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儒家实用理性主义的性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525
颗粒名称: 二、儒家实用理性主义的性格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4
页码: 193-196
摘要: 本文探讨了人类对生命价值与人生意义的渴求,以及先秦儒家对这一问题的解答。儒家强调通过理性思辨和道德信念来确立人的独特本性,并从具体的心理感受出发,将外在的社会规约转化为内在的道德信念。这种道德直觉促使人们主动做出道德行为,而不是被动地服从或追求其他目的。先秦儒家的这种解答方式表现出理性主义性格,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理性思辨 儒家文化 朱熹

内容

(一)人类具有扣问生命价值与人生意义的渴求
  人之异于动物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具有寻求价值与意义的渴求,以及创造价值与意义的能力。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1908—1970)把人类的需求分成五种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与自我实现的需求。①其中,自我实现的需求一直被视为一个重要的需求,这个需求就是价值感与意义感的追求。价值感与意义感的问题不是科技文明所能解答的问题,这个问题一般都是放在哲学部门进行讨论。孔孟和朱子的学说之所以深刻,就在于他们解答了这个问题,正所谓“天不生仲尼,则万古如长夜。”
  儒家的人性论就是对于人的意义与价值进行思辨和抉择,并确立了良善之性做为人之所以为人的独特本性。孟子提出小大之辩,主张面对不当的欲望和内心良知的冲突时,应该听从良知的声音(从其大体而摒弃小体),从诸多面向的人类天性之中确立了理性思辨与道德信念的价值。大体是心之官,
  小体是耳目口鼻之官,在小大之辩的问题上要能够先立其大,以理性思辨与道德信念作为行为的准则,而不是盲目服从生理或心理的直觉反射。这个立其大的动作,就是要把重要的价值取向先确定下来,这样在面对良知与欲望的冲突时,才能够有一个明确的取舍,人的价值也能从中彰显。
  这个问题公都子和孟子曾经有过一段经典的对话,讨论同样是人,在这个问题上为什么会有个别差异呢: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
  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何也?”
  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此为大人而已矣。”①
  事实上,作为良知的大体与作为耳目之官的小体,都是人性本具的一些客观存在。人心既有清明的时候,也有利欲熏心的时候,问题在于为什么要从其大而不从其小呢?从大不从小,展现出孟子的价值抉择,这是一种理性思辨之后的自我抉择。此处也反映出儒家所谈的“人性”,是价值意义上的“人性”,是经过拣择,能够反映出价值与意义的人性,而不是那个实然面向上所谓的“人性”。孟子的论述之所以容易被人接受,除了贴切的比喻之外,主要还是因为他强调出较为深刻的问题意识,以及经得起理性检验的合理说法。
  除了温饱与短暂的心理快乐之外,人们总是会去寻找人生的价值与意义,相较于其他的需求,这是一个更为深刻的问题。除此之外,社会的运作也需要一种能够被普遍接受与遵循的道德公约,作为共同的价值与标准。对于价值与意义的解答,能够对我们的生活做出较好的指导并建立规范,这不仅在个人的层面有这个需要,就社会层面而言,也有同样的需求。
  (二)奠基于共同心理感受的理性论述
  先秦儒家将人性的光明面挑选出来,作为人生追求的信念,以及评价行为的价值标准,这是先秦儒家对生命价值与生命意义的解答。在这个面向上,我们可说儒家是中国人的宗教。然而,儒家却又和宗教不同,儒家的信念是奠基在理性思辨上的,不诉诸于超越的神或者不能普遍感知的神秘经验。儒家也和纯粹的哲学思辨不同,他的观察与说明经常是具体的、实在的心理活动,不是抽象的玄思,因此特别亲切易懂;此外,儒学是强调实践之学,要求能够融贯于日常生活、是可用个人生命去实践的理想与信念,并非以单纯的思辨为满足。孟子提出的四端之心,是一种具体而微的心理感受,符合人们的普遍经验:
  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①
  孟子从这种可以共同感知的普遍经验中提出四端之心的解释,这是一种对于内心情感活动的觉察与反省,具有心理学式的理性精神。孟子所举出的例子总是那么贴切易懂,让人容易接受。
  (三)将外在的社会规约转化为主动的道德信念
  孟子所说的这种内在感受,是一种非关乎名利的直觉与冲动,我们可以把它称为是一种道德直觉。道德直觉促使人们不得不这么做,这是道德行为的内在动因。行为的产生,不是被动、强迫的,也不是为了其他的目的,是出于一种主动性,这才是一个伦理学意义上所谓的“道德行为”。
  孔子答宰我“三年之丧”的论述也同样地表现出理性主义性格,以及内在的道德主动性。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父母乎?”①
  孔子以“女安乎?”这样一个心理的直觉感受,作为解释是否服从外在社会规约(守丧)的理由;并以“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的道理,说明三年之丧的合理性。把传统礼制的合理性奠基在亲子之爱这种普遍又日常的心理基础上,将原本是外在的、强制性的社会规范,转化为主动的、内在的追求,而成为一个比道德规约更具有约束效力的道德信念。同时,这样的说明与解释也是大家比较能普遍接受的。
  孔子不是把人的情感和观念引向外在的崇拜对象,或者是不能共同感知的神秘经验,他以亲子之亲和社会中各种人际关系作为基础而提出解释。作为行为准则的理由是出于主动的、也是满足现实生活需要的,既能满足个人情感,又能兼顾整体社群的利益与稳定,这是一种儒家式的实用理性主义的性格。也正是这种性格,形塑了中国人的精神样貌与文化基调——讲求情理结合与人我和谐的道德标准。

知识出处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精选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2008-2018年公开发表的朱子学研究论文37篇,按文章内容分成了朱子与理学、朱子与社会、朱子与教育、朱子与当代、朱子与东亚、朱子与闽台等几组。

阅读

相关人物

朱熹
相关人物