一百多年的论争。
  巍岩和南塘双方都是依据朱熹的“理同气异”和栗谷的“理通气局”思想,对本性论进行阐释的。而栗谷的“理通气局”之说,实本于朱子的“理气不离不杂”和“理一分殊”之说。粟谷认为:“理通者,天地万物同一理也;气局者,天地万物各一气也。所谓‘理一分殊’者,理本一矣,而由气不齐,故随所寓而各为一理,此所以分殊也,非理本不一也。”②这里所言之“通”即为普遍性,“局”即为特殊性。在朱子的理气论中,“理”是赋予万物之存在形式,本身是超时空的,因而也是普遍的,这便是栗谷所谓的“理通”。“气”使万物在时空中得以成为具体的存在,然而当理落在气中时,便形成万物之性,并在时空中呈现出特殊性,这便是栗谷所谓的“气局”。③而栗谷的“理通气局”说有进于朱子之处,在于“湛一清虚之气”之说。依栗谷的理解,若气之活动完全顺乎理,而不失其本然,此即“湛一清虚之气”。这是一种理想状态,栗谷将它等同于孟子所说的“浩然正气”。
  对栗谷而言,“性”不仅是理气之合,而且又作为普遍的“理”存在于特殊者“气”之中,然后才可以成为“性”。栗谷说:“性者,理气之合也,盖理在气中,然后成为性,若不在形质之中,则当谓之理,不当谓之性也。”①按其“理通气局说”,则因为气局而人和物之“性”有差异。从理通之理的层面来讲,人和物之“理”是相同的。故栗谷云:“人之性非物之性者,气之局也;人之理即物之理者,理之通也。”②换言之,如果用“性”来定义理一之理(即理通之理),人性和物性是相同的;如果用“性”来定义分殊之理(即气局之理),人性和物性是不同的。这就是栗谷把“理”和“性”看成一,看成二的思想。后来,巍岩和南塘对此二说,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实际上,在性理学来讲,所谓人性、物性之性都是指本然之性。巍岩所主张的“性”,亦是如此。他说:“愚尝闻,本然者一原也,气质者异体也。”“性虽有本然气质之别,而本然其主也。”③他认为,“性”的本质是一个普遍性的根源,即“一原”,“气质”属于不同的个体,即异体。这种主张也是侧重于栗谷的“惟其理之虽局于气而本体自如”④和“人之理即物之理者,理之通”⑤的观点。所以,巍岩认为:“盖栗谷之意,天地万物,气局也;天地万物之理,理通也。而所谓理通者,非有以离乎气局也。”⑥
  而南塘是从另一角度来区分“一原”和“异体”的,在内容上包括“性三层说”。南塘说:“理本一也,而有以超形器而言者,有以因气质而名者,有以杂气质以言者。超形器以言,则太极之称是也,而万物之理同也。因气质而名,则健顺五常之名是也,而人物之性不同矣。杂气质而言,则善恶之性是也,而人人物物不同矣。”⑦南塘的“性三层说”,即超形器:一原,理通;因气质:本然之性,气局之理;杂气质:气质之性,气局。这和巍岩说法虽然不同,但“超形器”所表现的就是一原,在这种观点中人与物的性都是相同的。而异体则用“因气质”来表现,在这种观点里人与物是相异的。南塘选择的是后一种观点,因此南塘继承了栗谷的“人之性非物之性者,气之局也”①的观点,主张“人物性异”说。
  南塘主张人性与物性的差异不在“超形器”的层面之中,也不在“杂气质”的气质差异之中,而是在“因气质”(气局之理)当中。南塘将栗谷的“气局”发展成为“气局之理”,进而将“气局之理”解释为“因气质之性”。他还把“理一”和“理通”解释为“理”,把“分殊”和“气局”解释为“性”。这就是南塘主张人物性相异论的理论结构。②魏岩从本体论出发,以“一原”的观点,提出“人物性同”论;南塘以“性三层说”的观点,提出“人物性异”论。
  巍岩所坚持的立场,是把重心放在无差别的、同一的“理”上,而不是放在差别的、异体的“气”上,即把朱熹的“理同”、粟谷的“理通”联系起来,从而主张“性同”。南塘则坚持性与理分开,认为理是具形之前的物件,此所谓“气已成形,理亦赋焉”,主张“性即气”。而巍岩所主张的“性”,正如朱子所言,在“性即理”这一基本前提下,“性”的本质是一个普遍性根源,即“一原”,并同时承认气质属于不同的个体,即异体。这就是巍岩洛学的“性同”与南塘湖学的“性异”的本质所在。
  巍岩还认为:“天命五常太极本然,名目虽多,不过此理之随指异名,而初非有彼此本末偏全大小之异。”③这就是说,要用天命、五常、太极、本然之类的概念来把握“性”,因而应从“天地万物同此一原”的层面来理解。所以,巍岩说:“夫宇宙之间理气而已,其纯粹至善之实,无声无味之妙,则天地万物,因此一原也。”④南塘则认为,天命是超形器的,而五常是以气质命名的,所以相互区别。他把五常定义为五行秀气之理,人运五行秀气而生,人的五常是完整的,然而动物虽然都有五行,但只拥有五行的一部分秀气,因而动物的五行是偏塞的。所以他说:“万物既生,则得其气之正且通者为人,得其气之偏且塞者为物。……草木则全无知觉。禽兽则虽有知觉而或通一路,终为形气之所拘,而不能充其全体之大。人则得其正且通者,故其心最为虚灵,则顺五常之德,无不备焉。……此人物之所以殊也。”①
  巍岩为代表的洛论立足于宇宙万物存在之原理,即理一(理通之理)而规定“性同”的观点,对后来朝鲜北学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北学派的学者们继承洛论的“人物性同”说的基本形式中演绎的逻辑结构,克服了象征着差别性、特殊性、个别性的气局之弊端,而立足同一性、普遍性为象征的理通的沟通上。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朱子的“理同”、栗谷的“理通”、洛学的“性同”,是东亚朱子学对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境与生态问题,在哲学上的深刻反思。其现实意义在于树立了自然界万物平等的价值观。
  从上述可见,以巍岩为代表的洛派的“人物性同论”,与以南塘为代表的湖派的“人物性异论”的对话,是对朱子、栗谷有关人性和物性之范畴的新诠释。他们的论辩丰富了东亚朱子学的思想内涵。

知识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精选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2008-2018年公开发表的朱子学研究论文37篇,按文章内容分成了朱子与理学、朱子与社会、朱子与教育、朱子与当代、朱子与东亚、朱子与闽台等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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